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志(1985版)教育篇
发布时间:2018-10-27 点击数:3565
开县早在唐代元和年间,刺史韦处厚即创建儒学,堪称悠久。但因地处川乐一隅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在长期封建社会中,教育未被重视,故人才不济,士林不旺。清代嘉庆以前一千多年,县人中进士的仅3名,中举的16人(含武举9人);清代后期,入学中举者骤增,有进士4人,举人20名,虽比邻县不及,却以“公车上书”签名者在省内仅次于成都、华阳两县而被美誉为“举子之乡”。千百年来,县人及主政者中有识之士,虽为发展开县教育作出过一定贡献,但不重视者居多。民国期间,全县仅有高中1所,初中3所,学生二千余人,县内青年多远道跋涉赴万、达等地求学,实堪浩叹;然开县学生诚恳朴实,勤学苦读,在外成为名学者的历来不少,为家乡增光添彩,可敬可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开县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可是,1950年和1961年两次调整,中等教育倒退到民国前期水平,元气大伤;“文化大革命”对教育的破坏,更令人痛心,均应鉴戒;现今,全县小学基本普及,各乡已有初中,每年升入大学的有二三百人。每万人的在校学生有初中381.5人,高中36.4人,升大学的2.4人,在全地区内仅居中等水平。
科学研究及推广普及工作,开县在解放以前基本未作。近年来有了长足进步,出了一些成果,特别是在柑桔研究方面深受重视。
教育是启发智的根本,是提高科学技术水平的基础。开县要发展,教育须加强。百年树人大业,短期虽不见效,但长远意义不可低估。为开县子孙后代计理应重视。
第一章 清末的教育
清末,开县仍设儒学署,置学官1人,称教谕。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开县儒学署改称“学务局”,设总办1人,管理全县学务,推行新学。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又改称“劝学所”,设视学1人,下置劝学员3人,分别督导江、东、浦三里的学校。唐应云、官道生(清扬)曾任视学。
清咸丰年间,开县已有盛山书院(在大觉寺侧)、汉丰书院(在县城外西街)、临江书院(在临江镇),社学1所(在县城东隅),义学14所,私塾则散在城乡。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开县奉令停办书院,县人曾在城西培俊堂(今开县中学校址内)举办中西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县城原考棚(今图书馆)开办高等小学堂,招生300名,按学生程度开设5个班。刘伯承元帅就是当时该校的学生。同年,在高等小学堂内附设有师范传习所,为推行新学培训师资。又在县城内的七圣祠和三元官开办初等小学堂2所,在临江市、温汤井、铁锁桥创设两等小学堂3所,并在其他富庶的场镇分设初等小学堂10数所。清宣统元年(1909年)在县城内西街开设女子初等小学堂(今县委宿舍),招生百余名,为开县女学之开端。清宣统三年(1911)又有开县农业初等学堂之设置,但未能继续下来。
清光绪三十一年废科举前,开县私立学校即已举办,较早的为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基督教会在外西街开设的福音小学;光绪三十年(1904)廪生刘华英在灯草坝(今敦好乡)开办类似初等小学堂的“汉西书院”。各地初办小学堂以后,城乡私塾仍然存在。
清代开县在咸丰三年以前的200年科举考试中,共中进士4人,文举6人,武举9人。但在其后至废止科举时的50年内,考中的文举人有李本均、李本方、彭个峰、戴锡章、杨绍云、欧阳薰、刘家驹、刘秉元、邓云卿、蔡鹏程等10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在北京会试时,参加康有为“公车上书”签名的开县举人就有杨绍云、欧阳薰、戴锡章、刘秉元、邓云卿、李本均6人,参与签名者之多在四川仅次于成都、华阳两县,故“开县举子”之誉,一时传为佳话。
戊戌变法后,开县不少青年学子竞相接受民主思想,纷纷赴省上京投考各级学堂,并极力争取出国留学。当时开县赴日本留学的潘大道、唐宗尧、王君复、谭毅武等,都参加了孙中山先生组织的同盟会,为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统治,建立民国作出过贡献。
第二章 教育行政管理
第一节 教育行政机关
民国元年,开县县级教育行政机关称劝学所,主要负责人称视学(视学员有杨天祥、谢盛封)。民国2年4月,开县奉令改劝学所为教育公所(科长谢盛封)。民国3年复称劝学所(视学员铁鲲)。视学由县知事遴选县人中曾在省级学堂毕业者,呈请省教育行政机关核委。劝学所编制11人,视学之下设劝学员5人,(4人兼讲演员,1人兼文牍),收支员、统计员各1人,雇员3人。
民国15年,开县奉令改劝学所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视学2人,各行政区(开县为8个区)设教育委员1人。民国19年改视学为督学。
民国24年,改教育局为县府第三科,编制9人。设科长、主任督学、督学(4人)、主任科员(1人)、办事员(2人)。民国28年,教育科曾与建设科合并称第三科,次年两科仍各分设。民国34年开县复设8个区,每区设督导员1人,统管行政、教育督导工作(督学4人改称督导员,由县政府直接领导)。督学分区掌管乡保校长任免考核荐举权。
民国36年,开县改教育科为教育局,编制17人,设局长1人,科长3人,督学1人,视导员6人,科员、人事管理员、会计员各1人,雇员3人。
1949年12月,开县解放后,开县人民政府文教科,接管了旧教育局。文教科编制8人,设科长1人,干事7人,分管文书、人事、会计、教育、文化等工作。
1956年,分文教科为教育、文化两科。教育科编制7人,设正、副科长各1人,科员5人,分管文书、人事、会计、中教、小教工作。1957年,教育、文化两科合并,称文教局,编制为7人,中教、小教工作由科员1人管理,1人管理文化工作。另在事业编制中组成视导组(5人左右),巡视各校,检查指导工作。
1958年开县农村普遍开展扫除文盲工作,县政府设立扫除文盲委员会(后改称农民业余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编制3人,由文教局管理。
1967年1月,文化大革命动乱中,开县川剧团等群众组织夺了文教局的权。1967年底,开县生产指挥部下设文卫办公室,由群众组织头目担任办公室负责人,统掌全县文教卫生大权。1970年5月,开县改组革命委员会各办事机构,文卫组安排原任领导干部为负责人,在县革委政工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1972年文卫组撤销,建立开县文教局革命领导小组,有工作人员11人。1975年改称开县文教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办事员9人,分管文局、人事、会计、中教、小教、业余教育、文化等工作。1978年,局下设人事、秘书、文化、教育4股,后增设财会股。1980年秋,曾一度试行分区视导,但未持久。1981年8月县政府成立文教办公室,协调文化、教育、卫生3局事务,1983年12月县政府机构改革时撤销。1982年4月,教育、文化分设两局,教育局行政编制15人,连同事业编制实有工作人员28人,设4股及教研室、电化教学队、基建组。1983年12月,实行机构改革,局内工作人员改原来由县委组织部调派为局长任命调派,局下设秘书、政工、计财、教育、电教、勤工俭学6股及工农业余教育、教研、招生、集资、落实政策5室。1985年有工作人员83人。
民国时期,县以下设置区的建制,时分时合,时撤时立。在区公所内设有文化干事,管理教育工作,在撤销区公所后,分区设督学,由县教育科统管。乡公所设有文化干事1人,只管理个别教育行政事务,不管学校教学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县县以下一直设有区的建制,区公所设有文教助理员(干事),具体管理教育行政和教学工作。1960年,因精减行政机构,区文教助理员编制撤销,改由区公所所在乡中心小学校长兼管全区教育工作,称为“区校长”,1966年各区公所复设文教干事,1981年,在区公所内设立文教办公室,由文教干事负责,在事业编制内设有财会、教师进修、教学辅导等人员5人。乡公所(政府)一直无文教干事的设置,教育工作均由中心小学校长管理,重大决策性问题由乡长主持解决。
第二节 校长和教师的任用及待遇
一、校长和教师的任用
民国24年前,中学校长由县政府保荐,报省政府核委;小学校长由地方向县教育行政部门保荐,报县政府核委。在实施“新县制”时期,推行“政教合一”,中心小学校长和保校校长,均由乡镇长和保长兼任,或校长兼任副乡长。民国30年,中学校长改由县参议会向县政府推荐3名(备选1人),报省教育厅审核,由省政府委任;小学校长由乡民代表会提名,经县教育科审核,报县政府委任。中学校长资历规定为高等师范大学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5年以上教龄者;小学校长资历规定为师范学校毕业,或高级中学毕业,经县检定委员会检定合格,并服务教育2年以上具有成绩者。这些规定仅是一纸空文,往往因人而异,伪造学历和经历者累见不鲜。那时,为了谋求校长之职,必须找靠山,请客送礼,打通上下关节,协调左右网络,否则,就不能在竞争中获得任命书。
民国时期,各级学校教师都是由校长聘用。尽管当时教育部规定有各级学校教员资格检定标准,但都未能执行。开县在民国24年曾举办小学教师无试验检定和试验检定,参加这次检定的619人,审查合格的有617人,其实完全流于形式,一些利用假文和冒名顶替者均取得了检定合格的资格,民国27年,开县教育科通饬各校,规定教师聘期至少1年,凡经县府核定任期之教师,不随校长进退或中途解聘。中学教师任期,教育部还规定:初任期为1学年,续聘为2学年,俾使教师安心任教。但是,开县各中、小学聘任教师,仍是一期一聘。不少校长选聘教师,除聘用少数教学水平高的台柱教师外,多是凭借关系安插亲信。当时,尽管教师待遇菲薄,却因知识分子难觅职业,为谋一席教员,也得多方奔走,或投亲靠友,或向校长送礼“进贡”,甚至有干一席教员工作,而只拿半席薪金的。教师要是校长不知,还可能在期中解聘。因此,每到暑、寒假(六、腊月),广大教师都得为一席教员而四处求情,八方奔走,此之谓“六腊战争”。
解放以后,人民政府改教师聘用制为委派制。1950年3月,开县人民政府指示各区政府,在工作中表现较好的征粮人员和当地进步的教育人士中选拔教师,统一配满各校人事,报县核定。小学教师由中心校长或乡农会提名,经区政府同意即可到校任教。不愿任教者,可以自行离去;区、乡政府也有权辞退,处理教师。1952年,人事制度逐步健全,新任中、小学教师必须是参加县文教科举办的“师资训练班”的受培训者;参加上级师资培训单位的学习者;师范院、校毕业者;组织部门安排介绍者。都统一由县文教科分配到各区或中学任教,小学教师再由区分配至乡,再由中心校长安排到校。区、乡都无权处理教师,只有在所辖范围内调动教师的权力。从此,教师职务成了各级政府和学校行政领导的权,派性猖獗,亲疏分明,纷纷将不同观点的教师调至偏僻的学校或“下放”农村劳动。1969年,开县推行“小学下放到大队去办”,部分区、乡将教师下放回家庭所在大队(村)任教,造成教师编制严重不平衡,边远山区教师大大减少。“文革”以后,拨乱反正,县教育局虽曾几次设想推行“定员定额”制度,尽力给边远区、乡增派教师,但“拉关系,走后门”的遗风未绝,一些并非工作需要,而靠拉关系的教师调到了城区或条件较好的学校。每年寒暑假,部分教师又为调动工作奔走,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增大了工作量,也为个别图谋私利者开了方便之门。
1957年以后,各种左的政治运动不断,每次教师都是被清理整顿的对象,因而受处理者人数甚众。1958年反右派斗争,开县2980名教职工中被定为右派的共148人,其中被判刑、开除和送劳动教养的42人;1961年整顿教师队伍和四清运动都开除了一些教师;“文革”中被开除14人,开除留用20人。1978年以后逐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在教育系统平反了冤假借案639件,收回144人重新安排教师工作,给92人作了退职、退休安排,发给定期的退休费和生活补助费,使其安度晚年。
小学校长的任用一直由区委提名,报县委宣传部审批决定。1951年前经县文教科审查后,由县人民政府转报专员公署发给委任令;1952年实行县文教科审查,县人民政府任命;1958年由县委宣传部审批决定;1983年起,改由县教育局任命。调动、免职手续同上。
中学校长的任用一直由县委宣传部提名,经县委讨论通过。初中校长报地委宣传部审批任命;完中副校长报地委批准任命;完中正校长报省委宣传部任命。调动、免职手续同上。1973年,中学校长管理权限下放一级。
民办教师(简称民师)的管理,原由办学单位自己确定。1965年县人委决定:中学民师任免,由公社提名,区公所审批;小学民师由大队提名,公社审批;均报县文教局备案。十年动乱期间,派性组织掌权,随意撤换民办教师的甚多。1977年县革委再度重申民师管理办法,因民办教师工资补助由每月6元提高到11元(中学15元),还有转为公办教师的机会,故争获此职位的人甚多,又出现了依靠拉关系随意撤换民办教师的现象。1979年决定将民办教师任免权收归县文教局批准,并于1980、1982年两次进行民办教师文化考试,对个别文化太差的实行发给一次性补助后辞退。1982年整顿民办教师队伍,全县参加考核的共3100人,发给合格证的1330人,作为代课民办教师的1457人,暂作临时民办教师的435人,辞退的352人。
二、教师的待遇
清末,开县各书院的山长和教师的束修和月薪无资料可考,城乡义学教师的薪金,由当地士绅议定,从学田庙产中支付,一般每人全年约为30—40串钱;私塾老师待遇更为菲薄,秀才设馆者可得20串钱左右,童生作塾师的仅10串左右。
行新学生,教师待遇有所提高。清宣统二年(1910)时,小学堂教师薪金分本科、专科正教员和副教员3类,9个等级,月薪6—30元(银元)。
民国初期,官立初小岁薪校长160千文,教员80千文,民国13年中学教员月薪为银元40至50元,小学教员月薪为12至25元,均按10个月发给。当时,军阀混战,政局不稳,教师工资常被拖欠。民国18年,县立学校教师薪金,曾一度实行按上课钟点计算,中学每节课7角,小学每节课3角。不久,仍恢复为月薪制,仍恢复为月薪制。民国初期,教师在社会上较受尊重,经济待遇比一般公务人员高,特别是在乡村里,多被视为最有文化的人,宴请宾客都推让教师坐上席,学校被视为“圣地”,受到群众爱护。民国24年米价上涨一倍,县府又规定教师工薪八折支给,教师生活水准大幅度下降,县城及附近学校校长曾联名向县府呈文,吁请全额支薪。至民国27年小学教员薪俸最低9级仍有19元,尚可维持3口之家的一般生活。抗日战争中,物价高涨,货币贬值,政府将教师工薪最低提到23元。民国32年县府又令各乡为教师筹募“俸米”,每人一年可得大米5斗(300斤),生活仍极清苦。少数追求升官发财的知识分子,纷纷弃教从政、从商,但多数教师体谅国难当前,甘乐清贫,坚持在教育岗位上。民国34年下期,县府遵省令提高教师待遇,按月薪增加20倍,以五成或七成发给;又加发生活补助费每人至低每月可得1500元;食米增为每月8市斗(合128斤),另加尊师米补助伙食。但因国民党发动反人民内战,物价暴涨,一日数变,教师除所得食米外,薪金为数虽巨,却不够几天的伙食费。教师中流传的顺口溜说:“薪水,薪水, 不够买薪,仅够买水!”民国36年,开县城区及附近学校教师曾进行过要求改善教师生活待遇的请愿斗争。解放战争时期,开县教师待遇仅够1人生活,根本无力养家糊口,社会地位很低,有后台的知识分子都不屑作教师,民谚说:“家有3斗粮,不作孩子王”。因此,开县广大教师深恶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和平主张,不少学校成了共产党地下活动的据点,一些进步师生参加了中国共产党。1949年12月重庆渣滓洞被国民党杀害的11名开县籍革命烈士中,就有10人是教师。
开县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对原有教师采取包下来,安排工作的措施,广大中、小学教师心情舒畅,积极宣传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参加各项政治运动,一反在解放前受压抑、受歧视的地位。1950年,教师工薪发给大米,小学教师每月220斤左右,中学教师每月330斤左右,尚可够3口之家的一般生活开支。1955年周恩来总理作《知识分子问题》报告后,党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教师普遍受到人们尊敬。1956年开县第一次给教师评定工资级别,教师工资一般都比同级行政干部高一级以上。中学教师一般评为6级(相当行政20级)小学教师一般评为6级(相当行政22级),全县教师人均月工资33.58元。1957—1958年,开县在教师中开展反右派斗争,有148名教师被定为右派分子,占全县右派分子的53%。在“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下,教师虽不被党政领导重视,但在工农群众中还是受以尊重的。十年动乱时期,教师社会地位降到最低层,被诬为“臭老九”,不少人受到批判、斗争。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党和政府号召尊重教师,但歧视教师遗毒未尽,1980—1985年,全县尚发生侮辱殴打教师,侵扰学校的事件222起。1981年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尊重教师,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布告,有关部门联合调查处理了上述案件,1982年县府代专署给“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866名教师颁发了荣誉奖状;1983年接受全国“园丁”纪念章的2670人;1985年接受教龄30年荣誉证书的960人,接受教龄20年荣誉证书的2700人。在教师工资方面,1963年、1972年、1977年、1979年、1982年、1985年都进行了调整。1982年全县教师中调升一级的2294人,占43.5%,调升两级的1696人,占32%;教职工人均月工资48.85元,人均月增资为5.98元。1985年又改行结构工资制,教师另增发教龄津贴。全县公办教职工参加调资6119人,人均月工资由58.61元增至81.56元,人均月增资22.95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增资最多的一次。
民办学校教师的待遇,1956年全由办学单位筹集,参照同级公办教师待遇发给。1958年公社化后,采取给民办教师评记同等劳动力社员的工分作报酬,学杂费收入归集体。1965年,国家给民国教师每月发给现金补贴(小学4元、中学6元);1972年,国家提高补贴标准为8元和10元,个别社、队自行按五匠征收民办教师公共积累每月2元。1980年,实行民办教师以学杂费收入和国家补助为报酬(学区适当提留部分作民办教师困难补助费),办学单位发给办公费,按平价分给教师平均口粮。1982年后,推行民办教师待遇由乡政府统一筹集,学杂费用于办学,但开县实际执行者甚少,多数仍是靠国家补助(小学11元、中学13元)和学杂费由教师自收自用。开县3个镇的民办教师从1972年起,就已改由国家参照公办教师待遇按月发给工资。1985年调资工作中,民办教师参加调资的有3141人(包括城镇民师),共增资378220元。
第三节 教育经费及管理
一、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开县的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为清末之学堂公产,约16313市石,佃户一千余户;次为在田房契、屠宰等项税收中提留的一部分。这两项经费,均由县劝学所统管。劝学所将经费分为县教育经费和区教育经费两类,县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县教育行政机关和县立学校开支,剩余则补助到区;区教育经费的不足部分,则由当地自筹解决。
民国18年,县人谢南城任开县教育局长,他在县行政会议上争得将屠宰税改为地方公包的决定。承包后,除照包额上解外,所余部分作为教育专款,该项盈余,每年都在6万元以上, 从而充实了教育经费,发展了教育事业。民国17年,全县仅有县立小学3所、区立初级小学60余所,到民国21年,全县已有各级学校100余所。
民国24年,开县成立了财务委员会,教育经费统归财委会统筹安排。中学向学生征收的学费、体育费,也如数向财委会解缴,纳入县财政收入。
抗日战争后期,由于物价飞涨,货币贬值,教师所领薪金难以维生。国民政府于民国30年,指令实行“田赋征实”,同时下达教师薪俸“黄谷支付令”和“现金支付令”。开县规定:中等学校教员除按规定发给薪金外,学生每人每期缴纳俸米5升(30斤),以资补助。小学教员除按规定发给外,还可以动尊师运动,由学生家长致送副食、蔬菜及俸米等办法补助。
民国时期县教育科(局)向各级学校,按核定开设的班级,发给定额的教职员薪俸和办公费等,其办法是,由校长造具名册和检送单据上报备案审核。因而学校校长常采取少数教师的手段,贪污教育经费。
是时,县立学校的经费全由县教育经费解决;对县以下的学校,县里只发给薪金和办公费,共余校舍修建、设备购置等费用,都由各乡(保)自筹解决,困难较大的学校可给予补助。故乡、保学校校舍多利用庙宇、祠堂,略加修缮使用,墙倾房斜,破旧不堪的校舍比比皆是。
二、共和国时期
