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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理论:考 传 表 图 修志纲要 二便 三长 四体 四要 五难 八忌

发布时间:2018-09-19 点击数:2984


章学诚方志体裁“三书”中“志”的组成部分之一, 也称“书”。仿自正史中志的形式。记载人、事之外的专项内容,如:地理、田赋、物产、风俗、艺文等。要求重政教民俗,略浮夸附会。



章学诚方志体裁“三书”中“志”的组成部分之一。也见于其它体例的志书。是记载编年体大事记难以详载的人与事。仿自正史的传。初期,仅限于人物,《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人物名宦,则为传以列之”;后来,在编纂《永清县志》中增加了《阙访列传》、《前志列传》,在《湖北通志》中设了《复社名传》、《嘉定蕲难传》、《明季寇难传》等叙事内容。原则是“详今略古”。



章学诚方志体裁“三书”中“志”的组成部分之一。仿自正史的年表。初期,在《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中称为“年谱”,以官吏为记载内容;后期,在《湖北通志》中增设《赋役表》等。是对传、考中较繁芜,但不可舍去的内容的简要概括。范围较其它志书广泛,其中人物表尤受重视。



章学诚方志体裁“三书”中“志”的组成部分之一。也见于其它体例的志书。章氏认为图是史书中无文辞部分, 《永清县志水道图序例》: “沿革宜表,而形势、水利之体宜图,俱不可以求之文辞者也。”但反对当时一味追逐景物的现象。


修志纲要


章学诚方志理论观点之一。即: “乘二便,尽三长,去五难,除八忌,而立四体,以归四要”。参见“二便”、“三长”、“五难”、“八忌”、“四体”、“四要”各条。


二便


章学诚在《修志十议》中指出的在修志过程中应尽量利用的有利条件,即“地近易核,时近迹真。”


三长


(一)章学诚在《修志十议》中提出的修志纲要之一。三长即“识”、“明”、“公”。“识”足以断凡例; “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此三长是从修志的实践出发,对唐代著名史论家刘知幾提出的“史才”、“史学”、“史识”三长加以改造而成,把对史家的要求修订为对志家的要求。(二)清卫周祚在《曲沃县志》序言中提出的方志理论,其三长为:正、虚、公。“正”言修志者必须刚正不阿,不曲从权贵;“虚”言修志者要虚己受人,广泛集纳众人意见,不要主观和武断;“公”言修志者要主持公道,不为门户之见所左右。卫周祚认为,有此三长,方志质量才有保证,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体


章学诚提出的修志体裁。他认为“志”按其内容,应分列为四体,即按史事性质规划为:纪、谱、考、传。“皇恩庆典宜作纪,官师科甲宜作谱,典籍法制宜作考,名宦人物宜作传。”仿效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把志分立为外纪、年谱、考、传等。章氏认为,四体之志既严谨,又合于史法。此为章氏早期思想,晚期有发展。


四要


章学诚在《修志十议》中提出的志书应达到的四项标准,即“要简,要严,要赅,要雅。”


五难


章学诚在《修志十议》中提出的当时方志编纂过程中存在的五种困难,即“清晰天度难,考衷古界难,调剂众议难,广征藏书难,杜预是非难。”


八忌


章学诚在《修志十议》中提出的修志中八种应回避、忌讳的现象,即“忌条理混乱,忌详略失体,忌偏尚文辞,忌妆点名胜,忌擅翻旧案,忌浮记功绩,忌泥古不变,总贪载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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