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方志大辞典:志略 记 传 书 考 略 续志 补编 志余
志略
地方志书名称的一种,如清袁昶纂《吉林志略》。
记
记载事物的文章和著述。《庄子·天地》: “记曰:通于一而万事毕。”志书称“记”者,如宋修《太平寰宇记》、吴汝纶《深州风土记》等。
传
方志的别名之一。主要记述地方的人物与风俗。此类书以东汉《南阳风俗传》为滥觞,相继而作者甚多,仅汉时就有《海内先贤传》、《沛国耆旧传》、《陈留风俗传》等。魏晋南北朝时,以耆旧、先贤等作一地传名的,为数甚多。隋唐以后,这类书锐减。这种单记人物、风俗的传,大体是从“正史”纪传的“传”脱胎而来。随着方志体例的发展,它为新兴的体例所概括而湮没。清以前的这类传书,没有一部流传至今,现在所见的,只是一些散见于类书、政书、注文中的片段条文。但清末民初,又有人撰著这种传,如顾沅的《吴郡名贤象传赞》、马通伯的《桐城耆旧传》、徐世昌的《大清畿辅先哲传》等。
书
(一)载籍的通称。《史记·礼书》司马贞索隐: “书者,五经六籍总名也。”(二)我国“正史”中,将记载典章制度的部分名之为书。(三)古代私撰志书亦有称书者,如明何乔远《闽书》。
考
原意有查核、研求、研考之义。古代官修、私撰史志书亦有称考者,如清乾隆时官修的《日下旧闻考》、清王先谦撰《日本源流考》等。
略
原义有大略、简略之意。古代私撰史志书之名称有称“略”者,如明谢肇淛《滇略》、任庆云《商略》等。
续志
旧方志的一种。明清较多。在前代志书的基础上只记以后一段历史时期的事情,叫“续志”,体例基本依照前志,有的只是类目上略有增删。如陕西省武功县现存志书就有《武功县志》和《武功县续志》。
补编
补编以旧志为据,经考订,纠其误漏,补续新内容。如清刘风纶《兴国志补编》。
志余
编志余下的资料,辑录在一起附以志后称“志余”,类似“附记”、“附录”,以保存资料,待续修者采择。如嘉庆《上海县志》,全书分疆域、水利、赋役、建置、职官、选举、人物、艺文八志,而以“志余”、“叙录”结尾,统为十类,五十六子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