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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方志学者对章学诚方志思想的扬弃

发布时间:2018-06-20 点击数:1146

章学诚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史学理论家,其史学巨著《文史通义》与唐代史学家刘知几的《史通》被誉为中国封建社会史学理论的“双璧”,被认为是中国封建社会史学理论的集大成者。但章学诚一生,因学问不合时好,又不愿舍己以从时尚,所以虽在史学理论上有不少创见,却迫于生活,无法付诸修史实践。于是他将自己的史学理论用于修志实践,不仅先后编纂了《和州志》、《永清县志》、《亳州志》、《湖北通志》,参修了《天门县志》、《麻城县志》、《荆州府志》、《常德府志》,还通过书信探讨、商定《大名志》、《石首县志》、《广济志》的体例内容。在总结前人修志经验的基础上,他又结合自己的修志实践,在《方志辨体》、《方志立三书议》、《修志十议》、《州县请立志科议》等理论文章及各种史论、序例、短制、函札中,对方志的性质、源流、作用、体例、编纂原则和方法、要求,乃至志书资料的搜集考证、修志人员的素质修养等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方志作为一门科学的基本内容,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修志理论,开拓了方志学研究的领域,故而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方志理论的集大成者,是中国方志学的开山之祖。尽管章学诚的主要史学理论迟至20世纪初年才为人们所广泛熟悉和了解,但他的方志思想在他生前即已被一些人接受。到了近代[1],其方志思想的影响愈益突出,被许多方志学者奉为编纂和研究方志的圭臬,从而深刻地影响了近代的方志编纂和理论研究。近代方志理论,相当一部分都是祖述章学诚之说。近代方志学者在继承其观点学说的同时,又根据变化了的条件,予以发展、创新。


他们首先肯定了章学诚创例发凡、确定志书义法的贡献。光绪年间严崇德在叙道光《遂溪县志》时就说:“郡邑有志,其义法与史志同,国朝章氏学诚《校雠通义》(按:当为《文史通义》)中论之为最详。”[2]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凡例说章学诚“所著《文史通义》一书,由宋人志例而上溯之《周官书》,令古法遂以通行,志例因而大定”[3]。袁昶也说:“友人谭复堂笃嗜章实斋书,至谓先生论文与船山论治等。其向往专挚,直同《枕中》、《论衡》,昶取读之,其妙良可谓曲尽,既仪其说,尤欲尽睹他著,以证慰夙昔。”对此,他感慨道:“嗟乎!斯文未丧,必有英特领袖之者,章氏尚矣!”[4]诸人都肯定了章学诚创例发凡的贡献。


民国时期,随着章学诚著作的的广泛流布,其史学思想和方志理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如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汪煌辉在民国《南安县志》序中说:“今人动曰志有例有义,其遵守成说,非渔仲则实斋也,而马、班、陈寿各志,转若无足轻重。试读其全史,或史中之一部,虽以渔仲之博赡纵横,实斋之撏扯诠次,无能越其范围焉。”[5]虽然汪煌辉主要是在批评近代志家言义例动辄归美章学诚、郑樵,而不上追马(司马迁)、班(班固)等,但也从另一侧面说出了章学诚对近代的影响。同年,何昌荣在民国《临泽县志》中也流露了对章学诚的服膺:“予弱冠掺觚,即喜治史地,及宦游江汉,每载图籍自从,登临山川,流连方物,辄有契于顾景范、章实斋之说。”[6]袁嘉谷在民国《嵩明县志》中说:“远而溯周礼、小史、外史之职,而方志以兴。近而稽实斋《文史通义》之书,而方志以重。”[7]刘安国在民国《重修咸阳县志》述略中也评论道:“明清以还,方志之学大兴,而尤以会稽章实斋先生所讨论为贯彻古今,确切不易。”[8]汪泳龙甚至认为章学诚在方志界的地位有点类似于司马迁在史学界的地位。他说:“近代会稽章实斋氏著《文史通义》,其论修志之作,宏识孤怀,独开户牖。观其所为和州、水清、亳州诸志,骎骎乎志中之史迁也。”[9]从而给予章学诚以极高的评价。


