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来章学诚方志理论研究综述
内容提要章学诚是清代著名的史学理论家,他将自己的史学理论用于修志实践,不仅先后编修了《和州志》、《永清县志》、《亳州志》、《湖北通志》等志书,还结合自己的修志实践,在总结前人修志经验的基础上,对方志的性质、源流、作用、体例、编纂原则和方法、要求等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一系列极有见地的主张,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修志理论,故而被认为是中国古代方志学的集大成者,是中国方志学的开山之祖。20世纪80年代全国大规模开展修志活动以来,方志学界对章学诚的方志理论进行了广泛研究,包括他的生平、修志实践、理论研究及成就等,内容丰富。本文从修志实践及理论成就、方志基本理论、方志编纂理论三方面,对20年来方志学界的讨论的主要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20世纪80年代全国大规模开展修志活动以来,方志学界对章学诚的方志理论进行了广泛研究,相关的专著有数十部、论文80多篇。这些专著论文重点介绍了章学诚的修志实践和理论建树,以及对本届修志的指导意义。本文拟分三个部分对相关讨论作一介绍。
一、修志实践及理论成就
20年来,多种方志学专著对章学诚的生平、修志实践及其方志学理论体系等作了分析和阐述。由于各人的理解和认识的着眼点不同,对章学诚方志学理论体系的归纳与概括也就有差异。但大体上都包含了章学诚方志学的一些主要和基本的内容,有的归纳与阐述比较全面和系统,仓修良、叶建华所著的《章学诚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就是代表。该书介绍了章学诚生活的时代背景、学路历程、坎坷的人生以及博大精深的学术成就,对章学诚的修志实践、理论研究及成就等都有详细的介绍,作了极高的评价,是研究章学诚的必读书。余英时《论戴震与章学诚》(三联书店2000年再版)从学术思想史的“内在理路”的角度探讨了章学诚的学术历程,有助于了解章学诚修志活动的时代及学术背景。
章学诚一生主修或参修过多部志书,里僻《章学诚在湖北及其学术上给我们的启示》(《湖北方志通讯》1986年第1期)、何孝积《章学诚参修之〈常德府志〉》(《湖南地方志通讯》1985年第3期)、胡华《乾隆〈天门县志〉与章学诚》(《湖北方志通讯》1986年第2期)、傅振伦《章学诚与湖北方志》(《湖北方志》1987年第1期)、张赓美《章学诚与永清县志》(《河北学刊》1985年第4期)、牛润珍《章学诚与清乾隆〈永清县志〉》(《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6期)等文分别进行了介绍。何林夏《试论(嘉庆)〈广西通志〉与章学诚〈湖北通志〉体例上的继承关系》(《史志文萃》1990年第5期)还从统类安排、类目划分原则、具体类目设置、类目层次结构、编纂手法以及编修者个人之间的交往等方面,分析了谢启昆(嘉庆)《广西通志》在总体上对章学诚《湖北通志》的承袭。认为正是由于《广西通志》对《湖北通志》的继承、改造和发挥,章学诚的方志学思想和主张才得以另一种形式延续、推广。
自梁启超提出“方志学之成立,实自实斋始也”(《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这一主张之后,关于方志独立学科地位的奠定者究竟是谁的讨论就展开了,主要分成两种意见:一种是赞成。民国以来,绝大多数方志学者都承认章学诚在创建方志学方面的贡献;20世纪80年代以后,此说更是风靡一时,几成定论。相关文章如仓修良《章学诚的方志学》(《文史哲》1980年第4期)、柳维本《章学诚与方志学》(《辽宁师院学报》1982年第4期)、吕志毅《略论章学诚的方志学》(《河北大学学报》1982年第4期)、唐元明《我国方志学的奠基人——章学诚》(《浙江方志》1987年第1期)、张勤《方志学理论的奠基人——章学诚》(《浙江方志》1999年第5-6期)、梅森《续修:重温章学诚方志理论——纪念章学诚逝世200周年》(《中国地方志》2001年第4期)等均持此论,并对其方志学的具体内容多有阐说。
