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资料年报比较研究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资料年报进行比较研究,分析了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资料年报的异同,认为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资料年报在记述范围、记述内容、撰写的基本要求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在交稿时间、体裁体例,以及编写目的和作用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而应区别对待。
关键词: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资料年报,比较研究
2006年1月,广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这在全国是第一个建立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的地方,比国务院当年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还早差不多半年时间。广州市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积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正如《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所说:“为全面、客观地记载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为修志工作积累、保存资料,并通过对年报资料进行整理,及时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积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制订本制度。”同年5月,国务院颁发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制定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其第八条规定“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按照规划组织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编纂。”《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全国各地以前由地方志工作机构以外的单位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陆续被地方志工作机构收编,地方志工作机构成了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主体。由于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机构的变动,许多为年鉴供稿的单位也将为年鉴撰稿的任务交给为地方志工作机构提供年报资料的人员负责。为此,许多年鉴撰稿人将年鉴稿件与地方志资料年报混为一谈,将地方志年报资料等同为年鉴稿件,或者将年鉴稿件误认为是地方志年报资料,给年鉴的正常编纂出版和地方志资料年报的收集带来了不良的后果。因此,有必要对地方志资料年报和地方综合年鉴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资料年报的异同,为年鉴撰稿人正确撰写年鉴稿件和地方志资料年报收集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地方志资料年报的收集整理提供依据和参考。
一、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资料年报的相同之处。
(一)记述范围一致。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的表述:“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也就是说,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都是资料性文献。他们记述范围是相同的,都是记述本行政区域的资料。
(二)记述的内容相同。
地方综合年鉴是逐年编纂出版的资料性工具书。其记载的内容是一个地方年度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基本资料。地方志资料年报简单地来说,就是逐年报送地方志书的有关资料,也就是要求各单位每年为地方志书的编纂而报送相关资料,其资料的收集范围应该是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历史与现状的资料,而且要求一年一报。这就和地方综合年鉴的记述范围基本吻合。也就是说,地方志资料年报报送的也是一个地方一个年度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资料。可以说,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资料年报都是记述一个地方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两者都具有综合性、年度性和资料性的特点。
(三)撰写的基本要求相同。
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资料年报都要求存真求实。要求撰稿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述而不作,客观、准确地记载人、事、物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情况,既要反映成绩,也要反映问题;要做到“要项不缺,要素齐全”。“要项不缺”就是组成行业(事业)主体业务(工作)均不能遗漏;“要素齐全”就是在具体记述某一人、事、物时,其基本构成要素(如时间、地点、人物、统计数据、原因和结果等)均要齐全。力戒空话、套话;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文风严谨、简洁、朴实;内容表述准确、清楚;所用词语、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选题选材以“年”为限,上限为当年1月1日,下限是同年12月31日。
二、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资料年报的相异之处。
(一)交稿时间不同。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地方综合年鉴是年度资料性文献。既然是年度资料性文献,它就必然要按年编纂,逐年出版。为了保证地方综合年鉴能逐年编纂出版,对年鉴撰稿人的交稿时间就有比较高的要求。一般要求撰稿人每年的3~4月完成年鉴稿件的撰写并将其交给年鉴编纂单位。而地方志资料年报的交稿时间与地方综合年鉴相比就显得比较宽松。2006年颁布《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规定:“各承报单位必须于年底前完成上年度地方志资料年报的编写,并报市地方志办公室验收。”也就是说,地方志资料年报要求承报单位在年底前完成即可,与地方综合年鉴相比,其交稿时间迟了8~9月的时间。2011年发布的《广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对地方志资料年报的报送时间作了新的修订。其第九条规定:“地方志资料年报承报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开展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工作,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任务,并报市或者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验收。”其报送时间虽然提前到了每年的9月,但与地方综合年鉴的交稿时间相比还是晚了半年之久。
