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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志·水利志(1988—2010)》(稿)评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8-07-16 点击数:1113

2018年7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志·水利志(1988—2010)》(稿)(以下简称《水利志》(稿))评审会在自治区水利厅召开。会议组成了以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何文俊为主任,自治区水利厅副巡视员王亚东、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孟秀芳为副主任等13人的评审委员会。会上,何文俊与王亚东分别讲话,孟秀芳主持会议。


何文俊在讲话中对水利厅和负责《水利志》(稿)编纂工作的同志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水利志》是自治区政府规划的二轮《内蒙古自治区志》中一部重要分志,记录了自治区20多年来水利工作的发展历程,展示了自治区水利事业的丰硕成果。自治区水利厅自2013年启动《水利志》(稿)编纂工作以来,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措施到位,从组建机构、设置篇目、收集资料,到撰写初稿、征求意见、完善修改,各个环节有条不紊,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经过全体编纂人员辛勤努力、克服重重困难,以“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精神,数改志稿,终于完成了比较成熟的送审稿。


何文俊强调,此次评审会议要做到“一个提高,三个坚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的讲政治。志书的编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评审质量。围绕志稿的整体质量、重大史实、政治观点、篇目设计、行文规范等方面进行评审。三是要坚持科学统筹,加快修改进度。评审会结束后,《水利志》(稿)编纂人员要认真梳理评审意见,科学制定修改方案,统筹考虑《水利志》的验收、书号申请、版面设计、印刷出版等各个环节,争取早日完成编纂出版任务。四是要坚持质量第一,打造精品志书。要严把志稿的政治关、保密关、史实关、体例关和文字关,使《水利志》成为一部存史、资政、教化的精品佳志,为传承自治区水利文化作出贡献。


王亚东指出,在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指导下,召开《水利志》(稿)评审会十分重要。自2013年启动《水利志》(稿)编纂工作,经过编纂人员的不懈努力,历经5载,终于编纂完成。《水利志》(稿)编纂工作坚持了依法修志、实事求是、质量第一、“述而不论”及“生不立传”的原则。该志书是一部系统反映、全面再现自治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奋斗历程的书籍,是自治区水利工作者辛勤工作、拼搏进取的历史见证,也是了解和研究自治区水利发展史的重要参考资料,力争在今年年底正式出版发行。


评审委员对志稿的体例、篇目设置、内容、行文、表格、称谓等进行认真评审,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区志业务处处长张晓虹宣读评审意见。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区志业务处副编审芙蓉、主任科员何晓伟、工作人员李瀚鹏及自治区水利厅相关处室负责人、《水利志》(稿)编纂人员和部分水利专家共20余人参加会议。


(来源:方志内蒙古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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