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方综合年鉴的框架设计
来源:《广东史志》2015年第2期
《现代汉语词典》对“框架”的解释是:由梁、柱等连接而成的建筑工程结构,引申为事物的轮廓或主要部分。年鉴的框架是指年鉴基本内容的结构框架体系,框架设计是年鉴编纂进入实质操作的第一个流程,是最具技术含量的年鉴业务。笔者从事地方志工作十余年,先后参与编纂各类志书、年鉴、地情资料等十余种,在此,仅就年鉴的框架设计谈几点认识:
一、年鉴框架应和志书接轨
年鉴的框架结构,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200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没有对地方志书和年鉴的框架进行规定。有人主张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来设计年鉴框架,因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国家统计局起草的国家标准,1984年首次发布,1994年和2002年分别进行修订,2011年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是法定的分类方法,为年鉴提供了框架科学分类的模板,是普识程度和认知程度最高的、最具有权威性的分类标准①。就当前已出版的年鉴来看,相当多的年鉴框架结构,都是以此为参照来设计,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年鉴的框架具有科学性和稳定性。
事实上,志书的篇目和年鉴一样,其分类原则大体上也不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范畴,两者遵循的标准是相同的。有人反对年鉴服务于志书,反对编鉴应服从修志的观念②,但从年鉴体例、行文等方面来看,都与志书相通。同时,由于年鉴年度性的特点,在年鉴的框架设计过程中,“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特点,注意记述内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通过年鉴反映重要事物的较长时期发展情况,和修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综观全国各地的年鉴,连续设置稳定性条目,一般都在70%以上”③。有人说,“资治、存史、教化”是年鉴的主要功能④。年鉴的资料是年度性的,是割裂的,“纵不成线”,只有将年鉴资料编入志书,实现事物“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才能真正发挥其“资治、存史、教化”功能。因此,笔者认为,已出志书篇目应是年鉴框架设计的重要参考。首轮志书编修完成后,方志部门开展了年鉴的编纂,这一阶段即如首轮修志一样,对很多地方来说是新鲜事物,因此“摸着石头过河”,边编鉴边探索,逐渐加深对年鉴的认识。而在二轮志书的编纂过程中,在资料的使用上,方志部门都意识到年鉴资料对编纂志书的重要性,意识到了由修志机构自身——方志部门通过编纂年鉴来积累修志资料的合理性和便捷性。在《高安市志(1986-2006)》的编纂过程中,编辑人员曾把历次编纂的《高安年鉴(1986-1990)》《高安年鉴(1991-1993)》《高安年鉴(1994-2000)》《高安年鉴(2001-2003)》作为重要的参考资料,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这四部年鉴能够用在《高安市志(1986-2006)》中的内容很少,志书的资料来源主要还是依靠各单位提供或是到档案馆摘抄所得。因此,《高安市志(1986-2006)》出版后所编纂的年鉴,编辑人员十分注意在框架设计上与志书的接轨:在栏目、大类的设置,甚至其名称、位置都有意识地借鉴志书的篇目,以期为第三轮志书的编纂打好基础。
二、年鉴框架应适时创新
近年来,创新是年鉴界最广泛的话题。江泽民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年鉴的框架结构,也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
关于年鉴的创新,许家康曾提出一种渐进式创新方式:朝向一个目标,逐年调整框架设计,不断创新年鉴内容,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逐渐创新年鉴的内容和表现形式⑤。这个思路有较多的拥趸。《江西年鉴》创刊号的框架分“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部分,其“动态信息”设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协江西省委员会、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军事、法治、民族宗教、港澳台和华侨事务、农业、工业等42个栏目。2008卷《江西年鉴》,其“动态信息”分为38个栏目。与2002卷创刊号相比,总数上少了4个栏目,且有些栏目名称上发生了变化,如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改称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协江西省委员会改全称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委员会,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港澳台和华侨事务改为外事侨务和港澳台事务,开发区与工业园区改为园区经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改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交通运输改为交通等。除此之外,2008年还新增了就业与再就业、财政税收2个大类,合并或降格了民族宗教、非公制经济、市场建设和保险4个大类。
