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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方志大辞典:志补 专志 分志 外志 合志 地理志 气候志 生物志

发布时间:2018-09-19 点击数:1635

志补


即补志,断代补修或局部补遗的志书。如明邹衡《嘉定志补》。


专志


亦称专业志或行业志。记载一个地方的专项事业或专项事物基本情况的著述。古代志籍中如《职官考》、《科第考》、《人物志》、《经籍志》、《艺文志》等属之。现代专志如: 《民族志》、《交通志》、《铁道志》、《植物志》等。它们一般可独立为专书,是编纂地方志的重要资料。也可做地方志中的分志名称。


分志


地方志整体的组成部分。在志书总体设计中,根据客观事物性质异同,分成几个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的部分,分别立志,通称分志或专志。如“建置志”、“地理志”、“经济志”、“政权志”、“风土志”等。


外志


(一)屈大均称其所著《广东新语》为广东之“外志”,据《国语》为《春秋》之外传, 《世说新语》为《晋书》之外史,而称《广东新语》为广东之外志,意为记《广东通志》以外之事,以补其不足也。(二)明嘉靖《惠州府志》卷十四外志, “外志何,志仙释,志方伎,志宦者,志蛋也……内君子而外小人,内中国而外夷狄,易春秋之义也。”(三)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之《台湾府志》亦设外志,记述内容有灾祥(兵乱附)、寺观(宫庙附)、古迹、坟墓、杂记等。


合志


我国旧方志的一种,指将两个以上同级别或不同级别的政区合编为一志。例如:陕西《咸宁长安两县续志》、安徽《泗虹合志》、江苏《上元江宁两县志》等等。合志一般是因“本处一地,史事难分、撤并频繁、建置较迟”等原因而将几地合写为一志。此种体例对当前我国修志实践有一定参考价值。


地理志


区域地理学的别称。以某一特定的区域为对象,全面系统地记述阐明该区域地理环境及其与人类活动的关系。在地方志中是一篇(志)名,通常以所记的特定区域为对象,把所辖范围内地理环境的各个要素,诸如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动物、自然资源,以及其它地理环境要素等,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的记述。


气候志


区域性的气候总结。通过多年气象资料的整理分析,绘制各种气候图表,叙述气象要素时空分布的特征及其规律,以反映该区气候的一般状况和变化情况。


生物志


方志篇目名。曾见于民国时期所编县志中,如《同官县志》,即载生物志,内分植物、动物二目。在新编地方志中,是省市志专志之一,以志书体裁记述地方生物发展演变的历史及现状。其内容一般包括:1.植物:植被区划及其特点;植物分类;珍稀植物;植物资源;植物保护、管理、利用、科研。2.动物:古代动物;野生动物种类;珍稀动物;动物分布;动物资源;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利用、科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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