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学诚与清乾隆《永清县志》
发布时间:2019-07-18 点击数:3274
清乾隆《永清县志》是章学诚亲自撰修的众多志书中迄今保存最为完好的一部志书。本文通过对此书的解读,剖析章学诚“写史重意”的方志义旨、“恪守史法”的志书体例、“备国史要删”的修志目的,以探讨章学诚的方志学思想。
清代方志学家、史学家章学诚一生参预或亲自撰修地方志11种,但现存者大多残缺不全。《湖北通志》已被纂改,《和州志》散佚后重新写定为二十篇,《亳州志》仅存“人物表例议”、“掌故例议”等六篇,惟乾隆四十二年至四十四年(公元1777—1779年)编纂的《永清县志》保存完好。此志书虽比不上章氏自视为得意之作的《亳州志》,却是最能全面体现他的方志学思想的一部志书。本文试就此书所反映的章学诚修志义旨、体例和目的,予以粗浅探讨。
一、写史重意的方志义旨
明末清初,黄宗羲继承和发展了宋代吕祖谦、陈亮的学问要见之于事功,绝不空言德性的思想,形成了潜心究治史学的浙东学术。出生在会稽的章学诚自幼就受到这种学术的熏陶,长大后抱定志愿“生不为史臣,亦当从名公巨卿充书记,因而得论列当时,以文章见用于时,如纂修方志,亦其中之一事也”。在学术上,他发挥了浙东学术推崇史学的主张,把经学归之于史学。明弘治、嘉靖间,浙江上虞潘南府说:“五经皆史也,《易》之史奥,《书》之史实,《诗》之史严,其义则一而已矣!”章学诚继承了这种“五经皆史”的说法,提出“六经皆史”的主张。他说:“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与史同科义焉。”以后,他又把“六经皆史”的说法推衍到所有著述,说:“愚之所见,以为盈天地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六经特圣人取此六科之史以垂训耳。子集诸家,其源皆出于史。”出于这种主张,章学诚自然要把地方志当作史书了。因而,在他的许多方志论文中,多次提到“志属史体”,“志乘为一县之书,即一国之史也”,“志乃史体”,“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其实,这是章学诚推崇史学的一贯主张在方志学上的表现。为贯彻方志即史的志书义旨,章学诚在修志实践中,致力把《永清县志》编写成一部史学著作。
章学诚于史学最重“史意”,因而,所撰《永清县志》,把其社会政治思想同史学思想结合起来,力求用方志来表现他的“史意”。他认为社会的构成是“合人而为家,合家而为国,合国而为天下”,反映其发展过程的史书,则相应地分为四类:个人史、家史、国史和天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州县,一国之史也;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史志是由义、事、文构成,三者比较起来,义最为重要。他说:“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又说:“志者志也。其事其文之外,必有义焉,史家著作之微旨也。”因此,章学诚撰《永清县志》开首第一篇就明确表示:“方志之体,义在崇所尊奉。”从此微旨大义出发,编写志书,列“皇言”、“恩泽”于志首,这就如正史列“本纪”于书前一样,体现封建皇帝的一尊。
章学诚《永清县志》“史意”第二方面的意义就是“有裨风教”。因此,大书士族、列女。他克服了北方志书载士族粗陋缺略之不足,在编撰《和州志·氏族》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大量搜集永清县内士族家谱行状,写成《永清县志·士族略》,企图以此来实现他的“以世族率齐民,以州县领世族,以司府领州县,以部院领司府,则执简驭繁,天下可以运于掌也”的社会政治思想。再者,“列女传”也是章学诚苦心经营的一篇。他说:“今兹修志,列女一编,惨淡经营,有苦心焉。首宽年例,次征见闻,但有一节可书,片言为法,无不描摩馨,刻划音容,一改列名注略之陋规,欲成博采旁搜之信史,其有高年耆德、节行懋著者,安车迎至县庭,面陈委折,孤寒下户,量给钱米,以劝风声,至于世远人亡,亦必召其子系亲邻,详询端委,故长编载笔,文采斐然,其中有高秀者,直可上登国史,为此志也然。”章学诚如此苦心经营士族、列女,其史意微旨也类乎西汉司马迁《史记》。章学诚盛赞“《史记》好侠,多写刺客畸流,犹足令人轻生增气,况天地间大节大义,纲常赖以扶持,世教赖以掌柱者乎”!因此,撰《永清县志》,力求仿效之,传述忠孝节义,凛凛烈烈,有声有色,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立。《永清县志》“士族”、“列女”,其价值在今天看来是不大的,但章学诚这样仿效史书的义旨,撰修《永清县志》,这说明他把写史重意的方志义旨贯彻到修志实践中去了。