其时,对章学诚方志学思想的探讨也开始系统化、理论化。志家学者或从总体上评价章学诚方志理论的成就和贡献,或就某个具体观点作窄而深的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绩。其中,对章学诚创立方志学问题的讨论最为引人注目。


我国方志萌芽于先秦,但有关方志理论的论说,直到东晋南北朝时期才零星出现。至宋代我国方志体例基本发展成熟后,北宋朱长文才最早提出了“方志之学”的笼统概念,而比较系统的方志学理论,却直至清代乾嘉之际,才由章学诚创立。章学诚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上自身的创见,就方志编研的若干方面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理论,提出了方志作为一门科学的基本内容。至此,从学理上说,方志学作为一门学科已朦胧地出现。然而,章学诚主要是注视了方志的社会地位,而他对方志社会地位的关注也仅仅是将其上升到“史”的位置,并且是作为“史之支流”。他还没有独立的方志学学科意识,更未明确提出“方志学”的学科概念。其方志学理论还主要偏重于该学科的主干理论——方志编纂理论方面,从学科的角度看,他对方志学学科体系结构没有进行理论阐述,尚未构成一完整的学科结构理论体系。即令如此,梁启超在对章学诚诸多专论进行归纳概括,在对中国方志编纂和研究的整个历史情况,尤其是对清代方志的编纂和研究状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系统的分析研究和总结以后,仍作了权威性的论断:“方志学之成立,实自实斋始也!”并称:“能认识方志之真价值、说明其真意义者,则莫如章实斋。”并尊誉其为“方志之圣”[10]。他认为章学诚的成就所在,“首在改造方志之概念”。在章学诚之前言方志者,因囿于“图经”的概念,往往把方志理解为一种地理书。章学诚强调方志属史的性质,供国史取材和裨益风教,由概念扩大进而扩大了志书的记述内容,从而又在志书的编纂上创立了“三书”之体,在方志的体例结构上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理论,在方志资料的保存与整理等方面也有建树。


