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槐树下著志章
新编《洪洞县志》评议
作者:程方勇
洪洞县位于山西省南部,东接太行,西连吕梁,1954年由原洪洞县和赵城县(合并后为赵城镇)合并而成。洪洞县文化底蕴深厚,有明以来,史志编纂相续不断。据刘纬毅《山西文献目录提要》记载,《洪洞县志》《赵城县志》始纂于明永乐十九年(1421),迄于民国,两种县志都递有编纂。民国六年(1917)的《洪洞县志》为建国前诸本中的最晚出者。
新编《洪洞县志》(以下简称《洪志》)是洪洞县建国后编修的第一部县志。志书于1981年开始征集资料,正式编纂则开始于1998年,2005年出版。全书220多万字,采用卷章节体式,分上下册,共32卷,依次列述洪洞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经济建设、政治军事、卫生教育、文化艺术、民情人物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志后附大事记、附录。其记事上溯事物发端,下迄2002年,个别篇章有所延伸。从志书的卷章设计及具体叙述来看,《洪志》充分体现了志书“志”的特点。全志记述“纵不断线,横不缺项”,既清晰地贯穿了洪洞一地上下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脉络,又全面地载录了该地自然、社会与人文等所有领域的变化状况,称为“一方之史”,实为允当。至于全面的评析,自有方家,笔者不揣浅陋,略谈几点读后感触,权为砖引。
一、浓厚的文化意识,鲜明的人文关怀
方志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特产之一。作为一个伟大的民族,值得我们自豪的是始终未曾间断的历史记载,历史保存了我们的文化,《二十五史》等正史是这记载的主要形式。方志的记载模式自然地渊源于正史。随着西学的东渐,我们已经不再或者很少使用传统的历史记述模式了。但是,传统的历史记述模式没有消亡,今天,这种模式因方志的存在而得以保存。方志几乎是当今社会传统历史记载方式的惟一载体。如同正史,传统的方志非常重视文化因素的载录,重视人文记述,所谓“一部志书半人物”即是一例。于是,传统方志的不足也显现出来,即过于重视人物等人文方面的载录,对社会经济层面因素的记载比例不足。新方志对此进行了矫正,对经济部分的记述更加关注,另一个问题又出现了,即过于重视经济部类的记述,缺少足够的人文关怀。我们强调以人为本,志书虽然以记事为主,但是不能只是“见事不见人”,而应该在篇章设计及叙述中突出“人”的因素。这与国家提倡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相一致。因此,笔者以为新方志应该在编纂理念上及具体叙述中更为重视“人”,重视文化,重视社会发展中的“软件”。在这一点上,《洪志》值得称道。
新编《洪洞县志》是一部文化意识浓厚,注重人文关怀的志书。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单设“大槐树移民”一卷,凸显人文精神。葛剑雄曾在《山西移民史》的序言中指出:“在中国移民史上辐射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一个移民发源地,大概要算山西洪洞大槐树了。”此言非虚,“南京之北,北京之南”,随口问去,很多人会称其祖辈迁于“洪洞大槐树”。据《明史》《明实录》等史书记载,明初洪洞移民共18次,移民及其后代分布今18省(市)600多县(市),计800多姓氏,包括满汉蒙回等多个民族。可以说,大槐树移民已经遍及中国,甚至踏出国门,播及世界各地。这些移民每一念及源出洪洞大槐树,心中无不涌起向往之情。他们认同大槐树,他们思念大槐树。今天,每年大约有10余万人前来洪洞大槐树祭祖认宗。中华民族向来重土重迁,重根重祖,洪洞大槐树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其本身的枝叶婆娑、苍翠披离,她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成为中华民族家园的代言者之一。《洪志》将“大槐树移民”专列为一卷,具体分“洪洞大槐树移民”、“山西洪洞大槐树处”、“大槐树移民家乘提要”、“洪洞大槐树移民辑”、“咏洪洞大槐树移民诗歌”五章记述,颇为合理。