而且,《永清县志》在笔法上也反映了章氏的史志义旨。章学诚娴熟目录校仇之学,长于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撰《永清县志》,注意了我国古代史学的直书传统,力求史事的真实,对有关永清县的文籍广搜博集,进行整理分类、考证、阙访、存疑,用求实精神编修方志,为“前志”、“阙访”立传;首创“政略”篇目;对旧志“星野”存而不论;剔除“八景图”,详绘“河防图”;“碑刻之文,有时不入金石者,录其全文,其重在征事得实”。并对正史、前志所载永清县历史人物,诸如史天泽、藏丞相等进行一一辨正,事入“传记”,文载“文征”,或有疑处,以待后人考定。避免了前志载人物“不辨褒贬去取,全失《春秋》之据事直书”的笔法,认为修志也要象修史一样,寓褒贬于志书的编纂和有关史事的记述之中,因此,他对“选举表”、“职官表”、“列女”、“政略”有关人物的记述,进行了独到的处理,“选举有表而列传无名,与职官有表而政略无志,观者依捡先后,责实循名,语无褒贬而意具抑扬,岂不可为后起者劝耶”!笔法婉转微妙,褒贬抑扬,颇合史志义旨。
二、恪守史法的志书体例
章学诚主张方志即史,因而在志书的编纂体例上倡导宗守史法。他说:“方志为国史取裁,人物当详于史传……艺文当详载书目……而体裁当规史法也。”“方志为史氏要删,则记载当宗史法。”在《永清县志》一书中,章氏将各家史体汇聚为一。其书分为六体,有纪二,皇言、恩泽;表三,职官、选举、士族;图三,舆地、建置、水道;书六,吏、户、礼、兵、刑、工;政略一;列传十,乡贤第一至第六、义门第七、列女第八、阙访第九、前志第十;另附有文征五:奏议、征实、论说、诗赋、金石。
《永清县志》之六体都是有史法渊源的。西汉司马迁撰《史记》,撅协诸家体例,而为十二本纪,以本纪为经,纬之以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著成我国古代第一部纪传体史书。自此以后,历朝各代,断代为史,多沿此体。章学诚撰《永清县志》也意仿此体。他说:“史部要义,本纪为经,而诸体为纬,有文辞者曰书曰传,无文辞者曰表曰图,虚实相资,详略互见,庶几可以无遗憾矣。”《永清县志》第一篇就以《周官》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之例,仿《尚书》之体,列“皇言”为纪第一,仿《春秋》,列“恩泽”为纪第二;表则以《周官》谱体为经,以《汉书》“表”之法为纬,根据实际内容,或年经事纬,或不分经纬,宗效史法,力求完备。如“士族表”就是本《太平寰宇记》每州载姓氏之意,采用《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体例。“图”则本《史记》“河渠书”、《汉书》“沟洫志”、“地理书”、唐代“图经”及《三辅黄图》、《元和郡县图志》等之义。“六书”为政典,录永清县六房之档案文牍,实仿《周礼》“六官”,唐代六典,因职掌编之。“政略”仿裴子野《宋略》例而设,“义取谨严,意存补救时世,拘于先后纪述,要与经纶,盖将峻洁之体”。“列传”则取正史之列传体例。《永清县志》六体之后,章学诚采取萧氏《文选》、姚氏《文粹》、宋《文鉴》、元《文类》之义例,效法“古者十五国风、八国《国语》及晋《乘》、楚《杌》与夫各国春秋之旨,绎之则列国史书与其文诰声诗相辅而行”的例子,在旧志“艺文”的基础上,稍加厘正,别具“文征”。这实际上是采纳了刘知几《史通》“尝患史体载言繁琐,欲取诏诰章疏之属以类相从,别为一体,入于纪传之史”的主张。