为了论证“方志学之成立,实自实斋始也”的结论,梁启超在文中对章学诚在方志概念的改造方面、对方志体例内容的组织创立、对方志的编纂理论研究、对方志资料的整理方法等方面所作的研究、贡献与成果,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由此提出了“方志学”的概念。可见,正是由于章学诚初步构建了“方志学”这一门学科的雏形,梁氏才能从学科的角度创立“方志学”的概念。自梁启超提出这一观点之后,中国方志学的创立起始于乾嘉之际的章学诚的观点,便逐渐成为方志界的共识,并得到学术界众多学者的应和,对章学诚方志思想的研究也更加风行。如瞿宣颖在《方志考稿(甲集)》中就评论说,章学诚“发明义例,振起浮俗,使方志之用增其伟大”,其功绩是“迈越寻常者”的。有人甚至专门对章学诚的方志理论进行系统的搜集整理、归纳研究,如张树棻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整理出版了《章实斋方志论文集》。全书分4篇,辑录了章学诚有关方志之论述,包括章氏对方志体例之讨论、章氏所修诸志序例、章氏参修诸志序、例及章氏所撰方志论文等。张树棻还撰写了《章实斋之方志学说》,全面论述章学诚方志学理论的基本观点。他认为,方志之为书,自古有之,然能作有系统的说明,以成方志一家之学说者,唯章学诚一人而已。张树棻之举及类似所为者,都力图对章氏方志理论进行全面总结和宣传推广。20世纪30年代前期到40年代初期出版和发表的一批方志学专著和论文,其中许多都设有专门章节总结或论述章学诚的方志学说,当时的方志学家几乎无一不受到章学诚方志思想的影响。如李泰棻《方志学》一书,第二章旧志之择评,第三章章学诚的方志义例、第四章章学诚之志例驳议,都涉及到章学诚的方志学说。他继承章学诚的方志主张,并结合自己的修志实践和现代科学知识,补章氏之不足并有发展。傅振伦撰成并在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由商务印书馆印行的《中国方志学通论》,是近代比较全面、系统地论述中国方志学理论及方志学史的一部专著。该书第五篇“过去之方志学界(下)”凡2章,分述《越绝书》、《华阳国志》以及章学诚之方志学。傅振伦在书中对章学诚方志学的成就进行了充分的肯定,称道:“至若认识方法之真正价值,说明其正确意义,而建立新方志之学者,则莫如章学诚。”并从“方志之重要”、“方志之特质”、“方州修志”、“志材之纪注与撰述”、“方志之资料”、“叙事之原则”、“记事之方法”等七个方面对章学诚的方志学理论进行了总结概述与评价;对章学诚所编纂的诸部方志及其特点,进行了总体评介,并归结其特点有四:(l)“为阙访列传之创例也”;(2)“为前志列传之入志也”;(3)“为流寓之删削也”;(4)“为政略之独创也”。在《修志刍议》一文中,他还提出:“及方志大师章学诚出,体制大备。”[11]而其所编纂的民国《新河县志》也明显受到章氏理论的影响[12]。黎锦熙在方志编纂和方志学理论研究方面也是成绩卓著的学者,他受章学诚的影响很大。他自称:“未冠时,习史地”,“好览方志”,“尤喜研究章实斋氏之书”。其所著《方志今议》一书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很大影响,该书是作者“得到章学诚方志学说的启发,但能从实践中把理论水平提高一步,突破了章氏以方志为地方全史的观念,他认为‘方志为物,史地两性,兼而有之’。而且方志的功用超过章氏所一再强调的仅为国史要删而已,就是体例方面,也有破有立,很有创新精神”[13]。著名方志学家寿鹏飞,在其方志学名著《方志通义》中也有许多对章学诚方志理论的评论,有些观点明显受到章学诚思想的影响,一些论点明显带有章学诚之说的痕迹。瞿宣颖也“阐章氏之遗绪”而写就《志例丛话》一书[14]。吴宗慈的《修志丛论》也是在主修民国《江西通志》时,一面参阅章学诚的方志理论,一面同江西各县修志局讨论体例问题,作的随笔纪录。在“前言”中,他提出,“章学诚氏在方志学史上创一代宗风,虽时代不同,未能刻舟求剑以从事,第原则所存,实为现今修志者所不能外”[15]。他在吸取章氏长处的同时,又加以发挥,自成系统。