一种是反对。持此论者主要有傅振伦,但他的观点也有矛盾之处。一方面,他在其著作《中国方志学通论》和文章如《章学诚的方志学》(《河北地方志通讯》1985年第1期)中均赞成章学诚创立方志学之说。另一方面,在《方志学的创始人究竟是谁》(《方志研究》1993年第6期)中,又认为章学诚在方志理论和实践方面虽确有不少创见和巨大成就,但梁启超言过其实,中国方志学的实际创立者应是民国时期的李泰棻,标志是1935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方志学》。其后又有傅振伦本人的《中国方志学通论》、甘鹏云《方志商》、黎锦熙《方志今议》(1940)、寿鹏飞《方志通义》(1941)等,这些著作虽有不加“学”字者,但都是全面而系统阐明方志学的专著。王广荣《章学诚有没有创立“方志学”》也认为,无论是从章学诚对方志学的思维、认识,还是从他对方志的观念、“志论”等方面去考察,章学诚创立“方志学”的观点都不能成立。
二、方志基本理论
方志的基本理论指的是与方志这一事物本身有关的基本问题,内容主要包括方志的名称和种类、性质和特征、地位和功用、起源和发展等。章学诚方志理论中涉及方志基本理论问题之处甚多,但大家关注较多的是他关于方志性质、作用和起源的认识。
1、方志性质
章学诚以前,方志大都被列入舆地图经门类,视作地理专书。自宋代以来,就不断有人提出方志为史的见解,但并未从理论上作进一步的说明。章学诚继承前说,提出“志属信史”、“方志乃一方全史”等主张,并从理论上作了系统的说明,故梁启超说:“实斋关于斯学之贡献,首在改造方志之概念。”(《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
方志是否即“史”?历来有争议,但绝大多数学者都肯定此说。黄苇《章学诚方志理论研究》(《方志论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认为,首先,它阐明了方志的性质,为方志下了定义,引申出了一整套方志理论,为其方志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其次,将方志从地理专书中划出来,确定志即史,这不仅摆脱了前人旧说,而且扩大了方志内容的范围,提高了方志的重要性;此外,由于他从“方志乃一方全史”这一基本论点出发,创立了一整套方志理论,确定了一系列判断方志纂修精当与否的尺度,这又较为妥善地为评价旧方志和纂修新方志确立了一种标准。黄苇的说法有一定的代表性,但章学诚是否一开始就主张方志即史呢?梁滨久《谈对章学诚方志学思想进行分期研究》(《志苑》1990年第2期)认为应当有一个过程。章学诚早期主张“志乃史体”、“志乃史裁”、“志属信史”等,主要是强调按照正史的体裁和编写要求来修志,并不是从理论上来论定方志的性质。他编纂《和州志》和《永清县志》的时候,才明确提出方志如同《春秋》、《乘》、《梼杌》等是“一国之史”的关于方志性质的论断。这个论断也没有什么特别超越于前人的地方。只有到编修《湖北通志》,章学诚的方志学思想完全成熟时,提出“方志乃一方之全史”的更加全面、更为深刻的论断,才高出前人一筹。至于如何界定史、志的质的规定性,佘树声《章学诚的方志理论》(《陕西地方志》1993年第5-6合期)认为章学诚是从方志的“方”概念的空间地域范围上、从方志的低于国史的层次性上以及从方志的作用与功能上界定方志与正史之别的。
