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级专志·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志》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18-07-16 点击数:1005
2018年7月9日下午,《上海市级专志·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志》(以下简称“《社院志》”)验收会在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洪民荣,副主任王依群,专志工作处处长过文瀚、市志工作处处长黄晓明、区县工作处处长黄文雷参加会议。
会上,验收小组听取专志工作处汇报验收情况,讨论和审核《社院志》验收报告,审议《社院志》验收意见(草案),并提出修改建议。验收小组一致认为:验收稿指导思想正确,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本遵循方志编纂体例,篇目设置基本合理;记述较为简明,文风朴实,较客观地记述了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从建院到2010年间的历史,符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要求。评审验收程序符合《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及《上海市地方志书评审验收办法》规定,同意通过验收。希望编纂人员按照验收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交付出版。
(来源:方志上海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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