仅仅将“大槐树移民”提升为一卷,那只是形式上的拔高。为了凸显“大槐树”所体现的人文价值,还需对其具体移民的背景、结果等进行详细的记载。《洪志》对此记述的非常详细,所集资料也非常丰富。“洪洞大槐树移民”章尤为突出。该章详细地列举了大槐树移民的历史背景、移民的地理分布情况及移民的实际证据。如移民背景一节,具体地罗列了元朝末年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日益激化,以及水旱蝗疫流行,以至河南、山东、河北、安徽等黄淮流域地区人烟断绝的事实情况,征引资料有史书,如《元史》《明史》等;有古代学者著作,如《日知录》《读史方舆纪要》等;有谱牒,如临清县《李氏家谱》;有游记,如《马可波罗游记》;有诗歌,如张养浩《哀流民操》、田雯《十二连城歌》;有当代学术研究成果,如《中国通史·元代农民起义年表》《中国水利史》等,既丰富又可信。“移民地理分布”一节则充分吸纳了历代学者对洪洞移民的研究成果,如王震亚的《明初山西移民到河南考述》、傅振伦《新河县迁民调查》等将移民的分布非常明确地表现出来。此外,该节还选定某一省的几个县(市),以其县志为依据,悉数列举该县明确记载源出山西洪洞的家谱,来确定洪洞移民的分布。如山东滕县援引家谱52部,天津蓟县援引家谱则多达170余部。这样丰富确切的材料非常明晰地勾勒出洪洞移民的地理分布情况。志书如此记载,将大槐树移民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为后人绘出了明初移民迁徙的真实画卷,也为大槐树移民文化现象的研究提供了可信的史料。那些源出大槐树的各地迁民也可以据此了解祖先辗转迁徙的种种背景。当然,志书的学术价值、使用价值自然得以提高。“大槐树移民”卷还收集了106份迁自大槐树的移民家乘,这又是一份极有参考价值的资料。
2.宗教卷详细明确,反映了洪洞宗教与国家、民族命运相系的发展历史。志书是重要的史料集。传统志书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其重视人文知识的记载仍然可贵。编纂者对人文知识越重视,记载越细致,志书的价值也就越高。元代至顺《镇江志》今天号为名志,究其原因,正在该志所保留的人文知识。该志在记载一些曾在镇江担任重要职务的将领、文官时,分别以小字标出他们的宗教、民族等信息情况。所载人物里有也里可温人、蒙古人、回回人、畏吾儿人、塔塔尔人,甚至还有钦察人。也里可温人即今天所说的基督徒,应该属于白种人。因此,《镇江志》为后世研究元代南方各个不同民族的分布与信仰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其中,关于也里可温人的记载弥足珍贵,学者们据此研究了元代基督教的传播与发展情况。由此可知,宗教、民族等情况的记载于时虽微,长远看来,其历史意义却非常重要。
洪洞所处的山西省历来都是宗教信仰极为发达的地区,如北魏时的道教、唐朝时的佛教等。进入近代,天主教、基督教传入山西,洪洞县甚至成为当时天主教的一个教区首府,设立有修道院、伯多录学校、德来女校、育婴堂等附属机构。新《洪志》对近代天主教、基督教的传播与发展记载甚详。如对基督教的记载,编者准确地列出了光绪年间该教在晋南、晋东南及晋中的县(市)分布,还列出了各地传教士的人数、姓名。同时,该卷还记载了民国年间传道人周振基等开展宗教“三自”化的过程,对洪洞县教会支会的数量,及长老、执事、传道员、信徒的人数都有准确的数字记录。
志书不是死的,其所记之人、事更不是死的。准确地反映历史,并反映出历史变化的过程,这才是志书应该做的。《洪志》在记述洪洞县宗教发展时,正是采用了动态的笔法,将宗教的变化过程从开始到现在,一丝一线的勾画出来。以该卷第三章“天主教”为例。该章先载天主教传入之年及传入人物——明万历末年,荷兰籍胡神甫。由此,至清代咸丰、光绪年间,该教影响扩大。之后,沿着中国历史发展的大背景,分别记载了民国、抗日、建国初、大跃进、四清、文革、粉碎四人帮之后等各个时期天主教在该县的存在历史,很多记载细到具体的某一年。这种“活”记载,将历史事实记载“活”了,不再是简单的数字或事实罗列,而是准确地折射了历史进化的过程。