廖彩烈《章学诚方志理论浅识》(《安徽史志通讯》1986年第4期)则认为章学诚方志属史的观念从字面上来说是不可取的,方志与历史尽管有渊源关系,但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史、志不能混为一谈;同时他又批评了章学诚把方志置于史的从属地位的做法。王骥平《试论章学诚的方志学理论》(《南通今古》1992年第5-6期)认为章学诚只是、也仅仅是肯定地方志属于史书的性质,并没有把志和史划上绝对等号。罗炳根《如何理解“方志乃一方之全史”——试论章学诚的史志观》(《江西方志》1992年第2期)则认为“方志乃一方全史”突出体现的是章学诚强调地方志“经世致用”的作用,而不是给方志下定义。在章学诚眼里,“史”与“志”的联系主要是在“经世致用”所体现的“资治、存史、教化”的作用上,而“史”与“志”在体例方面又明显不同。于希贤《章学诚方志政书说新考》(《方志研究》1989年第1期)则强调了其方志为“政书”之说。
2、方志作用
注重志书的实用价值,是章学诚方志学的一大特色。他从经世致用的史学观出发,强调“修志非示观美,将求其实用也”。但他究竟强调了志书的哪些实用价值,方志学界看法也不尽一致。廖彩烈《章学诚方志理论浅识》认为他主张方志的主要任务有二:一是对社会的教育作用,一是为朝廷编修国史提供资料。“为国史取裁”的思想有其合理性,但将方志作用禁锢在“禅风教”和“朝史要删”这两个框框则是片面的。傅振照《浅谈章学诚的方志理论——纪念章学诚逝世200周年》(《浙江方志》2001年第2期)认为章学诚本着“持世而救弊”的宗旨,主张方志有两大功能——直接功能是为纂修国史提供史料,间接功能是澄清国史史料的真伪;有两种作用——以小见大以窥国家之变迁,以详备略以补国家的变迁。佘树声《章学诚的方志理论》认为章学诚在《州县请立志科议》中提出方志有三种作用和功能:一是保存一方的文献资料,二是供高一级的史书取裁,三是供资政之用。
3、方志起源
章学诚从“志为史体”的角度出发,认为方志起源于《周官》,春秋战国时期记载各地方诸侯国的史书,如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等,应是最早的方志。这一观点虽非章氏的创造,但影响却很大。梁滨久《章学诚方志起源说质疑》(《方志研究》1989年第6期)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无论从所依据的《周官》,还是从四方之志和《春秋》的性质看,方志起源于《周官》之说都难以成立。仓修良、叶建华《章学诚评传》认为方志应起源于两汉的“地记”,魏晋以后“地记”又逐渐为“图经”所取代,章学诚将成熟的方志体裁与方志发展史上的图经阶段截然分开论述是不确切的,尤其是否认图经是方志,更不妥当。
三、方志编纂理论
方志编纂理论是方志学理论的核心,也是章学诚方志理论体系的重点。章学诚曾对此作过比较系统的论述,从而奠定了方志学结构体系的基础,使中国方志学学科雏形开始形成。章学诚关于方志编纂的意见,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第一,史取裁于方志,志应详于史;第二,志乃史体,应遵守“史家法度”,采用编修正史的方法;第三,方志体例既明,撰写时还要行之有度,措施得当。而有关的方志编纂原则和方法理论,他在《湖北通志》序中,概括为四句话:“持论不可不恕,立例不可不严,采访不可不慎,商榷不可不公。”但是章氏之论还不尽完备,尚有不少需要推敲之处。现代方志学者在吸取章学诚方志编纂理论精要之处的同时,对其局限与偏谬进行了批评指正。
1、方志体例