1949年12月,开县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文教科接管了旧教育局,教育经费由县财政科分月划拨给文教科,文教科再拨发给各区公所和中学,教师工薪和办公费均发给大米。小学经费由各乡中心小学直接到各区公所经纲会计处领取拨条,到区、乡粮库、点领取大米。1952年8月,开县教育经费由大米改发现金,亦由区经费会计代为划拨给各乡中心小学,学校凭支票直接到人民银行在各区的营业所领取。解放后,改变了 民国时期各校分别到县征收处划拨黄谷,经办人员有意以东拨西,从中贱价收买谷条的盘剥陋习,教师均感待遇虽低,但能如数落实,心情舒畅。
1958年,财政改革建立乡财政制度。开县教育经费除中学仍由县文教科直接拨给外,小学经费一律由乡财政按标准拨发。当时,大跃进工作忙乱,财政困难,小学除教师工资能保证发给外,其他费用常因乡财政短缺而降低标准或延期支付,致使学校工作困难重重。1960年教育经费又改由县文教科直接统一管理。
共和国时期,开县文教局(科)在1966年以前对各校核定有编制和经费标准,但对教师工资一直实行实支实报,而“文革”文革,各校人员配备实际并无定额,民国时期校长亏吞教师缺额工薪的弊端虽已杜绝,但却造成了教师劳逸不均的现象。十年动乱以后,遗风犹存,县城和平坝地区学校的教师大大超编,而山区教师编制又严重不足。1985年汉丰镇的小学每班有教职工2.62人,中学每班有教职工4.42人;而正坝区小学每班仅教职工1.25人,中学每班教职工1.86人。超编学校教师工作负担既轻,经费也宽裕;缺编学校教师工作负担既重,经费更紧张。
教育经费来源,主要由国家财政预算内列支。每年由万县地区教育、财政两局按核定的县教育事业发展计划下达预算;其次是开县地方财政补助,按规定应划拨全县农业税附加的15—20%作为教育经费,开县多年来每年只拨给3万元,约占常年农业税附加的7—8%左右;第三项是学杂费收入。1952年起,中、小学开始向学生征收学杂费,作为学校公务、设备费用。1952年学杂费标准为:初小每期每生0.30元(县城为0.40元)、高0.50元(县城为0.60元)。以后,又多次调整,到1962年9月,开县学校征收杂费标准为:初小、幼儿园每期每生2.6元、高小2.8元、初中3.2元、高中3.6元。解放初期,物价低廉,学杂费收入作用很大。1965年曾一度降低收费标准,虽在1984年又将征收杂费标准恢复为1964年的金额,但因物价提高,所收杂费仅能解决学校灯油、粉笔、文具之用,根本无力改善教学设备。
学杂费的管理,多年实行上缴县教育局统一拨付开支的办法。十年动乱后,一些学校采取隐瞒学额和排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的措施,以减少征收杂费的工作量。1980年,教育局制定以乡分等定额上交杂费的办法,用以促进学校多招学生,提高入学率,并让多教学生的教师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其办法深受广大教师欢迎。全县各级学校公务费开支标准仍以班定额,在上交杂费中由县教育局统一拨发。
开县教育经费在共和国时期,主要由国家预算拨款,地方财政补助和征收学生的杂费收入仅占国家预算拨款的7—20%。
三、办学设施
民国时期,小学多系利用旧有庙宇、祠堂略加装修而成,光线暗淡,教室狭小,桌凳陈旧,设备简陋。更有一些保国民学校没有固定校舍,系借用民房开办。抗日战争后期,开县部分乡(镇)曾筹集款项改建了一些中心小学的校舍,多系土木结构的楼房。其中唯义和乡中心小学规模最大,新建砖木结构楼房3幢,教室12间,颇为壮观。
开县解放以后,农民群众渴求文化,热心办学,特别是在土改时,各乡村农民协会将一些没收的地主任宅改为学校;又拆毁一些庙宇,将建筑材料用于扩建校舍,小学办学条件大有改善。但随着教育的迅速发展和房屋的年久失修,校舍的紧张和陈旧问题日益突出。
1955年前,县文教科先后拨出394537元,重点新建和改建了部分中心小学,如跳蹬乡中心小学等,但仍多为土地结构。1957年至1960年拨款678866元,重点新建各区中学,也多为土木结构平房。1959年前后,小学也办公共食堂,部分教室改成生活用房,校舍和校产都受到了一些破坏。特别是中学停办期间,损失更为严重。1963年后,学校迅速恢复发展,校舍、校具严重不足。县文教局除每年安排部分资金重点改建三五所中心小学为砖木结构标准教室外,还发动群众集资投劳修建民办小学,县文教局每间教室补助材料费300—500元,亦全为土木结构,还有少数茅草屋。文化大革命期间,校舍、校产迭遭损毁,开县中学千余学生木床被瓜分散失一空;各地学校门窗户壁无一完好,课桌凳被打烂或烧掉。1977年前后,在木料十分紧缺的情况下,不少学校依靠群众用石板给学生砌课桌凳使用,直到1982年全县还有石制课桌凳7639套,危房面积110275平方米。县文教局紧缩开支,每年安排经费30万元左右作修缮费,由基建组设计指导施工,重点改建部分中、小学。1977—1981年,加上基本建设投资60万元,共投资219万元,新建房屋59844平方米,修起了砖混结构的三层楼房。
1982年7月,开县连续遭受百年不遇的两次特大洪灾,受灾学校368所,倒塌房屋1235间,面积45294平方米;校产损失更为严重,总共损失金额达451万元。省教育厅副厅长王万选亲临开县视察,后由省拨给救灾款42万元,地区拨给27万元,县内自己安排51万元,分别为62所中、小学新建校舍11470平方米。
1983年5月,县政府组织各区区长去开江县任市区靖安乡参观了集资办学成果。四面县后广泛发动群众集资办学,当年全县共集资245万元,修建砖木结构新校舍64333平方米,获得了省政府颁发的奖旗一面,奖金2.5万元。次年,万县地区行署来县召开了集资办学现场会。以后,又继续集资两年,至1985年底,3年间共集资9049475元,新建校舍201233平方米。全县校舍总面积由1980年的423243平方米,增加到606605平方米,增长43%;石制课桌凳全部换成木制课桌凳,但仍有111所学校有危房,50540平方米;仍有学生7623人缺课桌凳使用;有166个班无正规教室。
1983年,地区教育局拨专款为开县中学修建了实验大楼,充实了足够进行分组实验的仪器设备。各区(镇)中学也逐步建立了实验室,能基本开展高、初中的分组(或演示)实验。少数小学初中班也购置了一些理化仪器设备,全县还在大进、温泉、丰乐、中和、铁桥、岳溪、陈家区和郭家、厚坝等乡建立9个农村初中实验中心。
第四节 勤工助(俭)学和校办企业
民国时期,学校教育严重脱离劳动,学生轻视体力劳动的思想尤为突出,中学生上学时很少自己挑背行李的,富有之家雇工护送,贫寒人户也由父兄代挑。然而,当时学费昂贵,贫苦小户很难供给子女读中学,小康之家筹措学费亦感拮据,故开县早有少数家境贫寒的学生,利用寒暑假为工商户做零活挣学费钱的;也有个别受到校方赏识的贫苦优等生,被学校安排兼任缮写等工作,发给一定津贴的。
解放初期,学校教育仍有脱离劳动现象。1954年开始重视对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加强劳动教育。1957年,中央倡导开展勤工俭学活动。1958年上期,开县各中学共青团组织响应团中央号召,在学生中发动勤工俭学活动。起初,在校外多是利用星期天或节假日,为商业部门搞搬运或粗加工劳动,将报酬作班级公用开支和资助经济困难的同学;在校内,开展理发、缝纫、修补等服务性手工劳动。“大跃进”运动中,开县各中、小学师生从1958年冬起即停课参加大炼钢铁和“三秋”劳动,终日往返奔波,不是翻山越岭地运送木炭、粮食,就是夜以继日地抢挖红苕,抢种小春,学校秩序被打乱,生产劳动亦无偿。3年经济困难时期,各校的劳动主要是开垦操场和荒地种粮、种菜,弥补生活之不足,同时也开展一些手工业劳动项目。开县中学建有铁工厂1个,打制农具和装配人力架车等,颇有成效。1959年8月,开县召开了“中小学勤工俭学和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举办了勤工俭学展览。1963年后,学校勤工俭学活动基本停止。1965年,开县各学校又掀起了上山开荒、改河造地的种植热潮。十年动乱中大搞开门办学、学生下乡、下厂参加劳动和大批判活动,纯属“锻炼”,没有经济收入。
1974年,中和、铁桥、临江、岳溪、盛山等中学纷纷在离校10余公里外的山上开荒办农(茶)场;开县中学更“远征”到60多公里外的善字山办农场,师生轮流上山住场劳动半月左右。后因农场离校太远,影响教学秩序,加之管理不善,经济亏损大,各校农场在1977年后陆续停办,场地设备归还给生产队。各小学开办的小农场、小饲养场也多放弃,勤工俭学活动又陷于停顿。
1979年,开县教育系统再次发动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各中学除进行劳动建校、改造环境、绿化校园外,很少开展工农业生产劳动。1981年强调学校创造经济收入,作为教师奖金来源及改善办学条件的物质基础,并层层下达创造收入的计划,至1982年底,全县有校办工厂30个,产值46260元,校办农(林、茶)场504个,土地498亩。全年勤工俭学纯收入184800元,学生人均创造收入0.6元。金峰(新华)乡小学饲养长毛兔90多只,全年纯收入1000元,开县教育局在该校召开了现场会。开县师范学校开办了建筑材料预制场,开县中学办起了汽车修配厂,临江中学、汉丰镇幼儿园办起了面包作坊等。1984年又提倡学校经商办企业,全县校办企业职工共1018人(其中教育事业人员698人),开设公司11个。个别区文教办公室和中学采取集资或贷款办企业、做生意,甚至远去深圳、包头、襄攀市开店、办场,多因经营不善而亏损,贷款也无力归还。从此以来,师生直接参加生产劳动的很少,多靠招聘临时工人劳动。开中、临江中学、汉丰中学还由学生出钱雇请临时工打扫环境卫生。1985年全县学校有单办工厂12个,单办农场235个,土地320亩,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学校占总数的89%。全年总产值49.79万元,纯收入31.77万元,学生人平收入1.1元。
第三章 幼儿及小学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
开县于民国21年在县城始办幼稚园一所,在园幼儿83人。以后略有扩充,民国24年在园幼儿增至151人,至民国26年停办。民国34年又复设幼稚园一所,在园幼儿50人左右,有教养员2人。
1950年,人民政府接管幼稚园以后,将该幼儿班附设在城关区初级小学内,在校幼儿35人。以后,规模逐渐扩大,至1954年有教养员5人,在园幼儿338人。1955年正式建立开县城关幼儿园,园址设在县城东渠河七圣祠(后将城隍庙扩为园址),开设5个班,在园纪儿236人。是年,又发展民办幼儿班3班,在园幼儿80人。1956年,在城关镇皮家巷创办县属机关托儿所,由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接受机关干部的3—6岁子女入托。1958年,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农村大办幼儿教育,至1959年全县民办幼儿园(班)增至211个,入园幼儿6217人;一些厂矿也办起了幼儿班。1960年又略有发展。旋因经济困难,农村幼儿园全部停办。至1964年又逐渐恢复发展幼儿教育,全县城乡有幼儿园(班)21个, 在园幼儿811人,幼教职工32人。“文化大革命”中幼教事业不被重视,至1971年减至18处,教工27人。
1979年开县成立了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1人兼任组长,下设托幼办公室,抽调干部专职办公,广泛发动公社、大队普遍举办民办幼儿班,并在县、区培训幼儿教师。当年,全县幼儿园(班)达到345班,入园幼儿18999人。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的实行,群众普遍重视幼儿教育,迫切要求送幼儿入园接受教育,因此,全县幼教事业不断发展,一些公办小学也纷纷开办幼儿班。1985年全县有各种类型的幼儿园(班)569个,入园幼儿21458人;幼教职工598人,其中民办幼儿教师受3个月培训的已有105人。
开县汉丰镇幼儿园是开县幼儿教育的示范基地,1981年时发展到12个班,教职工28人,入园幼儿882人。该园场地宽敞,设备齐全,电化教学尤有成绩,曾多次被省和地区评为幼教先进单位。1985年14个班,教职工38人,入园幼儿560人。
第二节 小学教育的发展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7),开县始在县城开办高等小学堂,次年在临江市、温汤井、铁锁桥创设两等小学堂3所,宣统元年(1909)又在县城开办女子初等小学堂。民国初,全县城乡设有高等小学堂1所,两等小学堂和初等小学堂20所。民国3年整顿学务。次年,全县计有高等小学堂1所,两等小学堂4所,初等小学堂48所(其中女子小学堂2所),在校学生约2500人。民国20年,有县立小学3所、区立小学66所。次年,全县又普设简易学校(闾邻学校)330所,学生人数陡增至23054人。民国22年上期,简易学校全部裁撤,部分改为区立小学。此时,全县区立小学增至111所(其中两级小学30所);入学人数下降到8444人。
民国24年,开县在区、乡开办短期小学,推行义务教育,学生数曾达到14966人。全县另有私塾205所,学生4100人。当年3月县教育科曾令取缔公立学校5里内之私塾。民国29年全县实施国民教育,乡(镇)设立中心国民学校及分校,各保设立保国民学校(或二保一校);撤销短期小学;取缔私塾(民国30年仍有私塾103所);开展成人教育,城镇设立平民学校,农村设立农民学校,强迫文盲入学,不受劝告者处以罚金或劳役。时值抗日战争时期,征兵额大,在校学生可以免服兵役,农村一些小康之家的男性青年多挤入小学读书,曾有父子同学的现象。民国32年小学发展达到最高潮,全县有小学487所(即每3个保有学校2所),在校学生55087人。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横征暴敛,物价飞涨,农村生产凋蔽、开县教育衰落,至民国38年全县小学已减为361所,在校小学生仅25781人,比民国32年减少一半。而乡村私塾却有了回升,全县达到208所,学生5687人。
1949年12月8日,开县和平解放。县人民政府通令各级学校于12月19日复课,全县复课的中心小学22所、保校42所,实到员工397人,学生2998人。并规定各校于1950年元月22日放寒假。
1950年2月,开县人民政府文教科举办中小学教育研究会,有各区文教干部和中小学校务委员150人参加学习,成为改革旧学校教育的骨干力量,会后他们回乡接管了各级学校,并立即着手恢复教育事业。全县各乡、保小学因系和平解放,均未遭受严重破坏,3月6日陆续开学行课,到校学生22723人。
1951年,开县进行土地改革,各地农民协会纷纷将没收地主的家具、座钟等适宜教学需用之物,赠送给学校,部份乡、村还将地主任宅改为学校,一时学校条件大为改善,是谓兴盛时期。农民在分得土地以后,迫切要求学习文化,不少男女青年也自觉进入小学读书,入学人数大增,父子、母女、夫妻同堂读书的事并不鲜见。
1952年,开县文教科组织了全县小学教育调查统计,分乡绘制学校分布地图。全县计有中心小学69所,村样 538所,共1364班,在校学生61431人,比1949年学生人数增长138%。
开县于1953年开始提倡发展民办小学,当年仅有学校2所,学生80人。至1955年已有民小35所,学生2769人。至1957年民小已发展到206所,学生8874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1%。
1958年冬,人民公社普遍举办公共食堂,各乡、村小学也将应入学儿童口粮单独领出举办学生食堂,实行“吃饭不要钱”,并组织年龄较大的学生在校寄宿。一时间,全县小学生人数猛增至139982人,比上年陡增76%,各乡、村均增聘知识青年作民办教师,民办小学教师共有1456人,占教师总数的40%。由于发展太快,学校拥挤不堪,占用民房作食堂,宿舍,教师忙于安排学生生活,还得带领学生运粮、种菜、作饭、参加抢种抢收等劳动,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下降。
1960年冬,开县各校普遍清理和动员超龄学生回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共退出小学生16822人。1962年秋后,公共食堂解散,入学人数骤减,各地民办小学也多被解散,1962年全县仅存民小286所,民办小学教师312人(占教师总数的12.2%),学生10566人(占学生总数的17%);公办小学也进行调整,精简了教师455人。全县小学生总数降到61638人,仅及1952年的水平,倒退了10年。
1963年国民经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已初见成效。开县小学教育事业也开始恢复。1965年,农村经济已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农民又迫切要求送子女入学,小学生人数回升到135965人,学校已无力容纳,遂再度提倡民办耕读小学(即简易小学)。至1966年,全县共发展民办耕读小学1561所,学生67041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46.8%,山区公办小学也实行多种形式办学,试办了一些巡回小学。满月乡天水村校教师曾从华在该村历来无学校的深沟对面山上开办了巡回教学点,间日往返十余里,减少了学生上学过沟的危险,增教学生20多名。
十年动乱中,开县小学也一度“停课闹革命”,1968年虽已复课,但仍长期开展批判运动,少数教师仍离开岗位外出串连“闹革命”,另一些教师常被批斗,学校一片混乱,师生均无心教与学。且教学内容紧跟政治斗争形势,一时批孔,一时评法批儒,变换频繁,无所适从,更不重视文化基础,宣扬“白卷英雄”,学生在校很少学到知识,社会上广传“读书无用”论。因此,学生人数大减,1970年,全县小学生总数为86913人,仅及1966年的60.7%。
1975年,开县小学经整顿后恢复了教学秩序,学生人数又有较大增长;各乡村民办小学也因失控而迅速猛增(民办小学校数比上年增加62%,民办小学教师比上年增加89.8%,民办小学学生比上年增加8.6%),全县小学生在校人数达186657人;民办小学在校学生人数为104945人,占学生总数的56.2%;民办小学教师为4299人,占教师总数的63.9%。
1977年,教育开始调整,全县小学在校生人数稳定在19万人以上(其中民办小学学生11万人),民办小学教师减为3000人。
1980年,开县小学再度推行多种形式办学,并将学校征收学生杂费全额上交改为定额上交;班主任任津贴按学生人数核实发给;对超出定额以外的学生成绩不列入统一考核教师教学效果,鼓励教师多教学生。当年小学生人数猛增至222434人,比上年增长14.4%。1981、1982年每年又各增小学生一万人以上,全县在校小学生达到245120人,教职工人均负担学生39人,是开县小学有史以来最多的一年。
开县学龄儿童入学率在1980年前后,一直停滞在90%左右。经典型调查,主要原因在于平坝地区的小学在校生中的超龄生和留给生过多,容纳新生量有限,不能满足入学要求;半山以上地区的7岁儿童步行到校有困难,入学年龄普遍推迟一岁半。1980年曾对自报已普及小学教育的12个公社进行复查,其中合格的只有9个公社。开县农村幅员广大,山区多,居住分散,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在100人以下的有5个乡,100至200人的有5个乡,200至300人的有25个乡,要求普及小学教育过急,客观条件确有困难。故宜注意提高教学质量,减少留给和重读生,注重考核教师人平负担学生人数,充实班额,不强求学额已足的学校再增班增生,不要求过急达到普及率标准。
1985年全县组织乡干部、小学校长等300多人,逐乡检查小学教育普及情况。计全县有公、民办小学1123所,4655班,在校小学生总数230833人(其中民办127605人)。入学率达到95%以上的乡有84个。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4.8%;当年巩固率95.4%;毕业率88.5%。但也有一些乡、村、小学弄虚作假,驴取验收合格。
第三节 小学的学制、课程和管理
开县各小学在民国3年时执行“四三制”(即初小4年、高小3年)。民国14年各小学奉令改为“四二制”,沿袭至解放后的1952年。1953年秋,全县各乡、村小学新招收的一年级实行“五年一贯制”,并将旧制春季始业改为秋季始业,对原二、三、四、五年级学生,根据程度分别作升、降级处理,仍实行“四二制”。1954年停止试行“五年一贯制”,只保留城关第二小学继续进行实验,全县小学仍实行“四二制”。十年动乱中贯彻“学制要缩短”的号召,1970年春,全县小学“一阵风”地改为五年制。1981年,又有计划、有步骤地改行“四二制”,至1985年改制完成。
小学入学年龄,民国初年定为7至13足岁,后于民国25年改为6至12足岁。1950年又改为7足岁。但实际执行中,因学额不足,入学年龄并未限制,个别小至5岁,大至14、15岁,农村儿童一般在8、9岁才入学。1982年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后,经济条件大大好转,要求入学的儿童超过了学校的容量,开县部分平坝地区和城镇的学校开始限制不足7岁的儿童入学,尽量多招收年龄大的儿童先入学,避免产生新文盲。1983年全县在校小学生236642人,其中6岁的6151人,占2.5%;7岁的26225人,占11%;8岁的34548人,占14.6%;9岁的38401人,占16.2%;10岁的37862人,占16%;11岁的33375人,占14.1%;12岁及以上的60080人,占25.4%。当年适龄儿童各年龄入学比例为:7岁83.9%、8岁90.9%、9岁91.3%、10岁92.2%、11岁91.2%、6岁24.9%。
小学开设的课程,民国时期一般分为低、中、高3个阶段。低年级(即一、二年级)有国语、算术、唱游(音乐、体育)、手工(图画)等科;中年级(即三、四年级)增设常识课;高年级(即五、六年级)有国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博物)、公民(修身)、音乐、体育、图画等科。民国初期,开县有少数小学还在高年级开设了英语课。教材前期由学校自行选用国家批准的各书局出版的课本,民国35年政府才统一规定使用正中书局发行的课本。民国24年开县在部分乡小学推行童子军训练。民国29年规定各小学开设童子军课程,各乡(镇)中心小学要求学生统一穿童子军制服,进行队列、野营等训练,开展远足旅行活动。当时,一些家境贫寒制不起童子军服的学生,有因此失学的。