更为难得的是,宗教卷记载时总将宗教的发展联系到国家、民族的命运,不仅客观地记载了宗教在洪洞传播的事实,也反映了近代时期宗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人士参与救国的情况,尤其是反映近代以来,外来宗教逐渐本土化的过程。这些都不是军国大事,但是,联系着草根社会,联系着时代脉搏,因此,也正是志书所应记载,并应该准确记载的内容。
3.重视文化部类的记载。《洪志》除了设立教育、文化、文物旅游、民情风俗、人物、方言、宗教等卷,还设有民间文学、艺文等卷。从卷目的设计来看,志书非常重视文化部类内容的载录。志书设立“艺文”卷,非常必要。志书设“艺文”仿自《汉书·艺文志》。《汉书·艺文志》实为先秦学术研究著作提要,在中国学术史上具有极高的地位。后人对先秦学术的研究往往以该志为入门途径。因为它最早提供了这方面的资料。作为一地之史,志书有责任记载当地的文献资料。事实上,很多旧志保存了正史漏载的文献资料,从而为后世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帮助。《洪志》注重艺文内容,除“艺文”卷外,还有一部分置于“大槐树移民”卷中,这些都是真正的地方文献资料。另外,志书“文物旅游”卷不仅将全县文物单位列表著录,更设“碑碣简介”一章,收录各种碑碣达203种之多。所收碑碣,除无内容记载外,都详细记载了所处地点、所立年代及具体规格,有作者的则载明作者,实为难得。
二、浓郁的时代精神,新颖的编撰方法
《洪志》记事虽上溯事物发端,但是,全志记述的重点却在近代及当代,这种安排非常恰当,也体现了志书强烈的时代精神。洪洞革命地区,更是抗日战争的前沿,深受侵略者的危害,日军曾制造无数惨案,全县人民奋起打击侵略者,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据统计,该县牺牲烈士3114人,烈士统计表多达23页。其中,抗日时期参加革命者最多,为1334人,牺牲人数则仅次解放战争,为939人。对此革命历史,志书所费笔墨尤多。除了散处志书不同卷章的记载外,“军事”卷及大事记集中记载了该县近代革命的历史过程。“军事”卷“地方武装”、“重大战事”两章的撰写尤其成功。“地方武装”一章详细记载了洪洞县地方队伍成立、发展的经过,资料详实。一些子目甚至详细记载了武装成员的人员及具体战斗过程,让后人可以清晰的了解当日的革命情景,如“高辉达战斗队”小目等。
“重大战事”章重点记述近代革命战事。洪洞抗日的一些战事布在人口,甚至被编成小说,拍成电影,如韩略伏击战。编者对每次战事的记载都非常具体、生动,不仅记录了战事的结局,还描绘了战斗过程。语言形象,充满激情,又不失准确、严密。以“抢救赵城金藏”为例。志书先强调了金藏的价值,再依次写力空法师妥善保管——日军要求游寺——力空担心而汇报抗日政府——政府组织抢运——安全运出。中间详写了抢运组织、抢运过程,甚至怎么装袋,怎么分组,怎么走线,都有明确的载录。记载之中,包括着深厚的民族感情。这样的例子很多。此章的每次战事的编写都详细、生动而不显得夸张,可读性也极强。这正是今日很多志书所缺乏的。此章之后,还列出日军在洪洞县制造的诸多惨案。这些记载,不仅保存了史料,更是显扬时代精神的良好教材,也体现了编者独到的编辑眼光。
总之,军事卷内容丰富、详实,其记载使近代革命战争变得更加具体可感,日军是如何杀害百姓,制造惨案的,抗日队伍是怎样发展装大的,是怎样打击日本鬼子的,又是怎样与国民党军队泡蘑菇、打土匪的,读完此卷,已了然于胸。