章学诚在长期的修志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创立了一套完整的修志义例——“三书”、“四体”说。“三书”即志、掌故、文征,“四体”即纪、谱、考、传。学者们多认为这是章学诚方志学精义所在,给予了极高的评价。黄苇《章学诚方志理论研究》认为“三书”议吸收了唐代刘知几、南宋郑樵等史学家的观点,是集大成者。曲言训《章学诚与方志学》(《方志天地》1988年第1期)认为章学诚把属于著述的“志”和属于资料汇编的“掌故”、“文征”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解决了编修志书中的记注与著述的矛盾,又综合了历代方志及史书体例之长,把杂驳无体的方志纳入史志体的轨道。何卓文《对章学诚“三书体”的思考》(《史志文萃》1987年第6期)论述了三书体形成的背景以及主要内容,认为三书体的完成标志着方志学的创立。佘树声《章学诚的方志理论》认为章学诚在正史、典志体以及方志编纂整体性实践三者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其方志理论整体性思想,三书即章学诚方志的三位一体整体性理论框架,《湖北三书》(即《湖北通志》、《湖北掌故》、《湖北文征》)就是其三位一体方志理论的具体体现。此外,蓝华增《从章学诚立“三书”说谈艺文志的编写》(《玉溪方志通讯》1985年第1期)从“辅正史,广见闻,昭文章”三方面的功用谈到编写艺文志的必要性,任贵明《〈方志立三书议〉与新方志附录编纂》(《方志研究》1994年第1期)研究了“三书”对编纂新方志附录的借鉴意义。
黄苇《章学诚方志理论研究》认为“三书”不是尽善尽美的体例结构,更不是方志必须采用的唯一体例。潘新藻《章学诚论方志体例述评》(《湖北方志通讯》1982年第4-5期)认为凡有著作,《艺文志》录其书目,更有价值者,全文或摘要载入本人传中,这是马、班通例,设“文征”是多此一举。廖彩烈《章学诚方志理论浅识》认为它有框式化、史书化、界线模糊化等不足。王广荣《章学诚有没有创立“方志学”》(《河北地方志》1997年第3期)则认为“三书”已非“志体”。
关于“三书”主体“志”的写法,章学诚从“志乃史体”的观念出发,主张仿正史体裁作纪、谱、考、传“四体”。对此,方志学界有各种评论。潘新藻《章学诚论方志体例述评》认为章学诚所主张的“纪”实际上只有《皇言纪》和《皇朝编年纪》二目,方志是“一方”文献,故二纪全无必要。王燕玉《章学诚的三书十议述评》(《贵州地方志通讯》1984年第2期)认为章学诚拘泥与“正史”有别,改纪曰外纪,改表曰年谱,改志曰考,仅仅袭用“传”名,实在甚无谓。他认为可采取纪传史原名,以纪、志、传、图、表五者为门类大纲,构成志体。梁滨久《谈对章学诚方志学思想进行分期研究》认为“四体”说是章学诚在二十六七岁的时候提出的主张,随着修志实践经验的积累和认识的发展而有变化,到他晚年主修《湖北通志》和参修《麻城县志》等志书时,志的部分已形成纪、表、考、传、图、政略等“六体”的规制,“四体”说在实践中并未被坚持。
2、方志内容
章学诚从“志乃史体”的观念出发,强调志书内容应以记载历史文献为主,山川都里和各地名胜,不可分占篇目。为此,他与以戴震、洪亮吉等人为代表的地理派发生了争论。戴震把方志看作地理书,主张“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于地理沿革,则志事已竟。侈言文献,岂所谓急务哉?”(《记与戴东原论修志》)对于两人的争论,方志界主要有两种看法:主流观点认为,戴震主张方志是地理书,故重“沿革”而轻“文献”,而章学诚视方志为史书,故重“文献”而轻“沿革”,忽略地理方面的内容。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两人都强调“沿革”、“文献”不可偏废,只是强调的重点不同而已。如陆振岳《关于章学诚与戴震论修志的辨析》(《江苏地方志》1988年第3期)从戴震纂修的志书和有关的文章中探寻他的指导理论,认为戴震修志强调的只是“首沿革”,不是“但重沿革”,戴震同样也重视文献,其考证沿革的依据就是文献。廖彩烈《章学诚方志理论浅识》认为章学诚反对把方志“误为地理专书”,却不反对记载自然地理方面的内容。