解放后,开县各小学在1950年3月开学时,取消了公民课和童子军训练,改授政治课,其余课目名称沿袭未变;废止使用旧教材;在新课本未到之时,各校自行选录《新华日报》等报刊上的诗歌、短文,抄写或油印发给学生教读。后统一采用新华书店发行的国家统编课本,对学生进行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1952年改国语科为语文科。1964年在小学六年级增开“农业常识”科。文化大革命时期,统一计划被打乱,开县小学开设的课程取消了历史、地理、自然等科;改算术为“三算教学”(即笔算、珠算、口算结合),增设了“天天读”(即读《毛主席语录》)和“大批判”课,并于1970年组织力量自编了一套小学教材,后提供作为全省自编教材的基础。
1977年开县各小学停止了“三算教学”试验,恢复数学课,取消“大批判”和“天天读”;增设了常识课。1980年,小学取消常识课,分别开设自然、地理、历史课。1985年又在小学四年级起每周增加劳动课一小时。
民国期间虽曾提出废止注入式教学法,但开县各小学根本没有仪器、图表等设备,加上思想陈旧,仍是教师口授板书,学生死记硬背,并普遍存在体罚现象。解放以后,绝对废止体罚,提倡启发式教学。1952年普遍开展学习苏联的教育理论和课堂教学方法,强调教师钻研教材,写备课笔记,教学过程必备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新知识、布置作业等五个环节;改百分制记分为五级记分制;各校经常开展观摩教学。当时,在学习和模仿过程中虽有一些形式主义和程式化,但在推动教师开阔视野,放眼世界,学习教学理论、注重教学原则、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比起民国时期的教育来,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
1954年,因初中招生有限,小学毕业生升学矛盾突出,开县各小学遵令开展劳动教育,动员高小毕业生学习徐建春,安心回农村参加劳动。在教学上各校仍然抓得很紧,教育质量有所提高。
1958年后,在“三面红旗”鼓动下,开县各小学普遍开展勤工俭学劳动,都划拨了土地种庄稼,还有一些学校建起了“鸡窝炉”炼钢,课堂教学大大削弱,学生知识质量严重下降。
1963年,贯彻《全日制小学工作条例》,各小学恢复了备课、互相听课、检查作业、升留级等制度,改行百分制记分法,教学质量迅速提高。
十年动乱中,认真教学,被批判为“智育第一”,学校实行“开门办学”,放松文化基础知识的学习;提倡“培养革命闯将,不要小绵羊”、“宁要没有文化的劳动者,不要有知识的资产阶级精神贵族”。“师生同战壕”,教学无法搞;教材频繁变,内容紧跟大批判;课桌搭戏台,大字报满校园;学业成绩看“表现”,升学标准凭成份。因此,教育质量低得惊人,不少小学生还是半文盲,有的孩子读了几年书,仍然识不了几个字。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恢复了升学考试制度,再次贯彻《全日制小学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强教材教法的研究,狠抓教学质量的提高。1980年,县、区、乡分别统一检查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加强教学工作。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试行意见”,县里确定了城关五校等9所小学为重点小学,将其教学经验通过教研活动等形式向全县推广。1985年,全县重点小学调整为汉丰五校等3所,由于重点小学的带动,各小学普遍重视了教育理论的学习,教学方法的改革,教育质量大幅度提高。1985年全县小学毕业生统一考试,合格率达88.5%。
第四章 中等教育
第一节 普通中学的发展
清光绪末年,云、万、忠、梁等县均已设立了中学堂,而开县独无。因此,开县青年学生要读中学,必须远道去夔府(奉节),稍后也得到万县去读书。民国11年教育部公布了学制改革方案,规定凡有条件的县均可创办初级中学。开县于民国12年下期始在县城西郊盛山南麓的培俊堂旧址创办县立初级中学1所,招生50人。仅及一月,因兵祸停办。次年11月正式复课。以后,每年招生1班,学生50人。自民国27年上期起,每学期招收2班,100人,全校有教职员14人,学生328人。民国32年秋季起,每期添招高中一班,50人。民国34年呈报四川省批准,更名为开县县立中学校。
民国20年将设在县城内西街的开县县立初级女子师范学校改办成县立女子初级中学,每年招收新生1班、50人。从民国27年春季起,每期招新生1班。翌年秋,全校共有教职员8人,学生132人。民国30年下期,因避日寇空袭,曾迁校到谭家寺(今石碗乡中心小学),1945年迁回县城。民国37年秋,增为每期招收新生2班。
抗战中期,浦里士绅张翼若、李宅仁等倡议在南门场创办中学,得到县府支持,在浦里13乡地租内每石摊派大洋4元,并揽包各乡场斗息和屠宰税,将盈余作建校资金。经两年筹备,于民国31年在南门场小坝(今南门乡中心小学校址)建立开县私立新浦初级中学校,每期招收新生2班、100人,民国34年经省府批准改为公立,更名为开县县立新浦初级中学校。
抗战胜利后,开县东里地方人士陆之龙、曾锡光等倡办私立清江中学,推袍哥大爷尹辉九等筹备主任。得县府赞同,决议在东里19乡田赋中附加征收办学基金,并在温泉、和谦乡的盐、煤业富户中按收入动员捐资建校。民国36年2月正式在温泉镇北5里之县坝新校址(今温泉中学)开学行课,每年招生2班。
开县地广人众,但在民国时期的30多年间,最多时仅有中学4所,41班,学生1958人,占总人口的3‰。此外,尚有少数青年分赴万县、达县、宣汉等地读高中,实为文化落后。
1949年12月,开县人民政府成立,通令各校于12月19日复课,全县复课的中学有3所,实到员工96人,学生382人。在开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以陈仕仲、张仲屏为主要负责人,吸收李公照等组成“开县公立中学校接管委员会”,分别接管了开中、开女中、新浦中学3校的校产、档案等。1950年,将开女中、新浦中学并入开县中学,私立清江中学维持原状。当年,全县有中学2所,高、初中20班,学生659人,教职员47人。比之1941年时的水平还低。年底,有关人士在县文教工作总结中指出:“骤予合并,不仅使82名中学教职员失业,并且造成下期学生增加,扩充班次的困难”。
1951年,私立清江中学因经费筹措来源断绝,请求人民政府接管。经万县专署批准,于1950年12月改为公立,更名为“城开中学”,由城口、开县共办,招收部分城口县的学生。后于1953年又更名为“开县第一初级中学校”。
1953年,开县中学得专署拨给专款4万元,在县城东北郊(今开县师范学校和开县党校处)新建分部,招收新生开学。1955年改为“开县第二初级中学校”。
1954年,四川省教育厅拨给开县基建专款10万元,要求按照统一图纸设计,在临江镇北新建“开县第二中学”(现临江中学)。1955年9月开学。
1956年,开县在5所乡中学小学附设了初中班(称为“戴帽子”)。全县已有中学9处,高中12班,学生559人;初中56班,学生2532人。
1957年,开县在陈家区长沙乡义学村新建第三初级中学校(今陈家中学),在铁桥乡花桥村新建第四初级中学校(今铁桥中学)。1958年,又新建岳溪初级中学校等,年底,全县已有公办中学13所(处),高中22班,学生1047人,初中92班,学生4718人,民办中学10所,学生1316人。在校中学生总数达到7081人,比上年增长47.7%。以后两年又有发展,1959年正式建立了复兴、岩水、大进、正坝、中和、南门等6所初级中学校。到1960年时,全县在校中学生达到9461人。当时学校拥挤,各校在修建费用紧张的情况下,自己动手修建土墙房屋,解决临时问题;教师奇缺,分配大批中师肄业生到中学任教。由于发展中学的条件不具备,困难重重,加之国家经济困难,农村生产衰退,人民衣食不足,中学教育被迫后退。1960年开始动员16岁以上的初中超龄学生回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并将从1955年实行的中学生由国家供应粮食,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办法,改为学生不转户口,农村学生自带口粮,国家补助差额。全县中学生人数减少到5962人。1961年,开县在调整中学工作中只保留开县中学1所,高中6班,学生296人;初中7班、学生370人,并迁往存粮较多地区的岳溪中学上课。退到了民国32年和解放初期1950年的水平。其余中学、师范全部停办,教师一部分调往小学任教,留下的分别集中于临江、温泉、陈家、二初中4所学校学习和劳动,各校只留个别职工护校。开县的中学停办于临江、温泉、陈家、二初中4所学校学习和劳动,各校只留个别职工护校。开县的中学停办仅仅1年,但损失很大,二初中、南门、复兴3校房屋、土地均被分占,其他学校的设备、图书、仪器等亦散失不少,元气为之大伤。
1962年秋,经济情况开始好转,全县中学除二初中、南门、复兴3校外,均招生复课;民办中学也部分招生开学。当年,全县有公办中学10所、民办中学10所;高中9班,初中60班;在校中学生总数3193人。1963年秋,开县二初中改名为丰乐初中,迁至观音坝开县师范校址复课。
在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导下,开县经济很快得到了恢复,公办中学初中招生已远远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子女的入学要求。1965年,大进初中和岩水初中各派出教师1人,去到远离中学60公里的满月、白泉两个偏僻山乡的中心小学,举办单科独进的初中班,学生享受公办中学一样的人民助学金和粮食补助。又从临江中学和陈家中学分派教师到天白、赵家两区设立初中分班。1966年,开县中学又在大慈、镇安两乡中心小学开设初中分班,各乡也纷纷举办农业中学和小学附设初中班,全县达到公办中学13所,分班6处,民办中学107所,在校中学生总数13381人(其中民中、农中学生占56.7%),比上年增长1.2倍。
“文革大革命”开始后,开县各中学都“停课闹革命”,学生走向社会,到处冲闯,揪斗夺权。广大学生家长十分反感和担忧,不愿送子女上中学,因而,中学生人数逐年减少,下降到1969年的6317人。
1970年,全县公、民办中学复课后开始招收新生,中学生人数大幅度回升。1973年刮起普及初中教育之风,提出“读初中不出公社”的口号,温泉、丰乐等区自行将公办中学分为数校,分到乡里设点上课,校产设备又一次遭到巨大损失。1975年,个别“造反派”头目强迫县、区领导推行普及高中教育,将各区中学办成单设高级中学,一些公社小学也招了高中班,全县高中在校学生犯增到6263人,比上年增长77%。以后两年继续发展高中,至1977年达到最高点,全县有高中在校生10293人,为1966年“文革”前的14.6倍。由于发展中学的条件不足,教师层层拔尖,学生来者皆收,教育质量显著下降,形成“高中的牌子,初中的班子,小学的底子”。
1980年,开县对中等教育着手进行调整,制订了发展规划,计划全县设完中11所,初中15所,小学附设初中班150所。当年计有单设中学21所(其中举办高中的9所),小学附设初中班200余所;在校学生总数53025人,约为1966年的4倍。
1981年,开县进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试办农(职)业中学,先在天白、华承、铁桥、正坝、汉丰等中学开办农(职)业中学班,重点扶持明星农业中学让其巩固发展。1985年9月,丰乐乡水东村农民何云之(建材专业户)投资38000元,修建校舍,聘请退休教师,办起了私立敬业中学,招高中新生2班97人。至1985年,全县有完全中学6所,初级中学13所(其中4所办有高中班),私立中学1所,厂矿中学1所,农业职业中学6所,小学附设初中班166所,共857班,在校中学生总数56471人,为1949年的41.7倍,比“文化大革命”前的1966年增长3.2倍。
第二节 职业教育
开县在宣统三年(1911)曾创办开县农业学堂,但无成效。民国11年又在大觉寺侧的盛山书院开办蚕桑学校,时间不长,其情不详。民国20年成立开县县立职业学校,校址设原盛山书院,招收工科1班,次年又招农科1班。民国22年并入开县县立初级中学,俟其毕业后即停办。民国21年开县商会在县城内西街仓圣祠开办私立商业职业学校,招生30多人,未及一年,因经费困难,向县府申请转入县立职业学校,改称商科班,接着又并入开县初中,由于学生流动甚多,自行解体。
解放后,开县虽数度提倡发展职业教育,但效果不甚显著。1965年,开县农业局在开县农场开办农业技术学校,由公社保送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学生50名,实行半农半读,学习部分农业中专课程。“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生停课闹革命,俟学生毕业后即停办。
1963年,天白区借用林场房舍场地,举办林业中学(民办)1所,招收学生50人,以学习林业技术为主。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办。1969年,四合公社又在此开办初中1个班,兼学林业和兽医,学生毕业后亦停办。
1969年,明月公社(今明星乡)在石泉村利用铁厂下马留下的一幢房屋创办“五七”农业中学,招生37名,实行半农半读,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开荒种粮、植树造林、挖煤烧石灰等,以勤工俭学收入补助师生学习和生活费用。1979年将校址迁到山下的清水村,并修建了一座75千瓦的小水电站。学生除学普通初中主要课程外,还适当增加农技知识课,毕业后较能适应农村生产要求,坚持至今。1984年由民办转为公办,更名为开县明星职业中学,并在全县招收高中新生2班(水电、财会各1)。现有4班,学生209人,教职工30人,勤工俭学年产值1万元,纯收入2000元。1981年该校在四川省勤工俭学表彰大会上受到奖励。
1968年7月,五合公社在长矿大队(三仙号)办起了茶叶学,开荒种茶25亩。后因文化课教学质量不高,学生生活条件差,流动率大,虽几经迁校和拨款改善条件,仍未能巩固,于1982年并入五合乡中心小学初中班。
“文化大革命”时期,开县各中学实行开门办学,均纷纷将普通班改为专业班,诸如农机、农技、兽医、中医、西医、针灸、会计、电子修理等名目,一时风起,其专业课程,全凭学校教师中略能教课者担任,有的学校以能在校外临时聘何种科目兼课者而定专业,设备条件既无,学习效果又差,学后也无处聘用,加之粉碎“四人帮”后,升学恢复文化考试制度,各种专业班纷纷垮台。
1982年,开县遵令着手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先在天白、正坝、铁桥、陈家等中学开办农业高中班各1个班,在汉丰中学开办家用电器维修高中班1个班。除天白中学聘有专职教师讲授林业课,汉丰中学电器维修学了一些专业技术外,余皆冒职业高中之名,行得补助款之实,用以改善办校条件而己。
1983年,华承初中改办成华承高级农业职业中学,招收初中毕业生60人,以学习柑桔种植加工技术为专业。1985年毕业35人,被有关部门招聘11人作技术工,回乡学生对发展家庭柑桔种植起到了一定作用。该校现有2班,学生100人,教职员工11人,实验园地2亩。
1982年在白泉乡百里村新建妆级职业(林药)中学,1985年有3班,学生159人。因生产基地未解决,故专业课亦未落实。
1985年,开县有新办和改办的公办职业中学6所,计有18个班,学生1147人。
第三节 师范教育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开县曾在高等小学堂内附设师范传习所,不定时地选拔原有塾师或青年学生参加师范科目学习,结业后充任新学教师。
民国14年春,在县立女子高等小学附设女子初级师范一班,招收该校高小毕业生20名,至民国17年冬仅有7人毕业。民国18年春,开县县立女子初级师范学校正式成立,校址设在女子小学,招生100名,设三年制2个班,以后每年招生50名。民国20年因女子师范单独设立不符规定,学校遂更名为开县县立女子初级中学校,停招师范班,改招初中生,至民国23年女初师毕业两届后停办,未毕业的第三届学生则转为女子中学第四班。同年春,女中又按省令招收四年制简易师范科1个班,学生53名,后未续招。
民国28年春,在县立男、女两中学各招一年制简师科1班,毕业后由县教育科介绍给各校聘用。两校各办3届,至民国29年12月,县政府以地方财政困难为 由,下令停办。
民国34年,开县奉省令筹建简易师范学校1所,以观音坝原开中避空袭时所建临时房舍(后为团管区营房)为校址。民国35年春开学,招收一年制简师科和四年制(后收三年制)简师班各1班。以后,又招收简师科4届、简师班1届,民国38年秋停办,共毕业学生300余人,该校设备简陋、学生生活极为清苦。
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教师的培养训练,1951年暑假,开县文教科招收社会知识青年150人,借用开县中学校舍举办师资训练班,科长张仲屏亲自主讲重要课程,秋季开学时,学员分配到各乡小学任教师。后又于1952年寒假和1952年暑假举办了两期师训班,培训师资百余人。
1952年秋,在开县中学附设初师1个班,招生50名,学制三年。1953年秋并入万县师范学校。
1956年5月,奉省令建立开县速成师范学校,借用开县第二初级中学(今开县师范学校)部分校舍上课,招生194名,短期训练三个多月,结业后大部分配到各乡作小学教师。秋季,又招新生268名,仅学习一期,于当年冬奉令停办。1957年2月,动员全部学员回家。
1958年秋,遵令在观音坝原简师校旧址建立开县师范学校,招收初师,至1961年全校共有12班,学生626人。因国家经济困难,于1962年奉令停办,已毕业两届,学生321人分配了工作,其余学生除少数转到万县师范学校读书和被招收作公社干部外,多数皆回家参加生产劳动或担任民办小学教师。
1966年秋,开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原南门中学校址举办社来社去的开县半农半读师范学校1所,委托开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办理,招生50名,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未能正规学习,1969年毕业后仍回各公社自行安排。
1972年春,经万县地区文教局同意,在开县教师进修学校附设中师班,招生210名。于1973年正式批准恢复开县师范学校建制,校址即定在原开县第二初级中学(当时为开县教师进修学校)。该校复办以后,逐年扩建校舍,充实设备,增调教师,至1985年已毕业学生12届,2447人;现有教职工121人(其中获讲师职称的9人)。曾设过体育师资班1届,现设有音乐师资班1班。
开县早期的师范教育,招生少,学生文化基础较好,且当时教师中受过专业训练的很少,因而简师科毕业生也成为县里小学难得的合格教师。开县简易师范学校虽设备简陋,学生程度不一,但在部分进步教师影响下,校风较好,毕业生多成为开县学校的骨干。解放后的师资训练班,重视政治教育,转变学员思想,虽少进行教学业务的培训,但对发展开县的教育工作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开县速成师范学校和开县师范学校的创办,本为奠定开县师范教育之基础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却因经济发展的突起突落而夭折,数年辛苦经营,付诸流水。开县师范学校的复办,实为培养合格小学教师的希望,但一度在“左”的潮流冲击下,学生由基层推荐入学,程度极不一致,低者只及初小文化,且学校无法正常进行文化和专业课教学,曾有仅学文化三个月,被抽调下乡搞阶级斗争一年半而毕业者,既贻害教育事业,也害苦了师范学生。1979年前后,师范学校勉为其难地举办培养初中教师的专业班,因缺乏适宜的教材和设备,师生均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效果虽不很好,但为适应当时农村初中教育发展的急需,也起了一定的作用。1982年以来,开县师范学校在努力培养合格的小学师资方面下了大量功夫,毕业生质量有很大提高,学校各项建设也已具相当规模,从此,开县小学师资来源有了保证。
第四节 中等学校的教学和管理
民国时期,开县各中学一般设教务、训育、事务3处和童子军团部,开县县立中学还设有军训队和体育处。教务处负责管理学生学籍、教学工作安排、图书、仪器、教具设备以及编制课表、制发表册、督促检查师生教与学等工作。升留级制度较为严格,3科不及格者留级,连续留级次者令其退学。一般中学的淘汰率在20%左右。考试频繁,有月考、半期考、期考、毕业考试。毕业考试及格者,学校即发给临时毕业证;民国21年规定毕业生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会考及格(民国27年取消会考,改由学校将毕业生成绩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由省教育厅发给正式毕业证书。开县县立初级中学在民国23年7月参加全省第一届会考,有应届毕业生33人,参加会考的11人,及格者9人。民国24年1月参加第二届会考,有应届毕业生27人,参加会考的18人,及格者7人。但亦有行贿领取假毕业证者。
民国时期中等学校重视国文、数学、英语的教学。国文教师除教课本内容外,常另选优秀古文和报刊文章讲授,称为“选文”课;作文较认真,每周或间周命题作文1次,教师均认真批改。英语重视读和写,高中学生一般都能阅读浅显英文果外读物和用英文写书信。唯物理、化学等科因实验设备缺乏(县民教馆内建有实验室供中学借用,后来各校陆续购置了一些可供部分演示实验的设备),学生多靠死记硬背获取知识。