《洪志》不仅在内容上具有浓郁的时代精神,其编纂方法也有许多可取之处。首先,编者注重实际调查。“大槐树移民”卷对大槐树移民的地理分布进行了全面的勾绘,一些地方甚至深入到县下的乡村,其很大一部分资料即来源于编者的调查。信函来往即主要的调查方式之一。编者称曾接受家谱、碑文、信件及“接待来访人员共6000余件(次)”(《洪志》第154页)。如南宁市卢安翎信称其家谱记载由洪洞迁至广西北流、著名学者王瑶也函称祖辈曾源出洪洞(见《洪志》第183页),等等。这些信函内容为洪洞移民分布提供了重要证据,可以直接决定移民分布的区域所在。其次,志书也吸收了研究、考证的方法。志书的资料性是其重要属性之一,而资料的确切可靠则无疑是衡量志书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调查、研究及考证的方法更能够保证志书资料来源的可靠性,保证志书记载结果的可信度。《洪志》“大槐树移民”卷广泛地采用了上述方法。如该卷第二节名目即为“移民的史实考证”,内容上则运用各种历史材料证明洪洞移民的历史时期、形式及过程等。又如该卷第四节“移民的历史地位”,更是运用研究与考证的方法,证明明代大槐树移民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官方移民”,并证明移民促进了明代“户口的增殖”、“农田的垦辟”及“粮食产量的增加”,从正面肯定了移民的作用。抛开结论不说,这种将考证、研究的方法引入志书编纂的尝试还是具有创意的。另外,编者在考证时,注意吸收正史、野史、前志、其它方志、当代学术成果等各种资料,很多地方都交代了资料的来源,这是尤其值得赞扬的。志书并不是学术论文,但是,志书的资料来源还是应该予以清楚的交代。“大槐树移民”应该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社会学、民俗学、文化人类学课题,研究者很多,可引资料非常多,研究的层面可以划分得非常细密,编纂的时候,充分的吸纳不同资料非常必要。
当然,全面地看,新编《洪洞县志》还有许多值得称道的地方,如收集资料全面丰富、记述深入并富于层递性等。资料的全面丰富几乎反映在志书的各个部分之中。以“水利”卷“水利建设”章为例。此章记载汾河、涧河各项治理工程,详细列举出其动工时间、地点、劳力规模、项目规模、投资等,有的还记载治理原因、收效等。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同时,志书记述非常深入,如“经济综述”卷“人民生活”章不仅记录农民收入水平,还以表格的形式,分7大类、32小类(表格为33小类,其中“动力燃料”一类并无实际数字,故略),用具体的数字,详细的反映该县农民2000年、2001年、2002年的消费现金支出情况。这是对农民生活真正全景式的关照和反映。“农业”卷“农业体制”章沿封建土地所有制、土地改革、互助合作、初级农也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生产责任制的体制变化线路记载,既有详实的材料,又层递地反映了农业体制变化的历程,简直就是中国农业体制变化史的缩写,不失为良好的存史与资政材料。
泛览全志,笔者觉得有几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其一为传记人物籍属的问题。《洪志》“人物”卷收录了伏羲、女娲、尧、舜、皋陶等传说人物,同时,根据传说将将师旷、豫让、纪信、薄姬等入传,可能有失妥当。人物籍贯的确定应有明确的典籍记载,或者学术根据。民国《洪洞县志》入传本籍人物年代最早者为西汉的郅都,因为他是史书明确记载的第一位知名的洪洞人(《史记》称其为“杨”人,《汉书》称为“大杨”人,实为一个地点,即今洪洞)。尧舜等作为传说人物,典籍没有指出他们的确切居地,对此,学术界尚未形成定论。师旷等人,则只是传说曾活动于洪洞。志书将他们悉数列入洪洞“人物”卷,值得商榷。其二为“大事记”的位置。《洪志》“大事记”列在志后,与志书一般排序颇有不同。其它志书大多将“大事记”置于书首,有纲领全志的效果。最后,关于重点突出的问题。洪洞有大槐树、苏三监狱、广胜寺等“三大名胜”。其中,苏三事迹更因京剧《玉堂春》传遍中国,广胜寺颇有影响,其“赵城金藏”则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志书对这两大“名胜”的记载颇为简略,似乎与其“名胜”地位颇不相称。
(《沧桑》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