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的地方志家族
中国的地方志不仅数量可观,而且随着它所记叙的范围不同,有着许多不同的种类,有繁有简,有分有合,形成一个层次分明,结构完整的方志大家族。
这个地方志家族有三大类成员:
第一类是全国总志,又称为“一统志”。它以一朝一代的行政区域为纲,用地方志的体裁记述全国的情况。著名的全国总志有隋代的《隋区宇图志》、唐代的《括地志》、《元和郡县图志》、宋代的《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以及元、明、清三代的“一统志”等。
第二类是地区志,它专门记述某一个地区。地区志在地方志中占绝大多数,按照历代行政区划的不同,又有各种不同的类型。如:
省志。省这一级行政区划是从元代开始设置的,当时全称为“行中书省”,简称“省”。以省为范围编修地方志也是从元朝开始的。明代省志大多数称为“总志”或“通志”,到清代则通称“通志”。如明朝成化年间纂修的河南省志称为《河南总志》,明朝嘉靖年间和清朝顺治、康熙、雍正年间编的都称为《河南通志》。明、清两代的湖广省(包含现在的湖南、湖北两省),有明代嘉靖、万历年间编的《湖广总志》和康熙、雍正年间编的《湖广通志》。
府志。如《(成化)杭州府志》(浙江杭州)、《(雍正)抚州府志》(江西抚州)。唐代只有建都的地方才称为府,宋代渐渐将大的郡升为府,明、清两代的府是省的下一级行政区划。
州志。州作为一级行政区划从东汉末年开始。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种,大多数隶属于府,称为散州;一部分直属于省,称为直隶州。如山西的代州,管辖的地区大体相当于现在山西的代县、繁峙、五台、原平四县,原来是散州,明朝有《(万历)代州志》,清雍正年间改为直隶州,乾隆年间修的志书就称作《直隶代州志》了。
厅志。如《(光绪)赤溪直隶厅志》(广东台山)、《(宣统)丹噶尔厅志》(青海湟源)。清代在新开发的地区设厅,也有散厅和直隶厅的区别。散厅隶属于府;直隶厅隶属于省。
县志。如《(康熙)历城县志》(山东历城)、《(乾隆)万县志》(今重庆市万州区)。我国春秋时代,一些诸侯国就开始在边境设县,逐渐发展到内地,后来由秦始皇推行到全国。县志大约占我国现存地方志的70%。
乡镇志。以低于县的行政区划作为记述范围,有乡志、镇志、里志、村志等。如《(康熙)杏花村志》(安徽贵池)、《(乾隆)真如里志》(上海嘉定)、《(嘉庆)南翔镇志》(上海嘉定)、《(民国)曹娥乡志》(浙江绍兴)等。历代政府发布的修志条例和命令,都只限于要求编修县以上的志书,从来不曾要求修乡镇志,所以,乡镇志基本上都是当地的乡绅或文士私人纂修的。由于不是官书,忌讳和受清规戒律的束缚比较少;由于记述的范围小,对社会和民风更能体察入微。宋代已有乡镇志,到明、清时逐渐盛行。
都邑志。也就是城市志。如《(民国)首都志》(江苏南京)等。
此外,还有一些因军事、民族事务等特殊需要而划分的区域,也往往修有志书,如:
卫所志。卫是明代军事编制的名称。明代在军事要地设卫,每卫5 600人。驻在某地就称为某卫,如建州卫、天津卫等。卫的防地有时可以包括几个府,有的兼管地方行政。卫志往往由它的长官(指挥使)主修。卫以下设千户所,每所1 200人;百户所,每所120人,有的所也有志书。
边关志。专记边防要塞的情况。有边防重镇的志书,如《(万历)延绥镇志》(陕西榆林地区);有重要关隘的志书,如《(嘉靖)山海关志》。
土司志。又叫土司司所志。明、清两代,在西北、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由当地头人世袭的土知州、土知县、招讨使、千户、百户等文武官职,管辖本民族地区,这就是土司司所。它的志书,便由土官主修。如前述的《(康熙)卯洞司志》;广西恩县境内的白山司,有土司王言纪主修的《(道光)白山司志》等。
盐井志。元代开始设官管理盐井,称为“提举”,本来只管盐务,明、清时逐渐兼管当地的民政刑政。盐井志只见于云南,如《(康熙)黑盐井志》、《(乾隆)白盐井志》。
这些特殊区域的志书各有特色。边关志、卫所志着重记述有关军事的情况,像山川、要塞、兵马粮秣之类;土司志突出民族事务;盐井志着重记盐务。但它们也有和一般州县志相同的地理沿革、古迹、物产、人物等内容。
还有一种比较简略的区域志称为乡土志。如《耒阳县乡土志》(湖南耒阳)、《永嘉县乡土志》(浙江永嘉)等。乡土志是清朝末年实行“新政”的产物,是按照地方志的体裁,编来给小学堂做教材的,所以十分简短、通俗。现存的乡土志绝大部分都是清末修的,民国时期也修了少量的乡土志。
第三类是专志。专志专门记述某一地区的某一项特定事物。如山志记述山脉。我国各地的名山几乎都修过志书。水志记述河、湖、塘、泉等,如《通惠河志》、《金沙江志》,杭州有《西湖志》,南京有《莫愁湖志》,济南有《趵突泉志》等。名胜志记述一地的名胜古迹,如北京的《潭柘寺志》,苏州的《寒山寺志》、《沧浪亭志》,江西的《白鹿洞书院志》,山东曲阜的孔子故里有《阙里志》,岳飞的故乡河南汤阴有《精忠岳庙志》,河南南阳诸葛亮故居有《卧龙岗志》,等等。风土志记述一地的风俗、民情、特产;金石志记述当地的铜器、碑刻等文物;经籍志或艺文志专介绍当地人的著作;人物志专门记述当地著名人物。总之,专志的数量和品种都十分可观,而且往往不止修过一次。仅清代就修过十几种《西湖志》。
专志的体裁和一般志书差不多,大多也是横分为若干门类,方方面面的资料很齐全。例如《(康熙)趵突泉志》分上、下两卷,上卷为沿革、古迹、灾异、人物、仙迹、幽怪、传闻等类;下卷为艺文、碑版、额联等类。《(雍正)西湖志》48卷,分为水利、名胜、山水、堤塘、桥梁、园亭、寺观、古迹、名贤、物产、冢墓、碑碣、书画、艺文等30门。专志是全国总志或地区志取材的重要来源。有的时候,专志就是地区志中某个分志的单行本或增补本。例如,朱一新负责编《(光绪)顺天府志》(北京)中的“坊巷志”。他白天在北京的大街小巷访问居民,晚上翻检古书,辑录明、清两代北京街巷胡同的名称演变、掌故传说,材料非常充实。编完《顺天府志》后,他把这部分材料再加整理,作为专志单行出版,名为《京师坊巷志稿》。又如1944年出版的《黄帝陵庙志》(黎锦熙纂),就是《(民国)中部县志》(陕西黄陵县)第21卷的单行本。可见,尽管专志不是一个地区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记述,它仍是地方志家族中不可分离的成员。
整个地方志家族犹如一棵大树,全国总志和地区志是它的主干,其中总志、省志记事简明扼要,便于统观全局。越是基层的方志,记事愈加详细,它们互相配合,疏密有致。而千姿百态的专志是它的绿叶柔枝,把这棵大树衬托得更加婆娑多姿。地方志一类著作并非中国独有,但是说到历史之久,卷帙之多,内容之全面详尽,描述地域之广阔,品类之齐全,应该说中国地方志都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