中学的训导管理,在民国初年学校设学监1人,民国14年改称训育主任。中学对学生管理要求严格,常辅之以体罚,但因社会腐败,仍常有学生在外酗酒、赌博、打架等事发生。针对学校的奴化教育,开县的中学生在进步教师的影响下,也多次掀起反对学校当局钳制学生思想、行动的学潮。1933年秋,开县女中学生反对学校讲授《八德须知》,罢课一周。1937年开县中学进步学生张贴宣传抗日壁报遭学校干涉,学生罢课,组织上街游行,散发传单。1941年5月,四川省政府颁发了中等以上学校防止“奸党”活动要点,规定学生组织团体,须经学校许可登记;指令各校协助发展国民党及三青团组织工作。同年10月,省教育厅又颁发《中等学校管理办法纲要》,规定严格实施军事训练和童子军训练;限令学生取保埴具保证书;一律着制服、佩校徽;绝对禁止学生参加校外各种社会组织等。但不少学生仍在进步教师的启发下,阅读革命书刊,接受革命思想,积极参加抗日宣传活动和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斗争。
解放后,开县中学从1950年开学以后即进行对旧教育的改革,成立了校务委员会,下设教导、总务两处(及教导会议、总务会议),实行教导合一制,废除法西斯奴化教育,取消军训和童子军训练。加强对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实行民主管理。但亦有重政治,轻文化课教学的偏向。继后,在学习苏联的热潮中,学校按学科成立了教学研究组,组织教师集体讨论教材,强调备好课,还举行公开教学,交流教学经验。学校校长、教导主任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备课笔记和学生作业,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开县中学高中毕业生在1963年前后参加升学考试的成绩,一直在万县地区各校中名列前茅。十年动乱中,开县各中学元气大伤,教学质量严重下降,升留级制度被批判,学生在校混满时间照例毕业,更有为了参军、招工找学校“开后门”,领假毕业证者。1977年以后,开县各中学逐步恢复各种制度,但因学生基础太差,一时仍难以提高教学质量,故自1978年开始有分设快、慢班和高中文理分科的措施,根据学生不同基础讲授不同要求的教学内容,对适应大、中专招生考试起到了一些作用。但又引起了教师、学生、家长各方面的矛盾,1980年改为办重点中学,在全县优先招收高分段学生,不准再分快慢班。自恢复大、中专统一招生考试以来,开县的高中毕业生升入大专院校的人数,一直在万县、忠县之后,与梁平、万县市持平。由于当前招工制度对农村青年的限制,广大农村青年唯一出路就是升入大、中专学校读书;又因大专招生有限,因此,农村家长都把子女的出路放在升中专这条路上。开县农村初中学生毕业后未升上中专的,很多人返回学校去读初中三年级或补习班,甚至有从初中一年级重新开始读的,形成重读生过多,学校拥挤不堪,学籍管理混乱等现象。在中专升学考试中,开县的成绩多年为万县地区各县、市之冠;县内丰乐区又首屈一指,常占总名额的1/3到一半。
1981年,开县文教局曾制定《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学籍管理和考试制度,高中毕业证书由县文教局审核加印,初中毕业证由区公所审核加印后发给。但因“走后门”、“给议价”入学者甚多,参军、招工都要以高、初中毕业证书为资格,故仅执行一年就中止了。
在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方面,开县中学在解放后就普遍开展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废除体罚,进行民主的说服教育,积极发展共产主义青年团和少年先锋队(原名中国少年儿童队)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学校生气勃勃,师生关系融洽,学生政治热情高涨。开县中学校在1950年参军、参干的就有217人(参军任文化教员14人、参加军分区卫校的34人、参加驻军宣传队57人、保送军干校37人、参加行署文干校学习11人、调任地方干部64人)。
1958年秋,开县中学在高中学生中开展大鸣大放,后来批判和作退学处理了少数学生。以后,各中学在“左”的思潮指导下,思想教育也趋于简单化,搬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办法,批判一些对当时形势认识下一致的学生,致使学校思想工作生硬化。十年动乱中,鼓动学生起来造教师的反,学生斗老师、打老师反被赞为“革命行动”,一时之间,学校闹得天翻地覆。教师被丑化为“牛鬼蛇神”,反受学生管制;校舍校产遭破坏,图书仪器被损毁,课堂凄冷,校园荒芜,学生持枪参与武斗,学校成了关押被害干部和群众的监狱。1970年虽然复了课,但教师根本不敢管学生,经常大字报满墙,一时批判这个教师思想反动,一时批判那个干部右倾翻案,学校仍是一片混乱,学生中打架、偷盗现象累见不鲜。
1977年,学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对违纪学生敢教敢管了。1979年重行贯彻《中学生守则》,政治课增加了道德教育和法律常识,共青团和少先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表彰三好学生,组织“学雷锋、做好事”。1981年又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中心,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教育,中学面貌大大改观。
第五节 招生和考试
民国时期中等学校招生由各校自行考试,学生自由报名,一人可以同时报考几所学校。当时由于学费高昂,广大工农家境贫困,能送子女上中学的很少,故各校报考者不甚多,成绩特别优异者都能得到录取。少数富豪人家子弟,虽成绩低劣,亦可通过说情进入学校读书。
解放初,学校向工农子女开门,中学实行助学金制,家境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得到补助伙食费用,对个别优秀学生还可补助棉衣和零用钱。因而,大批在旧社会无力上中学的工农子女得有机会考进中学,以后成了社会有用的人才。随着小学的迅速发展,要求升学的人多了,招生考试乃由县(高中、中专由地区)统一命题和举办考试。“文化大革命”前,招生考试纪律很严、考风正派,考务工作人员还实行回避制,民国时期的考场、评卷舞弊等恶习已不复存。十年动乱中批判了考试制度,1971年开县初次实行由区、社、队基层组织推荐,县招生委风吹草动会审批的办法。起初,社会上重视当兵和当工人,还不热衷于读书当知识分子,推荐竞争还不甚激烈。1973年后,看到工农兵学员很吃香,既有文凭,又可当干部,是当时最广最好的一条出路,于是拼命竞争。有子女欲求升学的,特别是城市下乡知识青年欲求离开农村,平时在乡村对基层干部得经常请客送礼,推荐时更得厚礼相送,搬动亲友出面说情;更有为争夺推荐名额互相诽谤、诬告等事发生。县、区、公社各级机关对说情送礼的既苦于应付,又使一些利欲重的人做了不少错事,败坏了共产党廉洁奉公的传统。每年推荐招生结束,还遗留不少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成为一大难题。1977年恢复了大、中专招生考试制度,为了端正社会风气。1979年开县处理了开中预选卷泄密和中专评卷偷改分数的案件,给有关人员以严重处分。
开县举行大专招生考试在县城设1个考点,分设1—2个考场,中专因报考人数太多,预选在各区设1—4个考点,复试在县城设考点。每届考试时,县、区党政领导人均亲临考场主考。1985年中专预选考试,东华、金峰两个考点,以小学校长为首集体作弊案件被揭发,两处考生成绩作废,集中到丰乐中学重新考试,并给有关人员以纪律处分。
第五章 成人教育及其他
第一节 农民教育
民国时期,开县仅在少数场镇和农村推行过民众教育,也称平民教育,但效果甚微。最 早于民国初年曾在县城内七圣祠办过1所平民夜校,以后无所活动。直到民国24年才先后在县城和场镇开办了十几年民众教育班。民国26年迫于应付上级规定,县府通令各乡(镇)小学附设民教班,采用《市民千字课本》和《农民千字课本》作教材,据资料载,历届民教班毕业学生为18000余人。
民国26年7月,开县民众教育馆成立,馆址在原中山公园内(现文化馆),职责是主办民教事业。该馆开办了5个民教示范班。同年6月,开县县政府根据县参议会“改进国民教育”的提案,制订了《施行小先生制推行识字运动暂行办法》,提出组织各小学的高年级学生充任小先生,每人至少教一个不识字的人,教至测验及格为止。
民国28年,开县成立了社会教育推广委员会,县长任主席、教育科长和开中校长任副主席。颁发了《开县民众学校暂行办法》,规定对16周岁以上男女民众,分期勒令入学;各校统限于5月1日以前开学,授课不得少于200小时;经费每校60元,一半作教员补贴,一半作办公费及津贴学生纸笔之用。各乡(镇)也建立了民教推广委员会,各中、小学开办了附设民教班,利用星期日或晚上授课。
民国37年,开县在各乡中心小学内增设民教主任一人,作负责办理该民教班外,并督导全乡民教工作。
据民国31年统计,全县青壮年中文盲占86%,自开展民众教育以后,入学人数每年一般在2万人左右,最多时有5万多人。但这些数字多为虚报,实则收效甚微。民国37年开县县政府在训令中承认:“查各乡镇中心国民学校附设民教班,每期实施者固多,即未实施《办法》者亦复不少,不惟未就学之成人、青年坐失教育,抑每期虚糜公币甚巨,言念及此,实深浩叹!”
解放以后,广大劳动群众翻身作了社会的主人,自觉要求学习文化。1951年5月,开县成立了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选择一批重点场镇和人口比较集中的农村建立识字班(亦仿北方名为“冬学”),开展识字和政治教育。各乡、村农民协会积极举办夜校,聘请当地知识分子作教师;各乡、村小学也都开设成人夜课班,或派教师到村农会办的夜校任课。一时之间,夜校遍及城乡,入夜以后,灯笼火把照亮山乡小路,村舍茅屋书声歌声,此起彼伏。不单青年人踊跃入学,一些年近半百的老贫雇农也自觉上夜校。1950年上期,全县共办夜校332班,入学群众18606人,其中县城有夜校15班,学员1453人,以后,每年初冬,县人民政府都召开专门会议或通知各区、乡政府,发动农民办冬学。1952年12月县里集中训练了冬学教师559名,1953年又集训冬学教师720人,作为举办冬学的骨干。通过冬学的学习,培养出大批农民积极分子,很多不识字的农民学会了读报写字,成了乡村的基层干部。
1952年底,开县选派扫盲专职教师22名去万县专署学习祁建华创造的“速成识字法”。1953年回县后在镇东乡开展扫盲典型实验,使用注音符号拼音,进行大量阅读、听写生字、抄写、写作的办法进行教学,收效快,但遗忘也快。该乡实验后未在全县推广。1954年度,冬学转入常年农民学校67所,有学员3645人。
1956年开县进行了文盲普查工作,全县总人口920725人中有文盲和半文盲399140人,占43.4%。当年,全县又培训了农民教师9714人,并从农业合作社收入中合理解决了民师的误工补贴,号召村、社组织发动农民入学,掀起了扫盲热潮,参加学习的人数达到21万人,坚持学习的有19万人,脱盲的7188人。
1958年,开县成立了文化革命指挥部和办公室,各区设专职扫盲工作组长1名,各乡配专职扫盲教师1名,在“大跃进”声势中出现了中和区三合乡牌楼村7天扫除文盲的“原子弹爆炸”经验,并在全县推广。各地利用办公共食堂和生产大兵团作战的条件,强迫不识字的农民学文化,各处墙壁、家具、工具上都写上名称,便利群众识字;县里编印《识字课本》普遍散发。集中识字收效虽大,但遗忘也快。全县号称有22万人参加学习,扫除文盲56214人,并给中和、临江、岳溪、紫水(今正坝)等5个区命名为文化区。中和区还派人出席了全国扫盲工作先进代表会议。
1960年春,文化革命指挥部更名为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后因农村经济困难,集中力量大办粮食,全县工农业余教育基本停顿,除保留县工农业余教育办公室名义外,区、乡扫盲专职人员一律裁撤。
1963年冬,开县部分乡、村开始恢复冬学,计有403班,入学人数13660人。次年,推广办“政治技术夜校”经验,学习内容以当时开展的“四清”运动政策和农业技术为主,强调生产队都要办。于是,不少生产队遂以开社员会的形式代替了政治技术夜校,有的同时教读《识字课本》。
1966年冬,“文化大革命”开展以后,农村政治技术夜校也遭到了批判,城乡成人教育全部停止活动。
1973年,开县又从公办小学中抽调部分教师充任工农业余教育专职教师,恢复开展农民业余教育工作。1975年全县又强制以生产队推行“小靳庄政治夜校”经验,下百都把开社员会报为上政治夜校,其实,只间或在开会前读主志报纸而己。
1979年,开县再底恢复扫盲工作,全县已有专职业余教育干部、教师107人(后增至110人),开展扫盲工作的有91个公社、582个大队、3075个生产队,办起了扫盲班2330个,入学人数36997人,脱盲人数9014人,并颁发了脱盲证书。后因贯彻联产承包责任制,基层干部和农民都忙于划田划地和抓紧冬耕农活,上夜校也不再评记工分,各地农民学校又多暂时停办。
1981年,开县普遍进行了成人文化程度调查工作。
当年,全县各级党政组织都加强了农民业余教育工作,层层检查落实,并在已于1980年基本完成扫盲任务的巫山公社召开现场会。加之农村包产到户以后,农活进度快、冬闲时间多,农民认识到只有学习文化,掌握科学知识,才能增产增收的道理,多自愿参加夜校学习。因而全县扫盲工作又有了较大的进展。年底,全县有4个区(镇)、45个公社基本完成了扫盲任务。各类业余学校入学人数45109人,脱盲16800人。
1982年,全县区、社、大队都建立了工农业余教育领导班子,采取大队办学的形式,实行岗位责任制。是年,又有8个区、44个公社基本完成扫盲任务,入学92400人,脱盲35938人。在基本完成扫盲任务的基础上,全县进一步开展文化技术教育,办起了业余高小996班,学员31242人;业余初中5班,学员285人;公社技术学校16所,学员910人;季节性技术班317个,学员12686人。当年,经万县行署派人到开县检查验收,全县非文盲率上升到91.1%,基本完成了扫除文盲的任务。但在检查中亦有拉在校学生冒名顶替文盲参加测验等事。1982年全县人口普查资料记载:12岁及以上识些字和不识字的有270312人,占总人口的21%。
1983年,开县教育、农业、科协等部门办同开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办起了业余小学1048班,学员32865人,业余初中8班,业余高中5班,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87所,还举办农业技术知识班45期,有39800人(次)参加培训。县、区、乡都积极筹集资金兴办农民教育事业,全年共投资145267元,修建教室26间,添置课桌凳1834套,划拨实验地41亩。赵家乡投资17000元,为农民学校修建楼房一幢,教室、图书室、教师宿舍、球场、实验园地等一应齐备。当年,开县的教育局、农业局、科协、铁桥区、天白乡均被评为四川省农民教育先进集体。
1984年,开县农民教育继续发展,全县又投资337749元,新修教室85间,制课桌凳6096套。全县形成了既有全日制、周日制的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又有以学文化为主的业余高小班、初中班和高中班;既有以系统学习农业基础理论的长期班,也有以学习实用技术的知识班,还有技术讲座和咨询服务站等比较完整的农民教育体系。
第二节 职工教育
民国时期,开县基本未开展职工教育。
解放后的1951年,在观音坝原开县简易师范学校校址开办了合作干部学校,选调乡村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进行半年左右时间的培训,着重于政治教育和组织农业合作社的业务知识训练。共举办期,培训近1000人。
1956年,开县创办了一所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和一所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干部文化补习学校设在原县委会旧址(现汉丰镇第五小学),抽调区、乡干部116名离职学习文化,学制一年,有教学人员6名,仅办一年即停办。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设在县人民委员会内,有专职教师3人,借用城关镇内小学教室夜间上课。部分区也依照开办了干部业余班。全县共有初中5班、高小9班,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有428人。
1957年上半年,县属机关业余文化补习学校在校人数发展到554人,区乡举办的业余班有8所、入学人数1130人。后因反右派斗争开展,各级干部文化学习遂告停止,县属机关文化补习学校亦被裁撤。
1960年在文化教育也要大跃进的浪潮推动下,职工教育又一度兴起。全县厂矿职工参加扫盲学习的有4126人,读业余高小的3435人,读业余初中的2864人;机关干部读业余高小的447人,读业余初中的1622人。不久,因国民经济调整,厂矿纷纷下马,干部精简等工作,职工教育又告停顿。
开县设立正规的在职干部培训学校,首推开县教师进修学校。该校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开县在职小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继于1957年9月改为开县初级函授师范学校,后于1962年秋命名为开县教师进修学校,在停办后的开县第二初级中学校址建校。该校以举办初、中师函授和抽调在职教师离职短期培训为主要任务。1962—1964年办了轮训班5期,培训学员500人;并派教师长期巡回到各乡中心小学为参加初师函授的学员讲课,定时集中举行学年和毕业考试。1978年秋,开设中师函授班,招生1270名,1984年举行毕业考试,1985年进行补考,发给毕业证书的共639人。同时,组织教师参加西南师范学院大学本科函授学习(66人)和参加万县教育学院大学专科函授学习,至1985年底取得毕业证书的有182人(其中本秋26人)。为了系统提高小学行政领导的政治思想和管理水平与部分文化较低的小学教师的文化水平,从1967年又开办小学教师短期轮训班,至1984年止共培训小学行政领导6期189人,小学教师8期518人。1984年开始举办两年制中师培训班,每年招1班,50余人。
开县原由中医协会主办有短期培训的中医训练班,于1960年9月改为卫生学校,校址设在县城外西街福音堂旧址。1968年停办后1972年复课,至1984年共培训29期,39班,1794人。从1985年起又开设三年制的西医士和中医各1班,有学生131人。
中共开县县委党校于1960年成立,1962年借用停办后的开县第二初级中学部分校舍办学。60年代主要是短期训练农村党支部书记,1973年开始兼办在职干部短训班,至1983年共轮训在职干部3877人(次)。1984年秋开办中专培训班,学制两年,已招4个班,学员191人。还附设有电视大学班1班,学员17人。1985年又招电大生29人,电视中专1个班,学员25人。
1982年,中央《关于加强职教教育的决定》下达后,开县由总工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全面开展职工教育,重点进行青年职工的文化、技术补课(简称双补)。开县供销合作社先办起了职工学校。继后,商业、粮食、农业银行、工业、乡镇企业等部门也陆续建立职工学校,开设有各种教学班43个。至1985年,全县应补文化课的职工7223人,已有4607人经考试合格,占63.7%。还输送157名职工进入大专院校,207人进入各类中等学校学习。1983年县城部分中学还联合退休教师举办了职工业余学校,利用晚间补习文化课。至1985年共办41个班,学员常在2100人以上。
1985年11月,万县行署在开县召开了全区职工教育经验交流现场会议。
第三节 其他教育
1980年,开县开办电视大学教学班两个班,招生49人,由文教局指定教研室1名工作人员兼管,在条件极其简陋的情况下,靠收取微薄的学费(每年工科120元、文科80元)作办学资金。以后,逐年扩大招生,至1985年已毕业三届、4个班、学生79人;1985年开设有电子专业、汉语语言文学、党政干部专修(在党校内)等科共3个班,学生100人。1985年改称四川电视大学万县分校开县站,有工作人员2名,并集资在开县师范学校内购买教学用房4间,200平方米。置有电视机2台,录像放映机1台,收录机7台。
1982年,开县农业局、教育局联合举办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开县教学班,配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招收学员1707人。
1981年,开县教师进修学校举办四川省中师语文广播教学开县教学班,招收学员520人,同时列入中师函授教学内容,1984年结业时成绩合格的193人。
1960年,在开县第一中学(今开县中学)内附设了开县农业专科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程度的学生50名,学制4年,1961年上期停办,学生分别作了安置处理。
1972年,开县在聋哑医院的基础上改办聋哑学校1所,招生30人,实行半工半读,除教学生识字、写字、算数外,继续进行针灸治疗,并分别教以木工、缝纫等生产技术。后因文教、卫生、民政3个部门在经费问题上的矛盾,于1980年停办。1984年在万县地区教育局的支持下,拨款20万元在城西镇东乡农试村新建校舍1200平方米,1985年重新招生开学,有来自全地区各县的聋哑青少年20人在校学习,有教职工13人。
第四节 自学成才
开县青年素有自学风气,历来不乏学历虽浅却自学成才的人。1979年,开县按照省统一规定,举行录用社会闲散科技人员的考试,只有初中文化基础的谭顺福、邓巧玲和高中毕业的吴道新3人被录用为中学教师,享受专科毕业生待遇。同年,开县卫生部门按照省上安排统一举行社会卫生人员医师级考试,有486人参加,经上级评卷后授予徐心仁、张昌德、张树本等10名医师职称。徐心仁只有初中文化基础,下肢残废,全靠自己钻研中医及针灸,取得了治疗小儿麻痹症的显著成绩,后调往成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任主治医师。