章学诚撰《永清县志》,恪守史法,在编纂体例上,融贯众家体裁,并于每篇之首列述序例,阐发其体例沿革大旨,说明其书体例不是机械拼凑,而是根据实际内容采用恰当的编纂形式,折衷群体,勇于在方志编纂学上创新,力求志书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开创了足使清朝一代方志别开生面的独特编纂体例。再者,《永清县志》在保持《和州志》为“阙访”、“前志”立传,剔除“流寓”、“八景图”的基础上,第一次编列“六书”———吏书、户书、礼书、兵书、刑书、工书,以职守备掌故。他说:“文章本乎制作,制作存乎官守。州县修志,古者侯封一国之书也,吏户兵刑之事,具体而微焉,今无其官而有吏,是亦职守之所在,掌故莫备于是,治法莫备于是矣。且府史之属周官,具书其数,会典亦存其制,而所职一县之典章,实兼该而可以为纲领……是以书吏为令史,首领之官曰典史,知令史、典史之史,即纲纪掌故之史也,可以得修志之要义矣。”到了乾隆五十四年,章学诚撰《亳州志》时,将“六书”改称为“掌故”。志、掌故、文征构成的“三家之学”是章学诚方志编纂学的基本思想。他说:“凡欲经济一方文献,必立三家之学……仿纪传正史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缺一不可。”《永清县志》中的“纪”、“表”、“图”、“政略”、“列传”即为志,“六书”即掌故,另外还有文征,在体例上,构成了比《和州志》更加完善的“三家之学”体例。《永清县志》标志着章学诚方志编纂学思想已经成熟。
从师承渊源上说,章学诚的“三家之学”实际上是承袭了隋代王通的主张。王通说:“古史有三,《诗》、《书》、《春秋》也。”章学诚将王通分古史为三类的说法运用到方志学上,进一步发挥说:“方志义本百国春秋;掌故义本三百官礼;文征义本十五国风。古者各有师授渊源,各有官司典守,后世浸失其旨,故其书离合分,往往不伦。”因此,章学诚“厘正群书,循名责实,辨章识职,以为政教之经。用是竞竞与从事诸臣,丁宁往复,勒为三家之书”。章氏尝分史书为撰述与记注两大类,他的方志三书之法,其中志即为“成一家之言”之著述,掌故、文征则专以保存著述所需之史料。这样,可使志书简明扼要,后之读者也可通过掌故、文征所载原史料检稽志书所未详之事,在体例上,撰著与记注相兼用,内容上虚实相资。
章学诚纳诸家史书体例而纂成《永清县志》,创立“三家之学”的方志编纂学思想,打破宋元以来一统类纂的体例,正类乎司马迁汇众家史体而成《史记》,这也体现了章学诚撰修方志的史家法度。
三、“备国史要删”的修志目的
章学诚不仅主张方志即史、按照史法来确定方志编纂体例,而且,把“备国史要删”作为他修志目的,认为方志是史学的一个分支,“国史之羽翼”,“朝史之要删”,方志的编修就是为了给国史提供可征信的材料。他说:“正史既存大体,而部府州县之志,以渐加详焉。所谓行远自迩,登高自卑。州县博收,乃所以备正史之约取也。”并把史与志的关系比喻为日月与灯的关系,说:“史志之于人文,史如日月,志乘为灯。灯者,所以补日月所不及也。故方志之于人物,但当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方为有功记载。”史与志,相互补充、印证。
章学诚把方志纳入史的系统,认为修志就是为了“备国史要删”,这是章氏方志学上的独到见解。宋元以来,诸儒多把地方志当作纂次类比的地理图经一类的书籍,编修方志就是为了备修“一统志”,大书特书地理沿革和流于形式的“八景”、“流寓”等官样文章。章学诚撰《永清县志》,一反前志之积弊。他身为史学家,深有撰史“文献不足征”的体会,因此,在修志实践中,兼取乾嘉史学各家之长,采纳了全祖望的注重文献、钱大昕古籍整理的思想和方法,加之自己一贯倡导的史法义例,批评了戴震的“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于地理沿革,则志事已竟,不必侈言文献”的主张,认为修志“毋宁重文献而轻沿革”。《永清县志》仅“文征”一目,就载有“奏议”五条,附咨文、详文二条;“征实”目有家传二、行状一、碑刻十七;“论说”一条;“诗赋”八条;“金石”八十三条。将有关永清一县地方文献几乎搜罗殆尽。而且,章学诚很注意利用地方文献辨正正史记载的失误,但又不拘泥于己见,并将文献中有关记载一并收入志书。如对元代史天泽让职于史楫之年代的考证,《元史》记载史天泽引史楫入见太宗在壬寅年,但太宗在位十二年,无壬寅干支。因此,章氏对此考辨说:“按《史天泽传》,让职事在宪宗朝,而宪宗四年,岁在甲寅,或是甲误为壬耳。宪宗本纪,是岁擢史枢行征万户,以真定、相、柔、怀、孟诸军配之,又以史权屯邓州,或用楫即在此时,然姑存此说,亦不敢遂决为是也。