《江西年鉴》2012卷的框架与2008卷相比,增至40个栏目,其中“外事侨务和港澳台事务”分为两个栏目,分别为“港澳台事务”和“外事侨务”;“交通”栏目恢复名称“交通运输”;“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改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恢复创刊号时设立的“非公有制经济”栏目。这些栏目的改动,不是编辑者心血来潮的随意之举,而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来进行严格的改动的,有些是名称上的完善和规范,有些是国家工作重心转移产生名称变化,有些是国家部委机构合并裁撤产生的名称变动,有些是新生事物,这些改动,也是年鉴顺应潮流,努力创新的结果,也是年鉴框架变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又如《江苏年鉴》,其框架调整别出心裁,在保持框架结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对年鉴框架进行适时修改,体现了编纂者别具一格、机动灵活的设计思路⑥。
三、年鉴框架应去特色化
年鉴应体现地方特色,大多数年鉴编辑人员都有这样的意识。这是因为,各地的资源、地情等不尽相同,这些不同,使各地的经济发展的侧重点也不同;这些不同,使年鉴呈现自已地方特色成为可能。因此在设计年鉴框架时,对这些所谓的“重点篇目”,“升格的要升格”,认为“特色性是综合年鉴实施个性化的必由之路,年鉴只有凸显特色才能张扬个性,才能有活力和生命力,才能克服千鉴一面”⑦。这样的例子也不少,如《厦门年鉴(2006)》把“会展业”升格,《大连年鉴(2008)》卷把“会展广告”升格。
有人认为,框架设计应在“遵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展示自身的个性与特色,要立足时代,把握规律,张扬个性,要走出简单模仿和克隆的怪圈”⑧。也有人在框架上标新立异,增设诸如“某某名片”“某某数字”“某某荣誉”“某某典型”等,以突出年鉴的时代性⑨。这些做法,确实很容易吸引读者眼球,赚取人气,但这样人为地突出成绩,容易造成记述多头重复,浪费版面。
《高安年鉴》的框架设计思路是:根据《高安市志(1986-2006)》的篇目,按国民经济行业的分类要求,严格分类,严格统属,并不因为某行业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就对其升格,使门类与大类平齐。如高安陶瓷业,在高安有30余年的发展历史,经历了发展的兴盛、衰落直至今天辉煌的阶段,境内有中国建材产业基地、江西省唯一的省级陶瓷产业基地,在高安工业发展史上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编辑人员在设计篇目时,并没有把陶瓷工业升格,与工业平齐,而是仍然置于工业之下。读者需要这方面的资料时,自然会到“工业”门类下面去查阅。这样的做法,一方面严格遵循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出现栏目类别“父子同辈”的问题。
此外,年鉴年度性的特点,也使得年鉴在框架上展现个性变得勉强。一年之内所产生的事件,在没有参照物对比的前提下,其独特的个性很难彰显出来。而认定某个年份的一项工作具有特色性,在时间、空间上来比较,也许是一件很普通或者是一件失败的工作,毫无特色可言。因此,年鉴的框架设计,应去其特色,遵从分类规范,才会具有久远的生命力。
四、年鉴框架应规范统一
关于年鉴的框架构成,规范化、个性化一直是业界所争论的话题。所谓规范化,指年鉴应该有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分类体系,而个性化,则是年鉴应体现地方特色。众所周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适用于我国的任何一个地方。无论是人口几百万的大地方,还是人口几万人的小地方,在行业分类、社会事务上,都是大致相同的。小地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也必须设置和大地方一样的党委政府及办事机构,缺一不可。这正是年鉴框架规范的前提。此外,就省、市一级方志部门来说,编纂年鉴人员相对固定,而人数最多、范围最广的县级方志部门,队伍不稳定,熟悉业务的人员少一直是县级年鉴编纂的短板,推出一套规范的框架供大家参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有人认为,按单位的行政级别和隶属关系区分是分类的大忌⑩,但是考虑到年鉴编纂头绪多,工作量大,对编纂人员素质要求高,编纂时间有限等实际情况,笔者认为以各行业各系统分类来设栏目,符合当前年鉴工作的现状。这种分法,便于方志部门组稿、改稿,便于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审稿,也便于将来地方志书的使用。在此,笔者根据自已的经验,提出一个年鉴栏目框架(以县级综合年鉴为例)如下:
图照、特载、概览(自然环境、区位面积、建置沿革、人口、气候、水文)、大事记、中共××县委(组织工作、村级党建、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政法综治工作、维稳工作、农村工作、新农村建设、机关党建、党校教育、信访工作、老干部工作、关心下一代、党史地方志工作、台湾事务、接待工作、编制管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综述、重要会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政务管理、法制建设、财政决算、人事管理、机关事务管理、行政服务、信息管理工作、××年政府、政府办下发的文件目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县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军事(人武部、武警、消防、人防)、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文联、社联、科协、侨联、残联、老体协)、法治(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城乡建设(城乡建设与规划、城市管理、房产管理)、基础设施(供水、供电、邮政、电信、移动、联通)、交通运输(路政管理、运输管理、水上交通监管、物流)、农业(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业机械、农业综合开发)、工业、园区经济、旅游、贸易(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粮油贸易、供销合作、烟草专卖、石油供应、食盐供应)、金融(银行、保险、证券、住房公积金)、经济管理与监督(综合管理与宏观调控、财政管理、国家税收、地方税收、统计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审计监督、价格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口岸管理、物资管理)、科技、环境保护、教育、体育、文化(档案、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图书发行、网络公司)、医疗卫生(医政、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农医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生活(居民收入与消费、婚姻家庭、计划生育、老年人)、民政、乡镇、人物、附录、统计资料。
这其中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栏目增减;也可以根据各栏目篇幅的大小进行有机组合,把相近行业放置一处,如“文化教育”“广电体育”等,切忌风牛马不相及,出现“体育环保”“文化药品”之类的栏目标题。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框架也有一个俗套:以四套班子的内容置于年鉴前列,与行业分类和大多数志书篇目不同。不以“政权”“政党”而直接名之以“某某县委”“某某县政府”。且“政府”其下篇目主观性较大,因政府有组成部门、直属部门、办事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等多个行业系统,如果把属于政府的内容全部算上,其篇幅恐怕要占到年鉴的一半以上,但在实际框架中,真正置于政府之下的仅法制、人事、机关事务、行政服务等,其余行业系统都在栏目中与政府平行设置。提高政府之下的各个部门的“地位”,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注释:
①胡新力:《试论地方综合年鉴框架特色的认识误区》,《年鉴信息与研究》2007年第3期。
②方亚光:《年鉴编纂文论》,线装书局。2009年3月第1版,第172页。
③孙学民:《年鉴与时俱进的优势》,选自《中国地方志学会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学术论文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第224页。
④彭峰:《浅谈年鉴功能和政府职能的关系》,《年鉴信息与研究》1996年第2期。
⑤许家康:《学习与探索》2002年第2期:《地方志创新问题研究》。
⑥方亚光:《年鉴信息与研究》2002年第4期。
⑦董忠:《综合年鉴框架创新的思考与实践》,《年鉴信息与研究》2009年第1期。
⑧方亚光:《年鉴框架结构设计要处理好规范化与个性化的关系》,《江苏地方志》2004年第3期。
⑨古棉标:《在四突出上下功夫,提高年鉴的创新能力》,《广东史志视窗》2011年第2期。
⑩许家康:《年鉴编纂入门与创新》,线装书局,2006年9月第1版,第49页。
(作者单位:江西省高安市史志办)
(责任编辑:许之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