(二)体例体裁不同。
地方综合年鉴是逐年编纂出版的资料性工具书。工具书是根据一定的社会需要,以特定的编排形式和检索方法,为读者迅速提供某方面的基本知识或资料线索,专供查阅和检索的工具性图书;工具书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条目。条目也是工具书最基本的检索单元。条目是单一的主题。所以,年鉴条目一般是一事一条。一个条目反映的是一个主题。另外,年鉴作者提供的稿件,还需要经过年鉴编辑部编辑的编辑加工,删除不必要的信息资料,同时使全书的风格保持统一。年鉴条目立条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年度性,它记述和收集的主要事实、事件应是本年度内发生的,一般不作历史回顾,也不预测未来;二是价值性,所选录的信息和资料应具有现实价值和历史价值;三是独立性,一事一条,独立成篇;四是完整性,只有完整才能独立成篇。年鉴条目为了完整地表述事实。一般应具备六个要素,即:何时、何地、何事、何人、何因、何果。只有具备了年鉴条目的基本要素,才算得上是合格的年鉴条目。条目篇幅短小精悍,一般四五百字,长的千把字,短的一二百字;信息高度密集,条目从条头到释文都比较省墨,条头标题一般用尽可能少的文字准确概括主题,十分简洁、明白;条目释文一般按程序展开记述,“水分”较少,不易见到可有可无的字、词、句;条目篇幅虽短,但信息资料密集程度相当高。年鉴条目以满足读者的阅读检索需求为目的,因此,必须按照读者对信息资料的关注程度选题选材,尽量选收读者普遍关注、查检率相对较高的题材,将读者根本不关心、不感兴趣、不会查考的题材剔除出去;条目选题选材不求多,但求精;不求面面俱到,但求切实有用;着重择新择特、择大择要。条目选题选材的具体方法,是在详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着重抓重点、抓热点、抓特点,并加以提炼、概括、归纳和汇辑。年鉴撰稿人在撰写年鉴条目时,要善于换位思考,要站在读者的角度,去选择读者关心的事件和关注的材料来撰写年鉴条目。而地方志书一般采用的是文章体。文章体一般不要求篇幅短小精悍;在具体的写作方法上也不可能像条目那样直出直入,而需要有必不可少的启承传合、承前启后,以及适当的铺陈过渡;内容要素和记述程序也不要求整齐划一,也就是说,没有统一的、十分严格的规定。
(三)编写目的不同。
地方综合年鉴是资料性工具书。一般的地方综合年鉴在其编辑说明中阐明其宗旨是全面、翔实地载录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了解、研究本地提供基本资料。由此可见,地方综合年鉴是一个地方与外界沟通,以及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透过这个窗口,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可以大致了解这个地方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可以大体了解相关领域的基本情况和基本资料。编纂地方综合年鉴,其目的是扩大一个地方的影响,是一个地方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也就是说,通过地方综合年鉴,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就可以了解一个地方的历史发展和社会现状。而地方志资料年报创立的目的是为编纂地方志书收集资料。2006年广州市颁布的《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在其引言中指出:“为全面、客观地记载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为修志工作积累、保存资料,并通过对年报资料进行整理,及时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积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制订本制度。”由此可见,广州市建立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的初衷是为修志工作积累、保存资料,它不是以出版为目的。因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地方志书一般为二十年修编一次。其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而地方综合年鉴是逐年编纂出版的资料性工具书。也就是说,地方综合年鉴要每年编纂,每年出版。其目的是向国内外宣传、介绍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现状,为社会各界及海外人士了解和研究一个地方提供基本资料。简单来说,地方志资料年报是为修志积累、保存资料。地方综合年鉴是逐年编纂出版的资料性工具书,为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了解和研究一个地方提供基本资料。
(四)作用不同。
如前所述,地方综合年鉴是一个地方与外界交流、沟通,以及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这是地方综合年鉴的一个作用,也是最主要的作用。其次,地方综合年鉴具有信息传播的作用。因为,年鉴选题选材追求一年之新,及时报道年度内的新情况、新事物、新发展、新知识、新成果、新观点、新动态、新趋势和新问题,凡年度内的大事要闻均收录其中。年鉴和其他传媒相比,其传播功能除了在及时性和信息量方面稍显不足之外,其他方面如权威性、可靠性、检索性等方面更胜一筹。第三,地方综合年鉴还具有参考作用。因为,年鉴是资料性工具书,参考性是其固有的性质。因为收入年鉴中的资料一般都经过严格筛选、权威部门审核、编辑精心加工和反复核对,基本上可以直接引用作为参考或依据。现在许多官员新到一地,都要借阅当地的综合年鉴。这说明,地方综合年鉴是地方领导了解一个地方和进行决策的必不可少的工具。第四,地方综合年鉴具有指南作用。许多地方综合年鉴一般都载有投资指南、办事指南、旅游指南等栏目,收录不少指南性的资料。有的年鉴则通过收录政策信息、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文件法规、重要言论等内容来体现其指南性。概括来说,地方综合年鉴具有窗口、传播、参考、指南等作用。而地方志资料年报基本不具备地方综合年鉴这些作用。地方志资料年报的作用主要有:一是为修志工作积累资料。地方志资料年报通过收集各承报单位报送的资料,为修志工作积累修志资料,为下一次修志提供基础资料。二是保存资料。通过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可以将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集中保存,为下次修志做好资料准备。三是通过年报资料整理、编纂中间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修志部门通过对各承报单位报送的年报资料进行整理、编纂,出版一些中间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现实服务。
参考文献:①《地方志工作条例》,载广州市地方志网站政策法规栏目。
②《广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载广州市地方志网站政策法规栏目。
③《广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载广州市地方志网站政策法规栏目。
④许家康:《许家康集》,线装书局2011年9月版。
(原载《年鉴论坛(第四辑)》长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