在修志实践中,许多志书都以章氏之论为准则而发凡起例。如光绪《霍山县志》凡例云:“历来鲜有完全无疵之志书,亦鲜有不招人评议之志书,惟有本章氏实斋之论列,远宗郑莫《遵义府志》,近宗王氏《湘潭县志》以作模范,庶少讥弹。”民国八年(1919年),唐肯在《霸县志》序中首先批评了方志辅张名胜、侈陈门阀科第而无当于实用的作法,认为自章学诚出,后世修志乃有依归。他说:“自会稽章氏和州、亳州、永清县诸志成,凡例森然,后起者乃稍有依据。然于志立三书,州县立志科诸说,卒未有从之者。盖著述之事不易言,即一方志已如此也。”然后指出该志仿章氏成法,“志分三大别,而文献征存别自为卷,大概本永清志成法”[16]。民国《太和县志》凡例也说:“亦以自会稽章氏《文史通义·外篇》出而志体始明,其有变通者兼参据名志,务期择善而从之。”民国《涡阳风土记》的体例则“一本实斋章氏之说,繁简则折中于《吴郡》、《武功》二志之间”[17]。在编纂民国《涡阳县志》的过程中,编纂人员通过信函与南阳学者张忠夫商榷体例,忠夫认为:“古志多详于类书,略于政书。今者新政丛弊,亡徵迭见,亟宜覃研以图补救。《桂阳》、《湘潭》、《深州》各志及《章氏遗书》可师也。”[18]并劝他们师法章氏之说,故民国《涡阳县志》“体例以会稽章氏为准,参考于《深州》、《桂阳》”[19]。此外如民国《永定县志》、民国重修《信阳县志》等志书,其篇目结构都参仿章氏志例而作。正因为章学诚的影响是如此之大,故一些作者便以合乎章氏之要求而自喜。如民国《续修历城县志》的体例即一本胡德琳修、李文藻等纂的乾隆《历城县志》,对此,作序者评价道:“昔之精于志例者,莫如章学诚氏。章氏之书于志乘少许可,虽朝邑、武功之赫赫,皆诋之以为非体,而于胡志无讥焉。其《答广济黄大尹书》则称引周书昌、李南涧合修《历城县志》无一字不著来历之论。周、李二氏即胡氏所延聘,而其论即胡志之例言也。胡志之无憾,较然矣!章氏又曰:前志无憾,但当续其所有;前志所阙,但当补其所无。此尤为续志者所当奉为圭臬之论,由是言之,毛君之依胡氏体例,正深明志例而得章氏遗意,则是书之无憾又较然矣。”[20]该志因体例沿袭了曾受到章学诚赞扬的乾隆旧志,以“得章氏遗意”而“无憾”,是即以章氏之标准为评判标准了。


但是,伴随着社会的变动与思想认识的进步,其间也有一部分学者,不随波逐流、随声唱和。他们开始用比较冷静、客观的眼光,以比较实事求是的态度,来看待章学诚的方志理论,提出自己的见解。他们既肯定章学诚方志学说中有益的部分,又指出其历史的局限性。如民国时期,就有不少志家学者对章学诚及前人的理论成果进行了悉心研究,在继承其中之精论的同时,又踵事增华,创立新说,从而使中国方志学理论进一步丰富、发展和完善起来。如梁启超在《龙游县志》序中,在肯定“方志托体之尊,自章氏始也”的同时,又指出章学诚有三失,即“专注重作史别裁,而于史料之搜辑用力较鲜,一也;嫉视当时考证之学,务与戴东原立异望是,关于沿革事率多疏略,二也;其所创之义例,虽大半精思独辟,然亦间有为旧史观念所束缚,或时讳所牵掣不能自贯彻其主张者,三也”。凌纯池在《与江彤侯先生论修通志》一文中提出:“章实斋,有清一代之名史家也,出其绪余以为方志,通裁卓识,迥异恒流。断言‘方志出于古国史,抉择去取,自当师法史载。’实为精确不磨之论。然犹以‘方志为外史所领,义备国史取裁’,斯则失去方志之独立性矣。”[21]他主张方志应为一门独立学科,而非史学附庸。傅振伦在《编辑北平志蠡测》一文中也认为章学诚《修志十议》“八忌”、“四要”之说,仅就文辞立论,不关切要。方志学家王葆心在与陈冕亚的书信中既肯定了章学诚方志理论的成就,同时又指出了其缺陷。他论到:“曩者周是圆先生论章实斋方志名家,而不工作文字,亦中其病;然章氏虽不工文,而其修志之论,则琅然照映世宇,仍无害其为佳志,足见此事所重在此而不在彼。”[22]在承认不工作文字是章学诚的缺陷的同时,也肯定了章学诚的贡献“在此而不在彼”。吴宗慈在《论今日之方志学》一文中也认为,明清方志盛时,虽不乏可传之作,但大抵驰骋于文章之事,模经仿史,都是雕虫小技;章学诚出,异军突起,方志遂蔚成专门之学,肯定了章学诚提高方志学术地位的贡献。但他又从实用的目的出发,指出,“章氏之为方志也,下笔辄夸义例,故所为志,其论义例之语,几居部帙之半。方志为史之一体,安有不重义例者。章氏龂龂于义例之辨明,欲为前此作方志者补偏救弊,诚有其所不得已焉。然为时代进化之轨所限,故只能致力于义例,若一核其内容,按之实用,则除义例外,取材殆甚隘矣”,指出章氏过分注重义例之失,所以他认为章学诚的方志学只可称为“古之方志学”,而不能称为“今之方志学”[23]。