1983年,开县原初中毕业的残废青年潘光奎被中国科学院武汉数理研究所授以实习研究员学衔。
开县县委、县政府提倡和支持青年人自学成才,1982年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召开的自学成才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并获得省人民政府的奖励。
1983年四川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来, 至1986年4月,开县共举办了三次考试,有1191人(次)应考,其中已取得单科结业的有332人,获得725份单科合格证书。
科学研究及推广普及工作,开县在解放以前基本未作。近年来有了长足进步,出了一些成果,特别是在柑桔研究方面深受重视。
教育是启发智的根本,是提高科学技术水平的基础。开县要发展,教育须加强。百年树人大业,短期虽不见效,但长远意义不可低估。为开县子孙后代计理应重视。
第一章 清末的教育
清末,开县仍设儒学署,置学官1人,称教谕。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开县儒学署改称“学务局”,设总办1人,管理全县学务,推行新学。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又改称“劝学所”,设视学1人,下置劝学员3人,分别督导江、东、浦三里的学校。唐应云、官道生(清扬)曾任视学。
清咸丰年间,开县已有盛山书院(在大觉寺侧)、汉丰书院(在县城外西街)、临江书院(在临江镇),社学1所(在县城东隅),义学14所,私塾则散在城乡。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开县奉令停办书院,县人曾在城西培俊堂(今开县中学校址内)举办中西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在县城原考棚(今图书馆)开办高等小学堂,招生300名,按学生程度开设5个班。刘伯承元帅就是当时该校的学生。同年,在高等小学堂内附设有师范传习所,为推行新学培训师资。又在县城内的七圣祠和三元官开办初等小学堂2所,在临江市、温汤井、铁锁桥创设两等小学堂3所,并在其他富庶的场镇分设初等小学堂10数所。清宣统元年(1909年)在县城内西街开设女子初等小学堂(今县委宿舍),招生百余名,为开县女学之开端。清宣统三年(1911)又有开县农业初等学堂之设置,但未能继续下来。
清光绪三十一年废科举前,开县私立学校即已举办,较早的为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基督教会在外西街开设的福音小学;光绪三十年(1904)廪生刘华英在灯草坝(今敦好乡)开办类似初等小学堂的“汉西书院”。各地初办小学堂以后,城乡私塾仍然存在。
清代开县在咸丰三年以前的200年科举考试中,共中进士4人,文举6人,武举9人。但在其后至废止科举时的50年内,考中的文举人有李本均、李本方、彭个峰、戴锡章、杨绍云、欧阳薰、刘家驹、刘秉元、邓云卿、蔡鹏程等10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在北京会试时,参加康有为“公车上书”签名的开县举人就有杨绍云、欧阳薰、戴锡章、刘秉元、邓云卿、李本均6人,参与签名者之多在四川仅次于成都、华阳两县,故“开县举子”之誉,一时传为佳话。
戊戌变法后,开县不少青年学子竞相接受民主思想,纷纷赴省上京投考各级学堂,并极力争取出国留学。当时开县赴日本留学的潘大道、唐宗尧、王君复、谭毅武等,都参加了孙中山先生组织的同盟会,为推翻清政府的封建统治,建立民国作出过贡献。
第二章 教育行政管理
第一节 教育行政机关
民国元年,开县县级教育行政机关称劝学所,主要负责人称视学(视学员有杨天祥、谢盛封)。民国2年4月,开县奉令改劝学所为教育公所(科长谢盛封)。民国3年复称劝学所(视学员铁鲲)。视学由县知事遴选县人中曾在省级学堂毕业者,呈请省教育行政机关核委。劝学所编制11人,视学之下设劝学员5人,(4人兼讲演员,1人兼文牍),收支员、统计员各1人,雇员3人。
民国15年,开县奉令改劝学所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视学2人,各行政区(开县为8个区)设教育委员1人。民国19年改视学为督学。
民国24年,改教育局为县府第三科,编制9人。设科长、主任督学、督学(4人)、主任科员(1人)、办事员(2人)。民国28年,教育科曾与建设科合并称第三科,次年两科仍各分设。民国34年开县复设8个区,每区设督导员1人,统管行政、教育督导工作(督学4人改称督导员,由县政府直接领导)。督学分区掌管乡保校长任免考核荐举权。
民国36年,开县改教育科为教育局,编制17人,设局长1人,科长3人,督学1人,视导员6人,科员、人事管理员、会计员各1人,雇员3人。
1949年12月,开县解放后,开县人民政府文教科,接管了旧教育局。文教科编制8人,设科长1人,干事7人,分管文书、人事、会计、教育、文化等工作。
1956年,分文教科为教育、文化两科。教育科编制7人,设正、副科长各1人,科员5人,分管文书、人事、会计、中教、小教工作。1957年,教育、文化两科合并,称文教局,编制为7人,中教、小教工作由科员1人管理,1人管理文化工作。另在事业编制中组成视导组(5人左右),巡视各校,检查指导工作。
1958年开县农村普遍开展扫除文盲工作,县政府设立扫除文盲委员会(后改称农民业余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编制3人,由文教局管理。
1967年1月,文化大革命动乱中,开县川剧团等群众组织夺了文教局的权。1967年底,开县生产指挥部下设文卫办公室,由群众组织头目担任办公室负责人,统掌全县文教卫生大权。1970年5月,开县改组革命委员会各办事机构,文卫组安排原任领导干部为负责人,在县革委政工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1972年文卫组撤销,建立开县文教局革命领导小组,有工作人员11人。1975年改称开县文教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办事员9人,分管文局、人事、会计、中教、小教、业余教育、文化等工作。1978年,局下设人事、秘书、文化、教育4股,后增设财会股。1980年秋,曾一度试行分区视导,但未持久。1981年8月县政府成立文教办公室,协调文化、教育、卫生3局事务,1983年12月县政府机构改革时撤销。1982年4月,教育、文化分设两局,教育局行政编制15人,连同事业编制实有工作人员28人,设4股及教研室、电化教学队、基建组。1983年12月,实行机构改革,局内工作人员改原来由县委组织部调派为局长任命调派,局下设秘书、政工、计财、教育、电教、勤工俭学6股及工农业余教育、教研、招生、集资、落实政策5室。1985年有工作人员83人。
民国时期,县以下设置区的建制,时分时合,时撤时立。在区公所内设有文化干事,管理教育工作,在撤销区公所后,分区设督学,由县教育科统管。乡公所设有文化干事1人,只管理个别教育行政事务,不管学校教学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县县以下一直设有区的建制,区公所设有文教助理员(干事),具体管理教育行政和教学工作。1960年,因精减行政机构,区文教助理员编制撤销,改由区公所所在乡中心小学校长兼管全区教育工作,称为“区校长”,1966年各区公所复设文教干事,1981年,在区公所内设立文教办公室,由文教干事负责,在事业编制内设有财会、教师进修、教学辅导等人员5人。乡公所(政府)一直无文教干事的设置,教育工作均由中心小学校长管理,重大决策性问题由乡长主持解决。
第二节 校长和教师的任用及待遇
一、校长和教师的任用
民国24年前,中学校长由县政府保荐,报省政府核委;小学校长由地方向县教育行政部门保荐,报县政府核委。在实施“新县制”时期,推行“政教合一”,中心小学校长和保校校长,均由乡镇长和保长兼任,或校长兼任副乡长。民国30年,中学校长改由县参议会向县政府推荐3名(备选1人),报省教育厅审核,由省政府委任;小学校长由乡民代表会提名,经县教育科审核,报县政府委任。中学校长资历规定为高等师范大学业,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5年以上教龄者;小学校长资历规定为师范学校毕业,或高级中学毕业,经县检定委员会检定合格,并服务教育2年以上具有成绩者。这些规定仅是一纸空文,往往因人而异,伪造学历和经历者累见不鲜。那时,为了谋求校长之职,必须找靠山,请客送礼,打通上下关节,协调左右网络,否则,就不能在竞争中获得任命书。
民国时期,各级学校教师都是由校长聘用。尽管当时教育部规定有各级学校教员资格检定标准,但都未能执行。开县在民国24年曾举办小学教师无试验检定和试验检定,参加这次检定的619人,审查合格的有617人,其实完全流于形式,一些利用假文和冒名顶替者均取得了检定合格的资格,民国27年,开县教育科通饬各校,规定教师聘期至少1年,凡经县府核定任期之教师,不随校长进退或中途解聘。中学教师任期,教育部还规定:初任期为1学年,续聘为2学年,俾使教师安心任教。但是,开县各中、小学聘任教师,仍是一期一聘。不少校长选聘教师,除聘用少数教学水平高的台柱教师外,多是凭借关系安插亲信。当时,尽管教师待遇菲薄,却因知识分子难觅职业,为谋一席教员,也得多方奔走,或投亲靠友,或向校长送礼“进贡”,甚至有干一席教员工作,而只拿半席薪金的。教师要是校长不知,还可能在期中解聘。因此,每到暑、寒假(六、腊月),广大教师都得为一席教员而四处求情,八方奔走,此之谓“六腊战争”。
解放以后,人民政府改教师聘用制为委派制。1950年3月,开县人民政府指示各区政府,在工作中表现较好的征粮人员和当地进步的教育人士中选拔教师,统一配满各校人事,报县核定。小学教师由中心校长或乡农会提名,经区政府同意即可到校任教。不愿任教者,可以自行离去;区、乡政府也有权辞退,处理教师。1952年,人事制度逐步健全,新任中、小学教师必须是参加县文教科举办的“师资训练班”的受培训者;参加上级师资培训单位的学习者;师范院、校毕业者;组织部门安排介绍者。都统一由县文教科分配到各区或中学任教,小学教师再由区分配至乡,再由中心校长安排到校。区、乡都无权处理教师,只有在所辖范围内调动教师的权力。从此,教师职务成了各级政府和学校行政领导的权,派性猖獗,亲疏分明,纷纷将不同观点的教师调至偏僻的学校或“下放”农村劳动。1969年,开县推行“小学下放到大队去办”,部分区、乡将教师下放回家庭所在大队(村)任教,造成教师编制严重不平衡,边远山区教师大大减少。“文革”以后,拨乱反正,县教育局虽曾几次设想推行“定员定额”制度,尽力给边远区、乡增派教师,但“拉关系,走后门”的遗风未绝,一些并非工作需要,而靠拉关系的教师调到了城区或条件较好的学校。每年寒暑假,部分教师又为调动工作奔走,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增大了工作量,也为个别图谋私利者开了方便之门。
1957年以后,各种左的政治运动不断,每次教师都是被清理整顿的对象,因而受处理者人数甚众。1958年反右派斗争,开县2980名教职工中被定为右派的共148人,其中被判刑、开除和送劳动教养的42人;1961年整顿教师队伍和四清运动都开除了一些教师;“文革”中被开除14人,开除留用20人。1978年以后逐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在教育系统平反了冤假借案639件,收回144人重新安排教师工作,给92人作了退职、退休安排,发给定期的退休费和生活补助费,使其安度晚年。
小学校长的任用一直由区委提名,报县委宣传部审批决定。1951年前经县文教科审查后,由县人民政府转报专员公署发给委任令;1952年实行县文教科审查,县人民政府任命;1958年由县委宣传部审批决定;1983年起,改由县教育局任命。调动、免职手续同上。
中学校长的任用一直由县委宣传部提名,经县委讨论通过。初中校长报地委宣传部审批任命;完中副校长报地委批准任命;完中正校长报省委宣传部任命。调动、免职手续同上。1973年,中学校长管理权限下放一级。
民办教师(简称民师)的管理,原由办学单位自己确定。1965年县人委决定:中学民师任免,由公社提名,区公所审批;小学民师由大队提名,公社审批;均报县文教局备案。十年动乱期间,派性组织掌权,随意撤换民办教师的甚多。1977年县革委再度重申民师管理办法,因民办教师工资补助由每月6元提高到11元(中学15元),还有转为公办教师的机会,故争获此职位的人甚多,又出现了依靠拉关系随意撤换民办教师的现象。1979年决定将民办教师任免权收归县文教局批准,并于1980、1982年两次进行民办教师文化考试,对个别文化太差的实行发给一次性补助后辞退。1982年整顿民办教师队伍,全县参加考核的共3100人,发给合格证的1330人,作为代课民办教师的1457人,暂作临时民办教师的435人,辞退的352人。
二、教师的待遇
清末,开县各书院的山长和教师的束修和月薪无资料可考,城乡义学教师的薪金,由当地士绅议定,从学田庙产中支付,一般每人全年约为30—40串钱;私塾老师待遇更为菲薄,秀才设馆者可得20串钱左右,童生作塾师的仅10串左右。
行新学生,教师待遇有所提高。清宣统二年(1910)时,小学堂教师薪金分本科、专科正教员和副教员3类,9个等级,月薪6—30元(银元)。
民国初期,官立初小岁薪校长160千文,教员80千文,民国13年中学教员月薪为银元40至50元,小学教员月薪为12至25元,均按10个月发给。当时,军阀混战,政局不稳,教师工资常被拖欠。民国18年,县立学校教师薪金,曾一度实行按上课钟点计算,中学每节课7角,小学每节课3角。不久,仍恢复为月薪制,仍恢复为月薪制。民国初期,教师在社会上较受尊重,经济待遇比一般公务人员高,特别是在乡村里,多被视为最有文化的人,宴请宾客都推让教师坐上席,学校被视为“圣地”,受到群众爱护。民国24年米价上涨一倍,县府又规定教师工薪八折支给,教师生活水准大幅度下降,县城及附近学校校长曾联名向县府呈文,吁请全额支薪。至民国27年小学教员薪俸最低9级仍有19元,尚可维持3口之家的一般生活。抗日战争中,物价高涨,货币贬值,政府将教师工薪最低提到23元。民国32年县府又令各乡为教师筹募“俸米”,每人一年可得大米5斗(300斤),生活仍极清苦。少数追求升官发财的知识分子,纷纷弃教从政、从商,但多数教师体谅国难当前,甘乐清贫,坚持在教育岗位上。民国34年下期,县府遵省令提高教师待遇,按月薪增加20倍,以五成或七成发给;又加发生活补助费每人至低每月可得1500元;食米增为每月8市斗(合128斤),另加尊师米补助伙食。但因国民党发动反人民内战,物价暴涨,一日数变,教师除所得食米外,薪金为数虽巨,却不够几天的伙食费。教师中流传的顺口溜说:“薪水,薪水, 不够买薪,仅够买水!”民国36年,开县城区及附近学校教师曾进行过要求改善教师生活待遇的请愿斗争。解放战争时期,开县教师待遇仅够1人生活,根本无力养家糊口,社会地位很低,有后台的知识分子都不屑作教师,民谚说:“家有3斗粮,不作孩子王”。因此,开县广大教师深恶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和平主张,不少学校成了共产党地下活动的据点,一些进步师生参加了中国共产党。1949年12月重庆渣滓洞被国民党杀害的11名开县籍革命烈士中,就有10人是教师。
开县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对原有教师采取包下来,安排工作的措施,广大中、小学教师心情舒畅,积极宣传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参加各项政治运动,一反在解放前受压抑、受歧视的地位。1950年,教师工薪发给大米,小学教师每月220斤左右,中学教师每月330斤左右,尚可够3口之家的一般生活开支。1955年周恩来总理作《知识分子问题》报告后,党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教师普遍受到人们尊敬。1956年开县第一次给教师评定工资级别,教师工资一般都比同级行政干部高一级以上。中学教师一般评为6级(相当行政20级)小学教师一般评为6级(相当行政22级),全县教师人均月工资33.58元。1957—1958年,开县在教师中开展反右派斗争,有148名教师被定为右派分子,占全县右派分子的53%。在“左”的错误思想影响下,教师虽不被党政领导重视,但在工农群众中还是受以尊重的。十年动乱时期,教师社会地位降到最低层,被诬为“臭老九”,不少人受到批判、斗争。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党和政府号召尊重教师,但歧视教师遗毒未尽,1980—1985年,全县尚发生侮辱殴打教师,侵扰学校的事件222起。1981年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尊重教师,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布告,有关部门联合调查处理了上述案件,1982年县府代专署给“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866名教师颁发了荣誉奖状;1983年接受全国“园丁”纪念章的2670人;1985年接受教龄30年荣誉证书的960人,接受教龄20年荣誉证书的2700人。在教师工资方面,1963年、1972年、1977年、1979年、1982年、1985年都进行了调整。1982年全县教师中调升一级的2294人,占43.5%,调升两级的1696人,占32%;教职工人均月工资48.85元,人均月增资为5.98元。1985年又改行结构工资制,教师另增发教龄津贴。全县公办教职工参加调资6119人,人均月工资由58.61元增至81.56元,人均月增资22.95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增资最多的一次。
民办学校教师的待遇,1956年全由办学单位筹集,参照同级公办教师待遇发给。1958年公社化后,采取给民办教师评记同等劳动力社员的工分作报酬,学杂费收入归集体。1965年,国家给民国教师每月发给现金补贴(小学4元、中学6元);1972年,国家提高补贴标准为8元和10元,个别社、队自行按五匠征收民办教师公共积累每月2元。1980年,实行民办教师以学杂费收入和国家补助为报酬(学区适当提留部分作民办教师困难补助费),办学单位发给办公费,按平价分给教师平均口粮。1982年后,推行民办教师待遇由乡政府统一筹集,学杂费用于办学,但开县实际执行者甚少,多数仍是靠国家补助(小学11元、中学13元)和学杂费由教师自收自用。开县3个镇的民办教师从1972年起,就已改由国家参照公办教师待遇按月发给工资。1985年调资工作中,民办教师参加调资的有3141人(包括城镇民师),共增资378220元。
第三节 教育经费及管理
一、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开县的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为清末之学堂公产,约16313市石,佃户一千余户;次为在田房契、屠宰等项税收中提留的一部分。这两项经费,均由县劝学所统管。劝学所将经费分为县教育经费和区教育经费两类,县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县教育行政机关和县立学校开支,剩余则补助到区;区教育经费的不足部分,则由当地自筹解决。
民国18年,县人谢南城任开县教育局长,他在县行政会议上争得将屠宰税改为地方公包的决定。承包后,除照包额上解外,所余部分作为教育专款,该项盈余,每年都在6万元以上, 从而充实了教育经费,发展了教育事业。民国17年,全县仅有县立小学3所、区立初级小学60余所,到民国21年,全县已有各级学校100余所。
民国24年,开县成立了财务委员会,教育经费统归财委会统筹安排。中学向学生征收的学费、体育费,也如数向财委会解缴,纳入县财政收入。
抗日战争后期,由于物价飞涨,货币贬值,教师所领薪金难以维生。国民政府于民国30年,指令实行“田赋征实”,同时下达教师薪俸“黄谷支付令”和“现金支付令”。开县规定:中等学校教员除按规定发给薪金外,学生每人每期缴纳俸米5升(30斤),以资补助。小学教员除按规定发给外,还可以动尊师运动,由学生家长致送副食、蔬菜及俸米等办法补助。
民国时期县教育科(局)向各级学校,按核定开设的班级,发给定额的教职员薪俸和办公费等,其办法是,由校长造具名册和检送单据上报备案审核。因而学校校长常采取少数教师的手段,贪污教育经费。
是时,县立学校的经费全由县教育经费解决;对县以下的学校,县里只发给薪金和办公费,共余校舍修建、设备购置等费用,都由各乡(保)自筹解决,困难较大的学校可给予补助。故乡、保学校校舍多利用庙宇、祠堂,略加修缮使用,墙倾房斜,破旧不堪的校舍比比皆是。
二、共和国时期
1949年12月,开县解放后,县人民政府文教科接管了旧教育局,教育经费由县财政科分月划拨给文教科,文教科再拨发给各区公所和中学,教师工薪和办公费均发给大米。小学经费由各乡中心小学直接到各区公所经纲会计处领取拨条,到区、乡粮库、点领取大米。1952年8月,开县教育经费由大米改发现金,亦由区经费会计代为划拨给各乡中心小学,学校凭支票直接到人民银行在各区的营业所领取。解放后,改变了 民国时期各校分别到县征收处划拨黄谷,经办人员有意以东拨西,从中贱价收买谷条的盘剥陋习,教师均感待遇虽低,但能如数落实,心情舒畅。
1958年,财政改革建立乡财政制度。开县教育经费除中学仍由县文教科直接拨给外,小学经费一律由乡财政按标准拨发。当时,大跃进工作忙乱,财政困难,小学除教师工资能保证发给外,其他费用常因乡财政短缺而降低标准或延期支付,致使学校工作困难重重。1960年教育经费又改由县文教科直接统一管理。