仓修良、叶建华《章学诚评传》认为,章、戴争论的焦点表面上是方志的性质和内容,但实质上反映了各自的治学方法和学术宗旨。按照戴震的主张,结果很容易把当时考据学家专务考索地理沿革、埋头古书、轻视当代文献、不问现实政治的不良学风带到修志领域。其内容自然是“厚古薄今”,不能反映当代社会情况。章学诚本着“经世致用”的观点,认为一方之志,要“切于一方之实用”,既要对社会起教育作用,又能为国史编修提供材料。因此,它的取材必须来自当时的一方文献。就此争论而言,两者相较,章学诚的主张高出一筹。
此外,一些学者还对方志内容的表现形式进行了探讨。地方志的主体内容究竟表现为一种著述形式,还是资料形式,章学诚将《易经》“圆而神”的理论引入方志编修,认为方志的主体内容以“著述”为主要形式,是“圆而神”的;其余的辅助部分为“记注”,是资料。傅振伦《章学诚的“史志方智圆神”说》(《中州今古》1991年第2期)对此进行了介绍。单辉《方志记述的圆与神——章学诚关于方志文体形式的一个重要观点》(《新疆地方志》1998年第2期)认为著述“圆而神”的概念有两层意思:第一,“著述”是“成一家之言”的、创造性的“撰著”活动;第二,著述形式不应当程式化,应随着“著述”形式所承载的内容的变化而变化;“圆而神”说事实上否定了把方志主体内容简单视为一种资料形式的主张。
3、人物传
章学诚非常重视方志人物传的编纂,《文史通义》中的六十一篇方志论著,半数以上与人物列传有关,内容涉及人物传的标准、书法、写法等,相关讨论则主要集中在立传标准和种类的划分上。
梁滨久《章学诚关于人物志的论述》(《史志文萃》1987年第3期)、曹建英《浅论章学诚之人物立传观》(《河南史志》1989年地5期)均认为章学诚的人物立传观是一个较严密的理论体系,其立传标准有积极因素,也有消极因素。梁滨久《略述章学诚的传分多体说》(《云南方志》1989年第6期)认为章学诚把传记分为表现人物一生行状的列传体和只表现人物某一方面事迹的传经体。对于列传体,章学诚的掌握是比较严的,既主张生不立传,又提出了两种“破格录入”的情况。传经体则不限于已故人物,主要是取其有益于地方的事迹、政绩者立传。此外,章学诚还提出了“泛传”主张,即一种以纪传为主,以图表为辅,而传包括各种制度、人物、言论、文章在内的新的史志体裁。梁文认为“泛传”主张对史学编纂体例的创新也许有用,但在方志专志门类众多、体例齐备的情况下,已无设立无所不包的传记的必要,故不实用于现在。梁滨久《章学诚传分两体说的现实意义》(《江苏地方志》1992年第4期)又继续讨论了“传经体”对解决“生不立传”的问题的意义。何兆龙《章学诚方志学的人物传与人物表论》(《浙江方志》1991年第2期)则研究了纪传体的人物传和经纬体的人物表的互补作用。
单辉《章学诚的志传论述及其现实意义》(《新疆地方志》1997年第3期)认为,在人物的各类记述形式中,章学诚特别看重“志传”,并从“意”(即发挥主体意识)、“详”(即“传以详纪”)、“活”(要反映出传主的不同“情性”)三方面讨论了其志传论述的现实意义。单辉《章学诚方志理论中的两个重要观点及其现实意义》(《抚顺古今》1994年第3期)探讨了章学诚人物传“情性”(即人物所特有的、血肉丰满的生动事迹和个性特征)论对现实修志的意义。
4、方志批评
方志批评是方志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章学诚的方志批评是章学诚史学和方志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张景孔《章学诚方志批评论》(《黑龙江史志》1996年第6期)从几个方面对章学诚方志批评的实践与理论进行了阐述,认为章学诚重视方志批评的目的在于提高志书质量、阐发方志理论、去“故我”存“真我”;批评的内容广泛丰富,对志书的“义”、“事”、“文”、“体”等方面无所不批,且大多评之有据;批评的方法灵活,主要有典型剖析、比较评析、因论随评、驳诘评议等;批评的标准是“史家法度”。