对此,一些学者主张,应随时代进步,而对章学诚方志思想进行“扬弃”。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邬荣治在民国《南康县志》序言中就更多地流露了与时俱进的思想。他说:“读刘子元‘五不可’,章实斋之‘五难八忌’,未尝不午夜彷徨,汗流浃背也。夫近世学术,日新岁异。吾国方志迨清章氏探讨渐密。然律以科学原理,新史旨趣,尚多遗议。后之君子,其不以条流粗疏而因革删订之,庶吾邑之文代嬗递,群众演进得藉斯而发扬光大也夫!”[24]他正确指出了章学诚的方志理论虽已渐臻完密,但以今日科学的方法、新史学的观点去衡量,尚有许多不足之处,所以需要发展创新。翟宣颖也说:“迄于晚近,学术弥光,章氏之说,犹有未尽厌时代所需者,故执章氏说以驭吾国之方志,在今日,犹多未合也。”[25]他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章学诚“志”即“史”的主张已不合时宜了。在实践中,人们往往折中诸说,善善从长。如钱应溥就指出光绪《赣榆县志》“其裁断出入唐氏嘉庆《海州志》,而益折中于阳湖孙氏、洪氏、会稽章氏、山阳鲁氏之书”[26]。而民国《长泰县新志》凡例则从多方面对章学诚观点的不当之处进行指正,提出章学诚最大的问题是以词害意,同时又提出了该志的改进意见:“章实斋之于方志,其主张亦有不可为训者,如易循吏为名宦而为政略,仿文选、文苑而为文征,则殊不免蹈词人文胜之弊。不知循吏、名宦之称固系于其政,然政之存在总不能托诸其人。例如人之一身精神固重于躯壳,然精神必托于躯壳之中。无躯壳则精神将何所寄乎,前哲之著作邑乘固有纪载之必要,然既有艺文一门以纪其书目矣,至其散篇之文自可仿《史》、《汉》之例,录于本传,或附于各本事之下。今又别为文征,势必于无关掌故之作,亦拉杂搜集,似太无谓。总之,志为纪事之体,重详密不重词采。善乎魏叔子之言曰世之言史者,率右司马迁而左班固。禧尝以为迁当以文雄天下,史之体则固为得。盖史主纪事,固详密于体为宜,迁则主于为文而已。窃以为实斋之学偏重词章,其所论断往往不免以词害意,如《永清政略序例》有曰:‘今既裁史以入志,犹仍列传原文而不采史文之互见,是何以异于契彼舟痕而求我故剑也。’云云。其契彼舟痕两语,当是采用古语刻舟求剑之旨。试思刻舟求剑古语仅四字,而意已跃然。今乃变为骈四之词,化作两句,以刻意为文而意反晦蒙,以为□□□征,正同此失。盖只图新颖其词,而不觉其离事实之远也。本编□□多主章氏,至此两目则不敢盲从,以庶几于鲁男子之于柳下惠云。”充分吸收前人的优秀成果,这本身就体现了一种进步。