共和国时期,开县文教局(科)在1966年以前对各校核定有编制和经费标准,但对教师工资一直实行实支实报,而“文革”文革,各校人员配备实际并无定额,民国时期校长亏吞教师缺额工薪的弊端虽已杜绝,但却造成了教师劳逸不均的现象。十年动乱以后,遗风犹存,县城和平坝地区学校的教师大大超编,而山区教师编制又严重不足。1985年汉丰镇的小学每班有教职工2.62人,中学每班有教职工4.42人;而正坝区小学每班仅教职工1.25人,中学每班教职工1.86人。超编学校教师工作负担既轻,经费也宽裕;缺编学校教师工作负担既重,经费更紧张。
教育经费来源,主要由国家财政预算内列支。每年由万县地区教育、财政两局按核定的县教育事业发展计划下达预算;其次是开县地方财政补助,按规定应划拨全县农业税附加的15—20%作为教育经费,开县多年来每年只拨给3万元,约占常年农业税附加的7—8%左右;第三项是学杂费收入。1952年起,中、小学开始向学生征收学杂费,作为学校公务、设备费用。1952年学杂费标准为:初小每期每生0.30元(县城为0.40元)、高0.50元(县城为0.60元)。以后,又多次调整,到1962年9月,开县学校征收杂费标准为:初小、幼儿园每期每生2.6元、高小2.8元、初中3.2元、高中3.6元。解放初期,物价低廉,学杂费收入作用很大。1965年曾一度降低收费标准,虽在1984年又将征收杂费标准恢复为1964年的金额,但因物价提高,所收杂费仅能解决学校灯油、粉笔、文具之用,根本无力改善教学设备。
学杂费的管理,多年实行上缴县教育局统一拨付开支的办法。十年动乱后,一些学校采取隐瞒学额和排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的措施,以减少征收杂费的工作量。1980年,教育局制定以乡分等定额上交杂费的办法,用以促进学校多招学生,提高入学率,并让多教学生的教师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其办法深受广大教师欢迎。全县各级学校公务费开支标准仍以班定额,在上交杂费中由县教育局统一拨发。
开县教育经费在共和国时期,主要由国家预算拨款,地方财政补助和征收学生的杂费收入仅占国家预算拨款的7—20%。
三、办学设施
民国时期,小学多系利用旧有庙宇、祠堂略加装修而成,光线暗淡,教室狭小,桌凳陈旧,设备简陋。更有一些保国民学校没有固定校舍,系借用民房开办。抗日战争后期,开县部分乡(镇)曾筹集款项改建了一些中心小学的校舍,多系土木结构的楼房。其中唯义和乡中心小学规模最大,新建砖木结构楼房3幢,教室12间,颇为壮观。
开县解放以后,农民群众渴求文化,热心办学,特别是在土改时,各乡村农民协会将一些没收的地主任宅改为学校;又拆毁一些庙宇,将建筑材料用于扩建校舍,小学办学条件大有改善。但随着教育的迅速发展和房屋的年久失修,校舍的紧张和陈旧问题日益突出。
1955年前,县文教科先后拨出394537元,重点新建和改建了部分中心小学,如跳蹬乡中心小学等,但仍多为土地结构。1957年至1960年拨款678866元,重点新建各区中学,也多为土木结构平房。1959年前后,小学也办公共食堂,部分教室改成生活用房,校舍和校产都受到了一些破坏。特别是中学停办期间,损失更为严重。1963年后,学校迅速恢复发展,校舍、校具严重不足。县文教局除每年安排部分资金重点改建三五所中心小学为砖木结构标准教室外,还发动群众集资投劳修建民办小学,县文教局每间教室补助材料费300—500元,亦全为土木结构,还有少数茅草屋。文化大革命期间,校舍、校产迭遭损毁,开县中学千余学生木床被瓜分散失一空;各地学校门窗户壁无一完好,课桌凳被打烂或烧掉。1977年前后,在木料十分紧缺的情况下,不少学校依靠群众用石板给学生砌课桌凳使用,直到1982年全县还有石制课桌凳7639套,危房面积110275平方米。县文教局紧缩开支,每年安排经费30万元左右作修缮费,由基建组设计指导施工,重点改建部分中、小学。1977—1981年,加上基本建设投资60万元,共投资219万元,新建房屋59844平方米,修起了砖混结构的三层楼房。
1982年7月,开县连续遭受百年不遇的两次特大洪灾,受灾学校368所,倒塌房屋1235间,面积45294平方米;校产损失更为严重,总共损失金额达451万元。省教育厅副厅长王万选亲临开县视察,后由省拨给救灾款42万元,地区拨给27万元,县内自己安排51万元,分别为62所中、小学新建校舍11470平方米。
1983年5月,县政府组织各区区长去开江县任市区靖安乡参观了集资办学成果。四面县后广泛发动群众集资办学,当年全县共集资245万元,修建砖木结构新校舍64333平方米,获得了省政府颁发的奖旗一面,奖金2.5万元。次年,万县地区行署来县召开了集资办学现场会。以后,又继续集资两年,至1985年底,3年间共集资9049475元,新建校舍201233平方米。全县校舍总面积由1980年的423243平方米,增加到606605平方米,增长43%;石制课桌凳全部换成木制课桌凳,但仍有111所学校有危房,50540平方米;仍有学生7623人缺课桌凳使用;有166个班无正规教室。
1983年,地区教育局拨专款为开县中学修建了实验大楼,充实了足够进行分组实验的仪器设备。各区(镇)中学也逐步建立了实验室,能基本开展高、初中的分组(或演示)实验。少数小学初中班也购置了一些理化仪器设备,全县还在大进、温泉、丰乐、中和、铁桥、岳溪、陈家区和郭家、厚坝等乡建立9个农村初中实验中心。
第四节 勤工助(俭)学和校办企业
民国时期,学校教育严重脱离劳动,学生轻视体力劳动的思想尤为突出,中学生上学时很少自己挑背行李的,富有之家雇工护送,贫寒人户也由父兄代挑。然而,当时学费昂贵,贫苦小户很难供给子女读中学,小康之家筹措学费亦感拮据,故开县早有少数家境贫寒的学生,利用寒暑假为工商户做零活挣学费钱的;也有个别受到校方赏识的贫苦优等生,被学校安排兼任缮写等工作,发给一定津贴的。
解放初期,学校教育仍有脱离劳动现象。1954年开始重视对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加强劳动教育。1957年,中央倡导开展勤工俭学活动。1958年上期,开县各中学共青团组织响应团中央号召,在学生中发动勤工俭学活动。起初,在校外多是利用星期天或节假日,为商业部门搞搬运或粗加工劳动,将报酬作班级公用开支和资助经济困难的同学;在校内,开展理发、缝纫、修补等服务性手工劳动。“大跃进”运动中,开县各中、小学师生从1958年冬起即停课参加大炼钢铁和“三秋”劳动,终日往返奔波,不是翻山越岭地运送木炭、粮食,就是夜以继日地抢挖红苕,抢种小春,学校秩序被打乱,生产劳动亦无偿。3年经济困难时期,各校的劳动主要是开垦操场和荒地种粮、种菜,弥补生活之不足,同时也开展一些手工业劳动项目。开县中学建有铁工厂1个,打制农具和装配人力架车等,颇有成效。1959年8月,开县召开了“中小学勤工俭学和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举办了勤工俭学展览。1963年后,学校勤工俭学活动基本停止。1965年,开县各学校又掀起了上山开荒、改河造地的种植热潮。十年动乱中大搞开门办学、学生下乡、下厂参加劳动和大批判活动,纯属“锻炼”,没有经济收入。
1974年,中和、铁桥、临江、岳溪、盛山等中学纷纷在离校10余公里外的山上开荒办农(茶)场;开县中学更“远征”到60多公里外的善字山办农场,师生轮流上山住场劳动半月左右。后因农场离校太远,影响教学秩序,加之管理不善,经济亏损大,各校农场在1977年后陆续停办,场地设备归还给生产队。各小学开办的小农场、小饲养场也多放弃,勤工俭学活动又陷于停顿。
1979年,开县教育系统再次发动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各中学除进行劳动建校、改造环境、绿化校园外,很少开展工农业生产劳动。1981年强调学校创造经济收入,作为教师奖金来源及改善办学条件的物质基础,并层层下达创造收入的计划,至1982年底,全县有校办工厂30个,产值46260元,校办农(林、茶)场504个,土地498亩。全年勤工俭学纯收入184800元,学生人均创造收入0.6元。金峰(新华)乡小学饲养长毛兔90多只,全年纯收入1000元,开县教育局在该校召开了现场会。开县师范学校开办了建筑材料预制场,开县中学办起了汽车修配厂,临江中学、汉丰镇幼儿园办起了面包作坊等。1984年又提倡学校经商办企业,全县校办企业职工共1018人(其中教育事业人员698人),开设公司11个。个别区文教办公室和中学采取集资或贷款办企业、做生意,甚至远去深圳、包头、襄攀市开店、办场,多因经营不善而亏损,贷款也无力归还。从此以来,师生直接参加生产劳动的很少,多靠招聘临时工人劳动。开中、临江中学、汉丰中学还由学生出钱雇请临时工打扫环境卫生。1985年全县学校有单办工厂12个,单办农场235个,土地320亩,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学校占总数的89%。全年总产值49.79万元,纯收入31.77万元,学生人平收入1.1元。
第三章 幼儿及小学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
开县于民国21年在县城始办幼稚园一所,在园幼儿83人。以后略有扩充,民国24年在园幼儿增至151人,至民国26年停办。民国34年又复设幼稚园一所,在园幼儿50人左右,有教养员2人。
1950年,人民政府接管幼稚园以后,将该幼儿班附设在城关区初级小学内,在校幼儿35人。以后,规模逐渐扩大,至1954年有教养员5人,在园幼儿338人。1955年正式建立开县城关幼儿园,园址设在县城东渠河七圣祠(后将城隍庙扩为园址),开设5个班,在园纪儿236人。是年,又发展民办幼儿班3班,在园幼儿80人。1956年,在城关镇皮家巷创办县属机关托儿所,由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接受机关干部的3—6岁子女入托。1958年,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农村大办幼儿教育,至1959年全县民办幼儿园(班)增至211个,入园幼儿6217人;一些厂矿也办起了幼儿班。1960年又略有发展。旋因经济困难,农村幼儿园全部停办。至1964年又逐渐恢复发展幼儿教育,全县城乡有幼儿园(班)21个, 在园幼儿811人,幼教职工32人。“文化大革命”中幼教事业不被重视,至1971年减至18处,教工27人。
1979年开县成立了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1人兼任组长,下设托幼办公室,抽调干部专职办公,广泛发动公社、大队普遍举办民办幼儿班,并在县、区培训幼儿教师。当年,全县幼儿园(班)达到345班,入园幼儿18999人。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的实行,群众普遍重视幼儿教育,迫切要求送幼儿入园接受教育,因此,全县幼教事业不断发展,一些公办小学也纷纷开办幼儿班。1985年全县有各种类型的幼儿园(班)569个,入园幼儿21458人;幼教职工598人,其中民办幼儿教师受3个月培训的已有105人。
开县汉丰镇幼儿园是开县幼儿教育的示范基地,1981年时发展到12个班,教职工28人,入园幼儿882人。该园场地宽敞,设备齐全,电化教学尤有成绩,曾多次被省和地区评为幼教先进单位。1985年14个班,教职工38人,入园幼儿560人。
第二节 小学教育的发展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7),开县始在县城开办高等小学堂,次年在临江市、温汤井、铁锁桥创设两等小学堂3所,宣统元年(1909)又在县城开办女子初等小学堂。民国初,全县城乡设有高等小学堂1所,两等小学堂和初等小学堂20所。民国3年整顿学务。次年,全县计有高等小学堂1所,两等小学堂4所,初等小学堂48所(其中女子小学堂2所),在校学生约2500人。民国20年,有县立小学3所、区立小学66所。次年,全县又普设简易学校(闾邻学校)330所,学生人数陡增至23054人。民国22年上期,简易学校全部裁撤,部分改为区立小学。此时,全县区立小学增至111所(其中两级小学30所);入学人数下降到8444人。
民国24年,开县在区、乡开办短期小学,推行义务教育,学生数曾达到14966人。全县另有私塾205所,学生4100人。当年3月县教育科曾令取缔公立学校5里内之私塾。民国29年全县实施国民教育,乡(镇)设立中心国民学校及分校,各保设立保国民学校(或二保一校);撤销短期小学;取缔私塾(民国30年仍有私塾103所);开展成人教育,城镇设立平民学校,农村设立农民学校,强迫文盲入学,不受劝告者处以罚金或劳役。时值抗日战争时期,征兵额大,在校学生可以免服兵役,农村一些小康之家的男性青年多挤入小学读书,曾有父子同学的现象。民国32年小学发展达到最高潮,全县有小学487所(即每3个保有学校2所),在校学生55087人。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横征暴敛,物价飞涨,农村生产凋蔽、开县教育衰落,至民国38年全县小学已减为361所,在校小学生仅25781人,比民国32年减少一半。而乡村私塾却有了回升,全县达到208所,学生5687人。
1949年12月8日,开县和平解放。县人民政府通令各级学校于12月19日复课,全县复课的中心小学22所、保校42所,实到员工397人,学生2998人。并规定各校于1950年元月22日放寒假。
1950年2月,开县人民政府文教科举办中小学教育研究会,有各区文教干部和中小学校务委员150人参加学习,成为改革旧学校教育的骨干力量,会后他们回乡接管了各级学校,并立即着手恢复教育事业。全县各乡、保小学因系和平解放,均未遭受严重破坏,3月6日陆续开学行课,到校学生22723人。
1951年,开县进行土地改革,各地农民协会纷纷将没收地主的家具、座钟等适宜教学需用之物,赠送给学校,部份乡、村还将地主任宅改为学校,一时学校条件大为改善,是谓兴盛时期。农民在分得土地以后,迫切要求学习文化,不少男女青年也自觉进入小学读书,入学人数大增,父子、母女、夫妻同堂读书的事并不鲜见。
1952年,开县文教科组织了全县小学教育调查统计,分乡绘制学校分布地图。全县计有中心小学69所,村样 538所,共1364班,在校学生61431人,比1949年学生人数增长138%。
开县于1953年开始提倡发展民办小学,当年仅有学校2所,学生80人。至1955年已有民小35所,学生2769人。至1957年民小已发展到206所,学生8874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1%。
1958年冬,人民公社普遍举办公共食堂,各乡、村小学也将应入学儿童口粮单独领出举办学生食堂,实行“吃饭不要钱”,并组织年龄较大的学生在校寄宿。一时间,全县小学生人数猛增至139982人,比上年陡增76%,各乡、村均增聘知识青年作民办教师,民办小学教师共有1456人,占教师总数的40%。由于发展太快,学校拥挤不堪,占用民房作食堂,宿舍,教师忙于安排学生生活,还得带领学生运粮、种菜、作饭、参加抢种抢收等劳动,教学秩序混乱,教学质量下降。
1960年冬,开县各校普遍清理和动员超龄学生回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共退出小学生16822人。1962年秋后,公共食堂解散,入学人数骤减,各地民办小学也多被解散,1962年全县仅存民小286所,民办小学教师312人(占教师总数的12.2%),学生10566人(占学生总数的17%);公办小学也进行调整,精简了教师455人。全县小学生总数降到61638人,仅及1952年的水平,倒退了10年。
1963年国民经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已初见成效。开县小学教育事业也开始恢复。1965年,农村经济已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农民又迫切要求送子女入学,小学生人数回升到135965人,学校已无力容纳,遂再度提倡民办耕读小学(即简易小学)。至1966年,全县共发展民办耕读小学1561所,学生67041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46.8%,山区公办小学也实行多种形式办学,试办了一些巡回小学。满月乡天水村校教师曾从华在该村历来无学校的深沟对面山上开办了巡回教学点,间日往返十余里,减少了学生上学过沟的危险,增教学生20多名。
十年动乱中,开县小学也一度“停课闹革命”,1968年虽已复课,但仍长期开展批判运动,少数教师仍离开岗位外出串连“闹革命”,另一些教师常被批斗,学校一片混乱,师生均无心教与学。且教学内容紧跟政治斗争形势,一时批孔,一时评法批儒,变换频繁,无所适从,更不重视文化基础,宣扬“白卷英雄”,学生在校很少学到知识,社会上广传“读书无用”论。因此,学生人数大减,1970年,全县小学生总数为86913人,仅及1966年的60.7%。
1975年,开县小学经整顿后恢复了教学秩序,学生人数又有较大增长;各乡村民办小学也因失控而迅速猛增(民办小学校数比上年增加62%,民办小学教师比上年增加89.8%,民办小学学生比上年增加8.6%),全县小学生在校人数达186657人;民办小学在校学生人数为104945人,占学生总数的56.2%;民办小学教师为4299人,占教师总数的63.9%。
1977年,教育开始调整,全县小学在校生人数稳定在19万人以上(其中民办小学学生11万人),民办小学教师减为3000人。
1980年,开县小学再度推行多种形式办学,并将学校征收学生杂费全额上交改为定额上交;班主任任津贴按学生人数核实发给;对超出定额以外的学生成绩不列入统一考核教师教学效果,鼓励教师多教学生。当年小学生人数猛增至222434人,比上年增长14.4%。1981、1982年每年又各增小学生一万人以上,全县在校小学生达到245120人,教职工人均负担学生39人,是开县小学有史以来最多的一年。
开县学龄儿童入学率在1980年前后,一直停滞在90%左右。经典型调查,主要原因在于平坝地区的小学在校生中的超龄生和留给生过多,容纳新生量有限,不能满足入学要求;半山以上地区的7岁儿童步行到校有困难,入学年龄普遍推迟一岁半。1980年曾对自报已普及小学教育的12个公社进行复查,其中合格的只有9个公社。开县农村幅员广大,山区多,居住分散,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在100人以下的有5个乡,100至200人的有5个乡,200至300人的有25个乡,要求普及小学教育过急,客观条件确有困难。故宜注意提高教学质量,减少留给和重读生,注重考核教师人平负担学生人数,充实班额,不强求学额已足的学校再增班增生,不要求过急达到普及率标准。
1985年全县组织乡干部、小学校长等300多人,逐乡检查小学教育普及情况。计全县有公、民办小学1123所,4655班,在校小学生总数230833人(其中民办127605人)。入学率达到95%以上的乡有84个。全县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4.8%;当年巩固率95.4%;毕业率88.5%。但也有一些乡、村、小学弄虚作假,驴取验收合格。
第三节 小学的学制、课程和管理
开县各小学在民国3年时执行“四三制”(即初小4年、高小3年)。民国14年各小学奉令改为“四二制”,沿袭至解放后的1952年。1953年秋,全县各乡、村小学新招收的一年级实行“五年一贯制”,并将旧制春季始业改为秋季始业,对原二、三、四、五年级学生,根据程度分别作升、降级处理,仍实行“四二制”。1954年停止试行“五年一贯制”,只保留城关第二小学继续进行实验,全县小学仍实行“四二制”。十年动乱中贯彻“学制要缩短”的号召,1970年春,全县小学“一阵风”地改为五年制。1981年,又有计划、有步骤地改行“四二制”,至1985年改制完成。
小学入学年龄,民国初年定为7至13足岁,后于民国25年改为6至12足岁。1950年又改为7足岁。但实际执行中,因学额不足,入学年龄并未限制,个别小至5岁,大至14、15岁,农村儿童一般在8、9岁才入学。1982年农村实行包产到户后,经济条件大大好转,要求入学的儿童超过了学校的容量,开县部分平坝地区和城镇的学校开始限制不足7岁的儿童入学,尽量多招收年龄大的儿童先入学,避免产生新文盲。1983年全县在校小学生236642人,其中6岁的6151人,占2.5%;7岁的26225人,占11%;8岁的34548人,占14.6%;9岁的38401人,占16.2%;10岁的37862人,占16%;11岁的33375人,占14.1%;12岁及以上的60080人,占25.4%。当年适龄儿童各年龄入学比例为:7岁83.9%、8岁90.9%、9岁91.3%、10岁92.2%、11岁91.2%、6岁24.9%。
小学开设的课程,民国时期一般分为低、中、高3个阶段。低年级(即一、二年级)有国语、算术、唱游(音乐、体育)、手工(图画)等科;中年级(即三、四年级)增设常识课;高年级(即五、六年级)有国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博物)、公民(修身)、音乐、体育、图画等科。民国初期,开县有少数小学还在高年级开设了英语课。教材前期由学校自行选用国家批准的各书局出版的课本,民国35年政府才统一规定使用正中书局发行的课本。民国24年开县在部分乡小学推行童子军训练。民国29年规定各小学开设童子军课程,各乡(镇)中心小学要求学生统一穿童子军制服,进行队列、野营等训练,开展远足旅行活动。当时,一些家境贫寒制不起童子军服的学生,有因此失学的。
解放后,开县各小学在1950年3月开学时,取消了公民课和童子军训练,改授政治课,其余课目名称沿袭未变;废止使用旧教材;在新课本未到之时,各校自行选录《新华日报》等报刊上的诗歌、短文,抄写或油印发给学生教读。后统一采用新华书店发行的国家统编课本,对学生进行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1952年改国语科为语文科。1964年在小学六年级增开“农业常识”科。文化大革命时期,统一计划被打乱,开县小学开设的课程取消了历史、地理、自然等科;改算术为“三算教学”(即笔算、珠算、口算结合),增设了“天天读”(即读《毛主席语录》)和“大批判”课,并于1970年组织力量自编了一套小学教材,后提供作为全省自编教材的基础。