仓修良、叶建华《章学诚评传》认为章学诚方志批评的标准有三:史家法度、方志义例、经世致用。梁滨久《章学诚的方志评论活动述评》(《史志文丛》1990年第1期)认为章学诚的方志评论有两种形式:一是对某一志书进行的专文评论,如对《吴郡志》等七书的评论;二是在论述某一问题时联系到对古今志书的评论;前者较系统,后者较零散。他认为章学诚的方志评论活动有几个特点:其一,把对某方志的评论纳入到方志发展史观的总体评价中;其二,以史书的标尺来衡量志书的优劣;其三,评论志书过于偏重在体例文辞上,对内容注意不够。单辉《从章学诚对康海的批评谈起》(《方志研究》1994年第4期)认为章学诚从志书“贵于能简而明”的观念出发,批评康海所编的《武功县志》过于简略,与实际情形不符;繁型志书与简型志书各有优缺点,不宜偏废。黄苇《评章学诚七〈志〉书后》(《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9期)分析了章学诚对《吴郡志》、《武功志》等7部志书的评论正确固多,偏颇可议之处亦复不少,并一一作了剖析。王广荣《章学诚有没有创立“方志学”》则认为他对当时方志的一概攻击、全盘否定的态度是不可取的。
5、方志辨体
明清以来,省、府、州、县无不有志。但这些志书相互关系如何,各自体例应有何特点,内容上如何分工等等,却无人道及。地方志书,必须辨体,这是实践的要求,也是章学诚在方志体例上的一个著名主张。他在《方志辨体》中指出:各类方志有各自的编修义例,内容繁简要求亦各有不同,不能将各个县志机械地合并成府志或州志,将府志凑合又成通志;或将通志析分为府志,又将府志析分为县志。黄苇《章学诚方志理论研究》认为这是他在阐发方志理论方面的一个贡献。通过方志辨体,一是可将省、府、州、县各志记载的范围和界限划分清楚,做到各有所载,互不侵越,以免除重叠、雷同、割裂、遗漏之弊;二是能使各志记述内容都有所重,各详其所应详,略其所当略,做到恰如其分,繁简得宜,后人对章氏“方志辨体”之说,每多赞许,道理即在于此。陈春梅《试论章学诚方志学的主要观点和贡献》(《福建史志》1999年第5期)对此也作了论述,认为其撰修的《湖北通志》在因志制宜、详略得当、简明周备方面就比《湖广旧志》高明。当然,也应看到方志学界并不都是赞成章氏“方志辨体”之说的,更不是后世撰志都已照章氏此说行事。章学诚以后近二百年间,全国各地新修或续修方志有数千种,但真正按照“方志辨体”说行事的并不很多。由此可见,章氏此说并未受到重视,更未得到普遍承认。
此外,章学诚还从经世致用的目的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编纂原则和方法,从内容到体例体裁,从命辞措字到文德文风等等问题,都有阐述。徐曙光《简论章学诚的“要简”主张》(《史志文萃》1987年第1期)对志书的繁简,张常耕《章学诚方志语言研究》(《方志研究》1989年第4期)对方志的语言,韩章训《章学诚方志文风初探》(《方志研究》1989年第4期)对方志的文风,单辉《章学诚方志理论中的两个重要观点及其现实意义》对“史意”即指导思想,黄苇《章学诚方志理论研究》对章学诚强调“文人不可与修志”的偏差,沈永清《章学诚美学思想评述》(《黑龙江史志》1995年第6期)对美学思想,陈敦平《〈文史通义〉与新志的编写》(《江苏地方志》1986年第1期)对《文史通义》对今天修志的意义,王骥平《试论章学诚的方志学理论》对修志人员的分工,单辉《章学诚修志观窥微》(《福建史志》1994年1期)对委托信任、实地调查及淡泊名利的心态等问题均有叙述。
章学诚的方志编纂理论丰富而系统,梁启超在总结清代方志学成就时所作的“注意方志之编纂方法,实自乾隆中叶始”(《清代学术概论》)的评判,也主要是从编纂的角度立论的,这也是章学诚方志思想对近、现代的修志实践和理论研究影响最大的方面,故后人的评述也主要集中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