又王恽作家传,亦载此事于太宗朝,与权为唐邓万户并载,而枢为新军万户则载于宪宗时,与当时情形亦不尽合,而王磐神道碑又云,让职在世祖时,盖元人之文已不一律矣。”为了求得史天泽、史楫事的真实详确,章学诚将其家传、墓碑收入“文征”。他说:“永清宿望史氏,久著史氏声施,天泽尤炳炳矣,家传、墓碑详略互见,兹并登选文征以广参证。”对于一时难以弄清楚的问题,可以通过文献记载,留待后人考订。他说:“晁错贵粟之奏,赵过均田之议,皆儒生伟论,当世良谟,史志载入本书,乃可洞彻原委,一县之中,岂无案牍文移,公言私论,可以晓悉其中之利弊得失乎,掌故之载而文词之空著者,又多复知当日所言之行否也,以是定其略,而别具于文征,所以待后人之考定,而不敢自谓作古耳。”
并且,在整个史学体系上,章学诚还主张通过方志,将谱牒、家乘同国史联系起来,按照社会组织和行政机构的层次建立史学系统。他说:“夫家有谱,县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家谱有征,则县志取焉。县志有征,则国史取焉。”指出家乘也有裨国故,说:“谱牒记载之功,详赡有体,用能使子孙奕叶不忘家学,家乘之有裨国故,岂虚语哉。”《永清县志》“士族表”收载城内北街贾氏、柴氏、朱氏,南街刘氏,东乡大站赵氏等家谱达二十二种之多。
章学诚广搜博采地方文献,以求更多地备国史约取的余地。他所征集的材料来源主要有七方面:正史;通志、前志和地理书;文集与杂著;图象谱牒与家乘行状;档案文牍;金石碑刻和考古;调查采访。在搜集材料时,多注意别人不注意的材料,如案牍。他说:“若夫比次之书,则掌故令史之孔目,簿书记注之成格,其原虽本柱下之所藏,其用止于备稽检而供采择,初无他奇也,非是不为按据。如旨酒之不离乎糟粕,嘉禾之不离乎粪土。是以职官故事,案牍图牒之书,不可轻议也。”《永清县志》“六书”一目,多采自案牍;“恩泽”一目,载案牍三十二条。在选择材料上,章学诚很注意选择能够“备国史要删”的有价值的材料。如“六书”,系统记载了永清县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情况,尤其“户书”,对嘉靖万历年间“一条鞭”制度推行前后变化的原委详细记述,并且还详细记载了乾隆年间永清县日行物价、市场商品的种类等等。为国史提供了可征信的材料,也是今天研究清代京畿及附近地区经济的极好史料。
章学诚《永清县志》修成之后,曾多被仿效,对乾嘉时期方志的鼎盛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给我们今天编史修志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其注重“志义”、撅协众体、博采地方文献等,在今天也是有借鉴作用的。当然,我们新编地方志,义在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围绕这一“志义”,采用更加科学的体例,在大量丰富的地方新材料基础上,用新观点、新方法编写地方志,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作者:牛润珍
清代方志学家、史学家章学诚一生参预或亲自撰修地方志11种,但现存者大多残缺不全。《湖北通志》已被纂改,《和州志》散佚后重新写定为二十篇,《亳州志》仅存“人物表例议”、“掌故例议”等六篇,惟乾隆四十二年至四十四年(公元1777—1779年)编纂的《永清县志》保存完好。此志书虽比不上章氏自视为得意之作的《亳州志》,却是最能全面体现他的方志学思想的一部志书。本文试就此书所反映的章学诚修志义旨、体例和目的,予以粗浅探讨。
一、写史重意的方志义旨
明末清初,黄宗羲继承和发展了宋代吕祖谦、陈亮的学问要见之于事功,绝不空言德性的思想,形成了潜心究治史学的浙东学术。出生在会稽的章学诚自幼就受到这种学术的熏陶,长大后抱定志愿“生不为史臣,亦当从名公巨卿充书记,因而得论列当时,以文章见用于时,如纂修方志,亦其中之一事也”。在学术上,他发挥了浙东学术推崇史学的主张,把经学归之于史学。明弘治、嘉靖间,浙江上虞潘南府说:“五经皆史也,《易》之史奥,《书》之史实,《诗》之史严,其义则一而已矣!”章学诚继承了这种“五经皆史”的说法,提出“六经皆史”的主张。他说:“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与史同科义焉。”