1977年开县各小学停止了“三算教学”试验,恢复数学课,取消“大批判”和“天天读”;增设了常识课。1980年,小学取消常识课,分别开设自然、地理、历史课。1985年又在小学四年级起每周增加劳动课一小时。
民国期间虽曾提出废止注入式教学法,但开县各小学根本没有仪器、图表等设备,加上思想陈旧,仍是教师口授板书,学生死记硬背,并普遍存在体罚现象。解放以后,绝对废止体罚,提倡启发式教学。1952年普遍开展学习苏联的教育理论和课堂教学方法,强调教师钻研教材,写备课笔记,教学过程必备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新知识、布置作业等五个环节;改百分制记分为五级记分制;各校经常开展观摩教学。当时,在学习和模仿过程中虽有一些形式主义和程式化,但在推动教师开阔视野,放眼世界,学习教学理论、注重教学原则、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比起民国时期的教育来,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
1954年,因初中招生有限,小学毕业生升学矛盾突出,开县各小学遵令开展劳动教育,动员高小毕业生学习徐建春,安心回农村参加劳动。在教学上各校仍然抓得很紧,教育质量有所提高。
1958年后,在“三面红旗”鼓动下,开县各小学普遍开展勤工俭学劳动,都划拨了土地种庄稼,还有一些学校建起了“鸡窝炉”炼钢,课堂教学大大削弱,学生知识质量严重下降。
1963年,贯彻《全日制小学工作条例》,各小学恢复了备课、互相听课、检查作业、升留级等制度,改行百分制记分法,教学质量迅速提高。
十年动乱中,认真教学,被批判为“智育第一”,学校实行“开门办学”,放松文化基础知识的学习;提倡“培养革命闯将,不要小绵羊”、“宁要没有文化的劳动者,不要有知识的资产阶级精神贵族”。“师生同战壕”,教学无法搞;教材频繁变,内容紧跟大批判;课桌搭戏台,大字报满校园;学业成绩看“表现”,升学标准凭成份。因此,教育质量低得惊人,不少小学生还是半文盲,有的孩子读了几年书,仍然识不了几个字。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恢复了升学考试制度,再次贯彻《全日制小学工作条例》的要求,加强教材教法的研究,狠抓教学质量的提高。1980年,县、区、乡分别统一检查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加强教学工作。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的试行意见”,县里确定了城关五校等9所小学为重点小学,将其教学经验通过教研活动等形式向全县推广。1985年,全县重点小学调整为汉丰五校等3所,由于重点小学的带动,各小学普遍重视了教育理论的学习,教学方法的改革,教育质量大幅度提高。1985年全县小学毕业生统一考试,合格率达88.5%。
第四章 中等教育
第一节 普通中学的发展
清光绪末年,云、万、忠、梁等县均已设立了中学堂,而开县独无。因此,开县青年学生要读中学,必须远道去夔府(奉节),稍后也得到万县去读书。民国11年教育部公布了学制改革方案,规定凡有条件的县均可创办初级中学。开县于民国12年下期始在县城西郊盛山南麓的培俊堂旧址创办县立初级中学1所,招生50人。仅及一月,因兵祸停办。次年11月正式复课。以后,每年招生1班,学生50人。自民国27年上期起,每学期招收2班,100人,全校有教职员14人,学生328人。民国32年秋季起,每期添招高中一班,50人。民国34年呈报四川省批准,更名为开县县立中学校。
民国20年将设在县城内西街的开县县立初级女子师范学校改办成县立女子初级中学,每年招收新生1班、50人。从民国27年春季起,每期招新生1班。翌年秋,全校共有教职员8人,学生132人。民国30年下期,因避日寇空袭,曾迁校到谭家寺(今石碗乡中心小学),1945年迁回县城。民国37年秋,增为每期招收新生2班。
抗战中期,浦里士绅张翼若、李宅仁等倡议在南门场创办中学,得到县府支持,在浦里13乡地租内每石摊派大洋4元,并揽包各乡场斗息和屠宰税,将盈余作建校资金。经两年筹备,于民国31年在南门场小坝(今南门乡中心小学校址)建立开县私立新浦初级中学校,每期招收新生2班、100人,民国34年经省府批准改为公立,更名为开县县立新浦初级中学校。
抗战胜利后,开县东里地方人士陆之龙、曾锡光等倡办私立清江中学,推袍哥大爷尹辉九等筹备主任。得县府赞同,决议在东里19乡田赋中附加征收办学基金,并在温泉、和谦乡的盐、煤业富户中按收入动员捐资建校。民国36年2月正式在温泉镇北5里之县坝新校址(今温泉中学)开学行课,每年招生2班。
开县地广人众,但在民国时期的30多年间,最多时仅有中学4所,41班,学生1958人,占总人口的3‰。此外,尚有少数青年分赴万县、达县、宣汉等地读高中,实为文化落后。
1949年12月,开县人民政府成立,通令各校于12月19日复课,全县复课的中学有3所,实到员工96人,学生382人。在开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以陈仕仲、张仲屏为主要负责人,吸收李公照等组成“开县公立中学校接管委员会”,分别接管了开中、开女中、新浦中学3校的校产、档案等。1950年,将开女中、新浦中学并入开县中学,私立清江中学维持原状。当年,全县有中学2所,高、初中20班,学生659人,教职员47人。比之1941年时的水平还低。年底,有关人士在县文教工作总结中指出:“骤予合并,不仅使82名中学教职员失业,并且造成下期学生增加,扩充班次的困难”。
1951年,私立清江中学因经费筹措来源断绝,请求人民政府接管。经万县专署批准,于1950年12月改为公立,更名为“城开中学”,由城口、开县共办,招收部分城口县的学生。后于1953年又更名为“开县第一初级中学校”。
1953年,开县中学得专署拨给专款4万元,在县城东北郊(今开县师范学校和开县党校处)新建分部,招收新生开学。1955年改为“开县第二初级中学校”。
1954年,四川省教育厅拨给开县基建专款10万元,要求按照统一图纸设计,在临江镇北新建“开县第二中学”(现临江中学)。1955年9月开学。
1956年,开县在5所乡中学小学附设了初中班(称为“戴帽子”)。全县已有中学9处,高中12班,学生559人;初中56班,学生2532人。
1957年,开县在陈家区长沙乡义学村新建第三初级中学校(今陈家中学),在铁桥乡花桥村新建第四初级中学校(今铁桥中学)。1958年,又新建岳溪初级中学校等,年底,全县已有公办中学13所(处),高中22班,学生1047人,初中92班,学生4718人,民办中学10所,学生1316人。在校中学生总数达到7081人,比上年增长47.7%。以后两年又有发展,1959年正式建立了复兴、岩水、大进、正坝、中和、南门等6所初级中学校。到1960年时,全县在校中学生达到9461人。当时学校拥挤,各校在修建费用紧张的情况下,自己动手修建土墙房屋,解决临时问题;教师奇缺,分配大批中师肄业生到中学任教。由于发展中学的条件不具备,困难重重,加之国家经济困难,农村生产衰退,人民衣食不足,中学教育被迫后退。1960年开始动员16岁以上的初中超龄学生回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并将从1955年实行的中学生由国家供应粮食,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办法,改为学生不转户口,农村学生自带口粮,国家补助差额。全县中学生人数减少到5962人。1961年,开县在调整中学工作中只保留开县中学1所,高中6班,学生296人;初中7班、学生370人,并迁往存粮较多地区的岳溪中学上课。退到了民国32年和解放初期1950年的水平。其余中学、师范全部停办,教师一部分调往小学任教,留下的分别集中于临江、温泉、陈家、二初中4所学校学习和劳动,各校只留个别职工护校。开县的中学停办于临江、温泉、陈家、二初中4所学校学习和劳动,各校只留个别职工护校。开县的中学停办仅仅1年,但损失很大,二初中、南门、复兴3校房屋、土地均被分占,其他学校的设备、图书、仪器等亦散失不少,元气为之大伤。
1962年秋,经济情况开始好转,全县中学除二初中、南门、复兴3校外,均招生复课;民办中学也部分招生开学。当年,全县有公办中学10所、民办中学10所;高中9班,初中60班;在校中学生总数3193人。1963年秋,开县二初中改名为丰乐初中,迁至观音坝开县师范校址复课。
在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导下,开县经济很快得到了恢复,公办中学初中招生已远远不能满足广大群众子女的入学要求。1965年,大进初中和岩水初中各派出教师1人,去到远离中学60公里的满月、白泉两个偏僻山乡的中心小学,举办单科独进的初中班,学生享受公办中学一样的人民助学金和粮食补助。又从临江中学和陈家中学分派教师到天白、赵家两区设立初中分班。1966年,开县中学又在大慈、镇安两乡中心小学开设初中分班,各乡也纷纷举办农业中学和小学附设初中班,全县达到公办中学13所,分班6处,民办中学107所,在校中学生总数13381人(其中民中、农中学生占56.7%),比上年增长1.2倍。
“文革大革命”开始后,开县各中学都“停课闹革命”,学生走向社会,到处冲闯,揪斗夺权。广大学生家长十分反感和担忧,不愿送子女上中学,因而,中学生人数逐年减少,下降到1969年的6317人。
1970年,全县公、民办中学复课后开始招收新生,中学生人数大幅度回升。1973年刮起普及初中教育之风,提出“读初中不出公社”的口号,温泉、丰乐等区自行将公办中学分为数校,分到乡里设点上课,校产设备又一次遭到巨大损失。1975年,个别“造反派”头目强迫县、区领导推行普及高中教育,将各区中学办成单设高级中学,一些公社小学也招了高中班,全县高中在校学生犯增到6263人,比上年增长77%。以后两年继续发展高中,至1977年达到最高点,全县有高中在校生10293人,为1966年“文革”前的14.6倍。由于发展中学的条件不足,教师层层拔尖,学生来者皆收,教育质量显著下降,形成“高中的牌子,初中的班子,小学的底子”。
1980年,开县对中等教育着手进行调整,制订了发展规划,计划全县设完中11所,初中15所,小学附设初中班150所。当年计有单设中学21所(其中举办高中的9所),小学附设初中班200余所;在校学生总数53025人,约为1966年的4倍。
1981年,开县进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试办农(职)业中学,先在天白、华承、铁桥、正坝、汉丰等中学开办农(职)业中学班,重点扶持明星农业中学让其巩固发展。1985年9月,丰乐乡水东村农民何云之(建材专业户)投资38000元,修建校舍,聘请退休教师,办起了私立敬业中学,招高中新生2班97人。至1985年,全县有完全中学6所,初级中学13所(其中4所办有高中班),私立中学1所,厂矿中学1所,农业职业中学6所,小学附设初中班166所,共857班,在校中学生总数56471人,为1949年的41.7倍,比“文化大革命”前的1966年增长3.2倍。
第二节 职业教育
开县在宣统三年(1911)曾创办开县农业学堂,但无成效。民国11年又在大觉寺侧的盛山书院开办蚕桑学校,时间不长,其情不详。民国20年成立开县县立职业学校,校址设原盛山书院,招收工科1班,次年又招农科1班。民国22年并入开县县立初级中学,俟其毕业后即停办。民国21年开县商会在县城内西街仓圣祠开办私立商业职业学校,招生30多人,未及一年,因经费困难,向县府申请转入县立职业学校,改称商科班,接着又并入开县初中,由于学生流动甚多,自行解体。
解放后,开县虽数度提倡发展职业教育,但效果不甚显著。1965年,开县农业局在开县农场开办农业技术学校,由公社保送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学生50名,实行半农半读,学习部分农业中专课程。“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生停课闹革命,俟学生毕业后即停办。
1963年,天白区借用林场房舍场地,举办林业中学(民办)1所,招收学生50人,以学习林业技术为主。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办。1969年,四合公社又在此开办初中1个班,兼学林业和兽医,学生毕业后亦停办。
1969年,明月公社(今明星乡)在石泉村利用铁厂下马留下的一幢房屋创办“五七”农业中学,招生37名,实行半农半读,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开荒种粮、植树造林、挖煤烧石灰等,以勤工俭学收入补助师生学习和生活费用。1979年将校址迁到山下的清水村,并修建了一座75千瓦的小水电站。学生除学普通初中主要课程外,还适当增加农技知识课,毕业后较能适应农村生产要求,坚持至今。1984年由民办转为公办,更名为开县明星职业中学,并在全县招收高中新生2班(水电、财会各1)。现有4班,学生209人,教职工30人,勤工俭学年产值1万元,纯收入2000元。1981年该校在四川省勤工俭学表彰大会上受到奖励。
1968年7月,五合公社在长矿大队(三仙号)办起了茶叶学,开荒种茶25亩。后因文化课教学质量不高,学生生活条件差,流动率大,虽几经迁校和拨款改善条件,仍未能巩固,于1982年并入五合乡中心小学初中班。
“文化大革命”时期,开县各中学实行开门办学,均纷纷将普通班改为专业班,诸如农机、农技、兽医、中医、西医、针灸、会计、电子修理等名目,一时风起,其专业课程,全凭学校教师中略能教课者担任,有的学校以能在校外临时聘何种科目兼课者而定专业,设备条件既无,学习效果又差,学后也无处聘用,加之粉碎“四人帮”后,升学恢复文化考试制度,各种专业班纷纷垮台。
1982年,开县遵令着手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先在天白、正坝、铁桥、陈家等中学开办农业高中班各1个班,在汉丰中学开办家用电器维修高中班1个班。除天白中学聘有专职教师讲授林业课,汉丰中学电器维修学了一些专业技术外,余皆冒职业高中之名,行得补助款之实,用以改善办校条件而己。
1983年,华承初中改办成华承高级农业职业中学,招收初中毕业生60人,以学习柑桔种植加工技术为专业。1985年毕业35人,被有关部门招聘11人作技术工,回乡学生对发展家庭柑桔种植起到了一定作用。该校现有2班,学生100人,教职员工11人,实验园地2亩。
1982年在白泉乡百里村新建妆级职业(林药)中学,1985年有3班,学生159人。因生产基地未解决,故专业课亦未落实。
1985年,开县有新办和改办的公办职业中学6所,计有18个班,学生1147人。
第三节 师范教育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开县曾在高等小学堂内附设师范传习所,不定时地选拔原有塾师或青年学生参加师范科目学习,结业后充任新学教师。
民国14年春,在县立女子高等小学附设女子初级师范一班,招收该校高小毕业生20名,至民国17年冬仅有7人毕业。民国18年春,开县县立女子初级师范学校正式成立,校址设在女子小学,招生100名,设三年制2个班,以后每年招生50名。民国20年因女子师范单独设立不符规定,学校遂更名为开县县立女子初级中学校,停招师范班,改招初中生,至民国23年女初师毕业两届后停办,未毕业的第三届学生则转为女子中学第四班。同年春,女中又按省令招收四年制简易师范科1个班,学生53名,后未续招。
民国28年春,在县立男、女两中学各招一年制简师科1班,毕业后由县教育科介绍给各校聘用。两校各办3届,至民国29年12月,县政府以地方财政困难为 由,下令停办。
民国34年,开县奉省令筹建简易师范学校1所,以观音坝原开中避空袭时所建临时房舍(后为团管区营房)为校址。民国35年春开学,招收一年制简师科和四年制(后收三年制)简师班各1班。以后,又招收简师科4届、简师班1届,民国38年秋停办,共毕业学生300余人,该校设备简陋、学生生活极为清苦。
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教师的培养训练,1951年暑假,开县文教科招收社会知识青年150人,借用开县中学校舍举办师资训练班,科长张仲屏亲自主讲重要课程,秋季开学时,学员分配到各乡小学任教师。后又于1952年寒假和1952年暑假举办了两期师训班,培训师资百余人。
1952年秋,在开县中学附设初师1个班,招生50名,学制三年。1953年秋并入万县师范学校。
1956年5月,奉省令建立开县速成师范学校,借用开县第二初级中学(今开县师范学校)部分校舍上课,招生194名,短期训练三个多月,结业后大部分配到各乡作小学教师。秋季,又招新生268名,仅学习一期,于当年冬奉令停办。1957年2月,动员全部学员回家。
1958年秋,遵令在观音坝原简师校旧址建立开县师范学校,招收初师,至1961年全校共有12班,学生626人。因国家经济困难,于1962年奉令停办,已毕业两届,学生321人分配了工作,其余学生除少数转到万县师范学校读书和被招收作公社干部外,多数皆回家参加生产劳动或担任民办小学教师。
1966年秋,开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原南门中学校址举办社来社去的开县半农半读师范学校1所,委托开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办理,招生50名,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未能正规学习,1969年毕业后仍回各公社自行安排。
1972年春,经万县地区文教局同意,在开县教师进修学校附设中师班,招生210名。于1973年正式批准恢复开县师范学校建制,校址即定在原开县第二初级中学(当时为开县教师进修学校)。该校复办以后,逐年扩建校舍,充实设备,增调教师,至1985年已毕业学生12届,2447人;现有教职工121人(其中获讲师职称的9人)。曾设过体育师资班1届,现设有音乐师资班1班。
开县早期的师范教育,招生少,学生文化基础较好,且当时教师中受过专业训练的很少,因而简师科毕业生也成为县里小学难得的合格教师。开县简易师范学校虽设备简陋,学生程度不一,但在部分进步教师影响下,校风较好,毕业生多成为开县学校的骨干。解放后的师资训练班,重视政治教育,转变学员思想,虽少进行教学业务的培训,但对发展开县的教育工作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开县速成师范学校和开县师范学校的创办,本为奠定开县师范教育之基础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却因经济发展的突起突落而夭折,数年辛苦经营,付诸流水。开县师范学校的复办,实为培养合格小学教师的希望,但一度在“左”的潮流冲击下,学生由基层推荐入学,程度极不一致,低者只及初小文化,且学校无法正常进行文化和专业课教学,曾有仅学文化三个月,被抽调下乡搞阶级斗争一年半而毕业者,既贻害教育事业,也害苦了师范学生。1979年前后,师范学校勉为其难地举办培养初中教师的专业班,因缺乏适宜的教材和设备,师生均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效果虽不很好,但为适应当时农村初中教育发展的急需,也起了一定的作用。1982年以来,开县师范学校在努力培养合格的小学师资方面下了大量功夫,毕业生质量有很大提高,学校各项建设也已具相当规模,从此,开县小学师资来源有了保证。
第四节 中等学校的教学和管理
民国时期,开县各中学一般设教务、训育、事务3处和童子军团部,开县县立中学还设有军训队和体育处。教务处负责管理学生学籍、教学工作安排、图书、仪器、教具设备以及编制课表、制发表册、督促检查师生教与学等工作。升留级制度较为严格,3科不及格者留级,连续留级次者令其退学。一般中学的淘汰率在20%左右。考试频繁,有月考、半期考、期考、毕业考试。毕业考试及格者,学校即发给临时毕业证;民国21年规定毕业生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会考及格(民国27年取消会考,改由学校将毕业生成绩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由省教育厅发给正式毕业证书。开县县立初级中学在民国23年7月参加全省第一届会考,有应届毕业生33人,参加会考的11人,及格者9人。民国24年1月参加第二届会考,有应届毕业生27人,参加会考的18人,及格者7人。但亦有行贿领取假毕业证者。
民国时期中等学校重视国文、数学、英语的教学。国文教师除教课本内容外,常另选优秀古文和报刊文章讲授,称为“选文”课;作文较认真,每周或间周命题作文1次,教师均认真批改。英语重视读和写,高中学生一般都能阅读浅显英文果外读物和用英文写书信。唯物理、化学等科因实验设备缺乏(县民教馆内建有实验室供中学借用,后来各校陆续购置了一些可供部分演示实验的设备),学生多靠死记硬背获取知识。
中学的训导管理,在民国初年学校设学监1人,民国14年改称训育主任。中学对学生管理要求严格,常辅之以体罚,但因社会腐败,仍常有学生在外酗酒、赌博、打架等事发生。针对学校的奴化教育,开县的中学生在进步教师的影响下,也多次掀起反对学校当局钳制学生思想、行动的学潮。1933年秋,开县女中学生反对学校讲授《八德须知》,罢课一周。1937年开县中学进步学生张贴宣传抗日壁报遭学校干涉,学生罢课,组织上街游行,散发传单。1941年5月,四川省政府颁发了中等以上学校防止“奸党”活动要点,规定学生组织团体,须经学校许可登记;指令各校协助发展国民党及三青团组织工作。同年10月,省教育厅又颁发《中等学校管理办法纲要》,规定严格实施军事训练和童子军训练;限令学生取保埴具保证书;一律着制服、佩校徽;绝对禁止学生参加校外各种社会组织等。但不少学生仍在进步教师的启发下,阅读革命书刊,接受革命思想,积极参加抗日宣传活动和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斗争。