再如以戴震为首的地理派与以章学诚为首的历史派在关于重“沿革”还是重“文献”的讨论中,两派各有主张,不相兼容。但到了近代,两派也开始出现融合之势。如民国《荣县志》在编纂过程中,既奉章学诚之说,又宗戴震之论,择善而从,将两者融为一炉。该志“叙录”云:“善夫章学诚之言曰:‘修志者续前人之记载,非毁前人之成书,理宜新旧并行’。公哉允也!章又言:‘辞气当去鄙倍,宋以京朝官知外县,事体视县令为尊,结衔犹带京秩,故曰某官知某县。居今而袭宋称,悖矣。又俗士称县曰邑,或邑侯邑大夫,皆鄙也。古都邑乡邑,都于县治不合。凡此之伦涉笔宜戒’。吾尤钦戴震言:‘志以地理沿革为重,沿革误,通部之书皆误矣。名为此府若州之志,实非此府若州也。’”此外,作者还肯定了章学诚正本清源、匡俗正谬,确立方志为史的功劳;但他又批评了章学诚完全以以史法论志法,动则僭越的弊端。可见,时至近代,方志学者在肯定章学诚的成就与贡献的同时,也已能够踵事增华,不完全拘泥于章氏成说了。


[1]本文采用史学界关于“近代”的广义划分法,即近代历史时期是指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间的这一段时期。用“古代方志”一词指清同治尤其是鸦片战争以前的志书,用“近代方志”指此后至民国时期的志书;用“旧志”指建国以前的志书,用“新方志”指建国以后的志书。


[2]喻炳荣修,朱德华、杨翊纂:道光《遂溪县志》,光绪严崇德序,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刻本。


[3]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凡例,见《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卷》。按本文所引《中国地方志集成》系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巴蜀书社影印者。


[4]光绪《直隶和州志》,袁昶序,见《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卷》。


[5]民国《南安县志》,汪煌辉序,见《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卷》。


[6]章金泷修,高增贵纂:民国《临泽县志》,何昌荣序,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兰州俊华印书馆铅印本。


[7]陈诒孙等修,杨思诚纂:民国《嵩明县志》,袁嘉谷序,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铅印本。


[8]民国《重修咸阳县志》,刘安国述略;转引自咸阳市秦都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咸阳市秦都区志》,附录,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9]汪泳龙修,梁正麟、沈崇元纂:民国《长宁县志》,汪泳龙序,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油印本。


[10]梁启超《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载《东方杂志》第21卷第18期。


[11]傅振伦《修志刍议》,见《傅振伦方志文存》,黄山书社,1988年10月第1版。。


[12]傅振伦《(新河)新志述略》,载民国《新河县志》卷首。


[13]黎锦熙著:《方志今议》序例,朱士嘉按语,见《方志学两种》,岳麓书社,1983年版。


[14]瞿宣颖《志例丛话》,“引言”,载《东方杂志》第31卷第1号(1934年)。


[15]吴宗慈著:《修志丛论》,转载于朱士嘉编著《中国旧志名家论选》,《史志文萃》编辑部出版发行,1986年,内部。


[16]唐肯修,崔汝襄、章钰纂:民国《霸县志》,唐肯序,民国十二年(1923年)铅印本。


[17]民国《涡阳风土记》,聂宪藩序,见《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卷》。


[18]黄佩兰修,王佩箴等纂:民国《涡阳县志》,黄佩兰序,民国十五年(1926年)铅印本。


[19]黄佩兰修,王佩箴等纂:民国《涡阳县志》,马敦仁序,民国十五年(1926年)铅印本。


[20]毛承霖纂修:《续修历城县志》,毛振鹗序,民国十五年(1926年)铅印本;转引自《中国方志丛书》本,成文出版社(台湾),民国五十七年(1968年)版。


[21]载《学风》第1卷第3期(1930年)。


[22]王葆心《通志条议》,《中华丛书》,台北中华丛书委员会,民国四十六年(1957年)二月,第1~5页。


[23]吴宗慈《论今日之方志学》,转引自1985年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编辑《江西省地方史志资料选辑》第一辑,未刊本。


[24]邱自芸修,邬荣治等纂:民国《南康县志》,邬荣治序,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铅印本。


[25]瞿宣颖撰:《方志考稿(甲集)》序,天春书社,1930年版。


[26]光绪《赣榆县志》,钱应溥序,见《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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