解放后,开县中学从1950年开学以后即进行对旧教育的改革,成立了校务委员会,下设教导、总务两处(及教导会议、总务会议),实行教导合一制,废除法西斯奴化教育,取消军训和童子军训练。加强对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实行民主管理。但亦有重政治,轻文化课教学的偏向。继后,在学习苏联的热潮中,学校按学科成立了教学研究组,组织教师集体讨论教材,强调备好课,还举行公开教学,交流教学经验。学校校长、教导主任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备课笔记和学生作业,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开县中学高中毕业生在1963年前后参加升学考试的成绩,一直在万县地区各校中名列前茅。十年动乱中,开县各中学元气大伤,教学质量严重下降,升留级制度被批判,学生在校混满时间照例毕业,更有为了参军、招工找学校“开后门”,领假毕业证者。1977年以后,开县各中学逐步恢复各种制度,但因学生基础太差,一时仍难以提高教学质量,故自1978年开始有分设快、慢班和高中文理分科的措施,根据学生不同基础讲授不同要求的教学内容,对适应大、中专招生考试起到了一些作用。但又引起了教师、学生、家长各方面的矛盾,1980年改为办重点中学,在全县优先招收高分段学生,不准再分快慢班。自恢复大、中专统一招生考试以来,开县的高中毕业生升入大专院校的人数,一直在万县、忠县之后,与梁平、万县市持平。由于当前招工制度对农村青年的限制,广大农村青年唯一出路就是升入大、中专学校读书;又因大专招生有限,因此,农村家长都把子女的出路放在升中专这条路上。开县农村初中学生毕业后未升上中专的,很多人返回学校去读初中三年级或补习班,甚至有从初中一年级重新开始读的,形成重读生过多,学校拥挤不堪,学籍管理混乱等现象。在中专升学考试中,开县的成绩多年为万县地区各县、市之冠;县内丰乐区又首屈一指,常占总名额的1/3到一半。
1981年,开县文教局曾制定《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学籍管理和考试制度,高中毕业证书由县文教局审核加印,初中毕业证由区公所审核加印后发给。但因“走后门”、“给议价”入学者甚多,参军、招工都要以高、初中毕业证书为资格,故仅执行一年就中止了。
在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方面,开县中学在解放后就普遍开展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废除体罚,进行民主的说服教育,积极发展共产主义青年团和少年先锋队(原名中国少年儿童队)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学校生气勃勃,师生关系融洽,学生政治热情高涨。开县中学校在1950年参军、参干的就有217人(参军任文化教员14人、参加军分区卫校的34人、参加驻军宣传队57人、保送军干校37人、参加行署文干校学习11人、调任地方干部64人)。
1958年秋,开县中学在高中学生中开展大鸣大放,后来批判和作退学处理了少数学生。以后,各中学在“左”的思潮指导下,思想教育也趋于简单化,搬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办法,批判一些对当时形势认识下一致的学生,致使学校思想工作生硬化。十年动乱中,鼓动学生起来造教师的反,学生斗老师、打老师反被赞为“革命行动”,一时之间,学校闹得天翻地覆。教师被丑化为“牛鬼蛇神”,反受学生管制;校舍校产遭破坏,图书仪器被损毁,课堂凄冷,校园荒芜,学生持枪参与武斗,学校成了关押被害干部和群众的监狱。1970年虽然复了课,但教师根本不敢管学生,经常大字报满墙,一时批判这个教师思想反动,一时批判那个干部右倾翻案,学校仍是一片混乱,学生中打架、偷盗现象累见不鲜。
1977年,学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对违纪学生敢教敢管了。1979年重行贯彻《中学生守则》,政治课增加了道德教育和法律常识,共青团和少先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表彰三好学生,组织“学雷锋、做好事”。1981年又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中心,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教育,中学面貌大大改观。
第五节 招生和考试
民国时期中等学校招生由各校自行考试,学生自由报名,一人可以同时报考几所学校。当时由于学费高昂,广大工农家境贫困,能送子女上中学的很少,故各校报考者不甚多,成绩特别优异者都能得到录取。少数富豪人家子弟,虽成绩低劣,亦可通过说情进入学校读书。
解放初,学校向工农子女开门,中学实行助学金制,家境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得到补助伙食费用,对个别优秀学生还可补助棉衣和零用钱。因而,大批在旧社会无力上中学的工农子女得有机会考进中学,以后成了社会有用的人才。随着小学的迅速发展,要求升学的人多了,招生考试乃由县(高中、中专由地区)统一命题和举办考试。“文化大革命”前,招生考试纪律很严、考风正派,考务工作人员还实行回避制,民国时期的考场、评卷舞弊等恶习已不复存。十年动乱中批判了考试制度,1971年开县初次实行由区、社、队基层组织推荐,县招生委风吹草动会审批的办法。起初,社会上重视当兵和当工人,还不热衷于读书当知识分子,推荐竞争还不甚激烈。1973年后,看到工农兵学员很吃香,既有文凭,又可当干部,是当时最广最好的一条出路,于是拼命竞争。有子女欲求升学的,特别是城市下乡知识青年欲求离开农村,平时在乡村对基层干部得经常请客送礼,推荐时更得厚礼相送,搬动亲友出面说情;更有为争夺推荐名额互相诽谤、诬告等事发生。县、区、公社各级机关对说情送礼的既苦于应付,又使一些利欲重的人做了不少错事,败坏了共产党廉洁奉公的传统。每年推荐招生结束,还遗留不少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成为一大难题。1977年恢复了大、中专招生考试制度,为了端正社会风气。1979年开县处理了开中预选卷泄密和中专评卷偷改分数的案件,给有关人员以严重处分。
开县举行大专招生考试在县城设1个考点,分设1—2个考场,中专因报考人数太多,预选在各区设1—4个考点,复试在县城设考点。每届考试时,县、区党政领导人均亲临考场主考。1985年中专预选考试,东华、金峰两个考点,以小学校长为首集体作弊案件被揭发,两处考生成绩作废,集中到丰乐中学重新考试,并给有关人员以纪律处分。
第五章 成人教育及其他
第一节 农民教育
民国时期,开县仅在少数场镇和农村推行过民众教育,也称平民教育,但效果甚微。最 早于民国初年曾在县城内七圣祠办过1所平民夜校,以后无所活动。直到民国24年才先后在县城和场镇开办了十几年民众教育班。民国26年迫于应付上级规定,县府通令各乡(镇)小学附设民教班,采用《市民千字课本》和《农民千字课本》作教材,据资料载,历届民教班毕业学生为18000余人。
民国26年7月,开县民众教育馆成立,馆址在原中山公园内(现文化馆),职责是主办民教事业。该馆开办了5个民教示范班。同年6月,开县县政府根据县参议会“改进国民教育”的提案,制订了《施行小先生制推行识字运动暂行办法》,提出组织各小学的高年级学生充任小先生,每人至少教一个不识字的人,教至测验及格为止。
民国28年,开县成立了社会教育推广委员会,县长任主席、教育科长和开中校长任副主席。颁发了《开县民众学校暂行办法》,规定对16周岁以上男女民众,分期勒令入学;各校统限于5月1日以前开学,授课不得少于200小时;经费每校60元,一半作教员补贴,一半作办公费及津贴学生纸笔之用。各乡(镇)也建立了民教推广委员会,各中、小学开办了附设民教班,利用星期日或晚上授课。
民国37年,开县在各乡中心小学内增设民教主任一人,作负责办理该民教班外,并督导全乡民教工作。
据民国31年统计,全县青壮年中文盲占86%,自开展民众教育以后,入学人数每年一般在2万人左右,最多时有5万多人。但这些数字多为虚报,实则收效甚微。民国37年开县县政府在训令中承认:“查各乡镇中心国民学校附设民教班,每期实施者固多,即未实施《办法》者亦复不少,不惟未就学之成人、青年坐失教育,抑每期虚糜公币甚巨,言念及此,实深浩叹!”
解放以后,广大劳动群众翻身作了社会的主人,自觉要求学习文化。1951年5月,开县成立了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选择一批重点场镇和人口比较集中的农村建立识字班(亦仿北方名为“冬学”),开展识字和政治教育。各乡、村农民协会积极举办夜校,聘请当地知识分子作教师;各乡、村小学也都开设成人夜课班,或派教师到村农会办的夜校任课。一时之间,夜校遍及城乡,入夜以后,灯笼火把照亮山乡小路,村舍茅屋书声歌声,此起彼伏。不单青年人踊跃入学,一些年近半百的老贫雇农也自觉上夜校。1950年上期,全县共办夜校332班,入学群众18606人,其中县城有夜校15班,学员1453人,以后,每年初冬,县人民政府都召开专门会议或通知各区、乡政府,发动农民办冬学。1952年12月县里集中训练了冬学教师559名,1953年又集训冬学教师720人,作为举办冬学的骨干。通过冬学的学习,培养出大批农民积极分子,很多不识字的农民学会了读报写字,成了乡村的基层干部。
1952年底,开县选派扫盲专职教师22名去万县专署学习祁建华创造的“速成识字法”。1953年回县后在镇东乡开展扫盲典型实验,使用注音符号拼音,进行大量阅读、听写生字、抄写、写作的办法进行教学,收效快,但遗忘也快。该乡实验后未在全县推广。1954年度,冬学转入常年农民学校67所,有学员3645人。
1956年开县进行了文盲普查工作,全县总人口920725人中有文盲和半文盲399140人,占43.4%。当年,全县又培训了农民教师9714人,并从农业合作社收入中合理解决了民师的误工补贴,号召村、社组织发动农民入学,掀起了扫盲热潮,参加学习的人数达到21万人,坚持学习的有19万人,脱盲的7188人。
1958年,开县成立了文化革命指挥部和办公室,各区设专职扫盲工作组长1名,各乡配专职扫盲教师1名,在“大跃进”声势中出现了中和区三合乡牌楼村7天扫除文盲的“原子弹爆炸”经验,并在全县推广。各地利用办公共食堂和生产大兵团作战的条件,强迫不识字的农民学文化,各处墙壁、家具、工具上都写上名称,便利群众识字;县里编印《识字课本》普遍散发。集中识字收效虽大,但遗忘也快。全县号称有22万人参加学习,扫除文盲56214人,并给中和、临江、岳溪、紫水(今正坝)等5个区命名为文化区。中和区还派人出席了全国扫盲工作先进代表会议。
1960年春,文化革命指挥部更名为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后因农村经济困难,集中力量大办粮食,全县工农业余教育基本停顿,除保留县工农业余教育办公室名义外,区、乡扫盲专职人员一律裁撤。
1963年冬,开县部分乡、村开始恢复冬学,计有403班,入学人数13660人。次年,推广办“政治技术夜校”经验,学习内容以当时开展的“四清”运动政策和农业技术为主,强调生产队都要办。于是,不少生产队遂以开社员会的形式代替了政治技术夜校,有的同时教读《识字课本》。
1966年冬,“文化大革命”开展以后,农村政治技术夜校也遭到了批判,城乡成人教育全部停止活动。
1973年,开县又从公办小学中抽调部分教师充任工农业余教育专职教师,恢复开展农民业余教育工作。1975年全县又强制以生产队推行“小靳庄政治夜校”经验,下百都把开社员会报为上政治夜校,其实,只间或在开会前读主志报纸而己。
1979年,开县再底恢复扫盲工作,全县已有专职业余教育干部、教师107人(后增至110人),开展扫盲工作的有91个公社、582个大队、3075个生产队,办起了扫盲班2330个,入学人数36997人,脱盲人数9014人,并颁发了脱盲证书。后因贯彻联产承包责任制,基层干部和农民都忙于划田划地和抓紧冬耕农活,上夜校也不再评记工分,各地农民学校又多暂时停办。
1981年,开县普遍进行了成人文化程度调查工作。
当年,全县各级党政组织都加强了农民业余教育工作,层层检查落实,并在已于1980年基本完成扫盲任务的巫山公社召开现场会。加之农村包产到户以后,农活进度快、冬闲时间多,农民认识到只有学习文化,掌握科学知识,才能增产增收的道理,多自愿参加夜校学习。因而全县扫盲工作又有了较大的进展。年底,全县有4个区(镇)、45个公社基本完成了扫盲任务。各类业余学校入学人数45109人,脱盲16800人。
1982年,全县区、社、大队都建立了工农业余教育领导班子,采取大队办学的形式,实行岗位责任制。是年,又有8个区、44个公社基本完成扫盲任务,入学92400人,脱盲35938人。在基本完成扫盲任务的基础上,全县进一步开展文化技术教育,办起了业余高小996班,学员31242人;业余初中5班,学员285人;公社技术学校16所,学员910人;季节性技术班317个,学员12686人。当年,经万县行署派人到开县检查验收,全县非文盲率上升到91.1%,基本完成了扫除文盲的任务。但在检查中亦有拉在校学生冒名顶替文盲参加测验等事。1982年全县人口普查资料记载:12岁及以上识些字和不识字的有270312人,占总人口的21%。
1983年,开县教育、农业、科协等部门办同开展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办起了业余小学1048班,学员32865人,业余初中8班,业余高中5班,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87所,还举办农业技术知识班45期,有39800人(次)参加培训。县、区、乡都积极筹集资金兴办农民教育事业,全年共投资145267元,修建教室26间,添置课桌凳1834套,划拨实验地41亩。赵家乡投资17000元,为农民学校修建楼房一幢,教室、图书室、教师宿舍、球场、实验园地等一应齐备。当年,开县的教育局、农业局、科协、铁桥区、天白乡均被评为四川省农民教育先进集体。
1984年,开县农民教育继续发展,全县又投资337749元,新修教室85间,制课桌凳6096套。全县形成了既有全日制、周日制的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又有以学文化为主的业余高小班、初中班和高中班;既有以系统学习农业基础理论的长期班,也有以学习实用技术的知识班,还有技术讲座和咨询服务站等比较完整的农民教育体系。
第二节 职工教育
民国时期,开县基本未开展职工教育。
解放后的1951年,在观音坝原开县简易师范学校校址开办了合作干部学校,选调乡村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进行半年左右时间的培训,着重于政治教育和组织农业合作社的业务知识训练。共举办期,培训近1000人。
1956年,开县创办了一所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和一所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干部文化补习学校设在原县委会旧址(现汉丰镇第五小学),抽调区、乡干部116名离职学习文化,学制一年,有教学人员6名,仅办一年即停办。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设在县人民委员会内,有专职教师3人,借用城关镇内小学教室夜间上课。部分区也依照开办了干部业余班。全县共有初中5班、高小9班,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有428人。
1957年上半年,县属机关业余文化补习学校在校人数发展到554人,区乡举办的业余班有8所、入学人数1130人。后因反右派斗争开展,各级干部文化学习遂告停止,县属机关文化补习学校亦被裁撤。
1960年在文化教育也要大跃进的浪潮推动下,职工教育又一度兴起。全县厂矿职工参加扫盲学习的有4126人,读业余高小的3435人,读业余初中的2864人;机关干部读业余高小的447人,读业余初中的1622人。不久,因国民经济调整,厂矿纷纷下马,干部精简等工作,职工教育又告停顿。
开县设立正规的在职干部培训学校,首推开县教师进修学校。该校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开县在职小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继于1957年9月改为开县初级函授师范学校,后于1962年秋命名为开县教师进修学校,在停办后的开县第二初级中学校址建校。该校以举办初、中师函授和抽调在职教师离职短期培训为主要任务。1962—1964年办了轮训班5期,培训学员500人;并派教师长期巡回到各乡中心小学为参加初师函授的学员讲课,定时集中举行学年和毕业考试。1978年秋,开设中师函授班,招生1270名,1984年举行毕业考试,1985年进行补考,发给毕业证书的共639人。同时,组织教师参加西南师范学院大学本科函授学习(66人)和参加万县教育学院大学专科函授学习,至1985年底取得毕业证书的有182人(其中本秋26人)。为了系统提高小学行政领导的政治思想和管理水平与部分文化较低的小学教师的文化水平,从1967年又开办小学教师短期轮训班,至1984年止共培训小学行政领导6期189人,小学教师8期518人。1984年开始举办两年制中师培训班,每年招1班,50余人。
开县原由中医协会主办有短期培训的中医训练班,于1960年9月改为卫生学校,校址设在县城外西街福音堂旧址。1968年停办后1972年复课,至1984年共培训29期,39班,1794人。从1985年起又开设三年制的西医士和中医各1班,有学生131人。
中共开县县委党校于1960年成立,1962年借用停办后的开县第二初级中学部分校舍办学。60年代主要是短期训练农村党支部书记,1973年开始兼办在职干部短训班,至1983年共轮训在职干部3877人(次)。1984年秋开办中专培训班,学制两年,已招4个班,学员191人。还附设有电视大学班1班,学员17人。1985年又招电大生29人,电视中专1个班,学员25人。
1982年,中央《关于加强职教教育的决定》下达后,开县由总工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全面开展职工教育,重点进行青年职工的文化、技术补课(简称双补)。开县供销合作社先办起了职工学校。继后,商业、粮食、农业银行、工业、乡镇企业等部门也陆续建立职工学校,开设有各种教学班43个。至1985年,全县应补文化课的职工7223人,已有4607人经考试合格,占63.7%。还输送157名职工进入大专院校,207人进入各类中等学校学习。1983年县城部分中学还联合退休教师举办了职工业余学校,利用晚间补习文化课。至1985年共办41个班,学员常在2100人以上。
1985年11月,万县行署在开县召开了全区职工教育经验交流现场会议。
第三节 其他教育
1980年,开县开办电视大学教学班两个班,招生49人,由文教局指定教研室1名工作人员兼管,在条件极其简陋的情况下,靠收取微薄的学费(每年工科120元、文科80元)作办学资金。以后,逐年扩大招生,至1985年已毕业三届、4个班、学生79人;1985年开设有电子专业、汉语语言文学、党政干部专修(在党校内)等科共3个班,学生100人。1985年改称四川电视大学万县分校开县站,有工作人员2名,并集资在开县师范学校内购买教学用房4间,200平方米。置有电视机2台,录像放映机1台,收录机7台。
1982年,开县农业局、教育局联合举办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开县教学班,配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招收学员1707人。
1981年,开县教师进修学校举办四川省中师语文广播教学开县教学班,招收学员520人,同时列入中师函授教学内容,1984年结业时成绩合格的193人。
1960年,在开县第一中学(今开县中学)内附设了开县农业专科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程度的学生50名,学制4年,1961年上期停办,学生分别作了安置处理。
1972年,开县在聋哑医院的基础上改办聋哑学校1所,招生30人,实行半工半读,除教学生识字、写字、算数外,继续进行针灸治疗,并分别教以木工、缝纫等生产技术。后因文教、卫生、民政3个部门在经费问题上的矛盾,于1980年停办。1984年在万县地区教育局的支持下,拨款20万元在城西镇东乡农试村新建校舍1200平方米,1985年重新招生开学,有来自全地区各县的聋哑青少年20人在校学习,有教职工13人。
第四节 自学成才
开县青年素有自学风气,历来不乏学历虽浅却自学成才的人。1979年,开县按照省统一规定,举行录用社会闲散科技人员的考试,只有初中文化基础的谭顺福、邓巧玲和高中毕业的吴道新3人被录用为中学教师,享受专科毕业生待遇。同年,开县卫生部门按照省上安排统一举行社会卫生人员医师级考试,有486人参加,经上级评卷后授予徐心仁、张昌德、张树本等10名医师职称。徐心仁只有初中文化基础,下肢残废,全靠自己钻研中医及针灸,取得了治疗小儿麻痹症的显著成绩,后调往成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任主治医师。
1983年,开县原初中毕业的残废青年潘光奎被中国科学院武汉数理研究所授以实习研究员学衔。
开县县委、县政府提倡和支持青年人自学成才,1982年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召开的自学成才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并获得省人民政府的奖励。
1983年四川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来, 至1986年4月,开县共举办了三次考试,有1191人(次)应考,其中已取得单科结业的有332人,获得725份单科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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