以后,他又把“六经皆史”的说法推衍到所有著述,说:“愚之所见,以为盈天地间,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学,六经特圣人取此六科之史以垂训耳。子集诸家,其源皆出于史。”出于这种主张,章学诚自然要把地方志当作史书了。因而,在他的许多方志论文中,多次提到“志属史体”,“志乘为一县之书,即一国之史也”,“志乃史体”,“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其实,这是章学诚推崇史学的一贯主张在方志学上的表现。为贯彻方志即史的志书义旨,章学诚在修志实践中,致力把《永清县志》编写成一部史学著作。
章学诚于史学最重“史意”,因而,所撰《永清县志》,把其社会政治思想同史学思想结合起来,力求用方志来表现他的“史意”。他认为社会的构成是“合人而为家,合家而为国,合国而为天下”,反映其发展过程的史书,则相应地分为四类:个人史、家史、国史和天下史。“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州县,一国之史也;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史志是由义、事、文构成,三者比较起来,义最为重要。他说:“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又说:“志者志也。其事其文之外,必有义焉,史家著作之微旨也。”因此,章学诚撰《永清县志》开首第一篇就明确表示:“方志之体,义在崇所尊奉。”从此微旨大义出发,编写志书,列“皇言”、“恩泽”于志首,这就如正史列“本纪”于书前一样,体现封建皇帝的一尊。
章学诚《永清县志》“史意”第二方面的意义就是“有裨风教”。因此,大书士族、列女。他克服了北方志书载士族粗陋缺略之不足,在编撰《和州志·氏族》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大量搜集永清县内士族家谱行状,写成《永清县志·士族略》,企图以此来实现他的“以世族率齐民,以州县领世族,以司府领州县,以部院领司府,则执简驭繁,天下可以运于掌也”的社会政治思想。再者,“列女传”也是章学诚苦心经营的一篇。他说:“今兹修志,列女一编,惨淡经营,有苦心焉。首宽年例,次征见闻,但有一节可书,片言为法,无不描摩馨,刻划音容,一改列名注略之陋规,欲成博采旁搜之信史,其有高年耆德、节行懋著者,安车迎至县庭,面陈委折,孤寒下户,量给钱米,以劝风声,至于世远人亡,亦必召其子系亲邻,详询端委,故长编载笔,文采斐然,其中有高秀者,直可上登国史,为此志也然。”章学诚如此苦心经营士族、列女,其史意微旨也类乎西汉司马迁《史记》。章学诚盛赞“《史记》好侠,多写刺客畸流,犹足令人轻生增气,况天地间大节大义,纲常赖以扶持,世教赖以掌柱者乎”!因此,撰《永清县志》,力求仿效之,传述忠孝节义,凛凛烈烈,有声有色,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立。《永清县志》“士族”、“列女”,其价值在今天看来是不大的,但章学诚这样仿效史书的义旨,撰修《永清县志》,这说明他把写史重意的方志义旨贯彻到修志实践中去了。
而且,《永清县志》在笔法上也反映了章氏的史志义旨。章学诚娴熟目录校仇之学,长于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撰《永清县志》,注意了我国古代史学的直书传统,力求史事的真实,对有关永清县的文籍广搜博集,进行整理分类、考证、阙访、存疑,用求实精神编修方志,为“前志”、“阙访”立传;首创“政略”篇目;对旧志“星野”存而不论;剔除“八景图”,详绘“河防图”;“碑刻之文,有时不入金石者,录其全文,其重在征事得实”。并对正史、前志所载永清县历史人物,诸如史天泽、藏丞相等进行一一辨正,事入“传记”,文载“文征”,或有疑处,以待后人考定。避免了前志载人物“不辨褒贬去取,全失《春秋》之据事直书”的笔法,认为修志也要象修史一样,寓褒贬于志书的编纂和有关史事的记述之中,因此,他对“选举表”、“职官表”、“列女”、“政略”有关人物的记述,进行了独到的处理,“选举有表而列传无名,与职官有表而政略无志,观者依捡先后,责实循名,语无褒贬而意具抑扬,岂不可为后起者劝耶”!笔法婉转微妙,褒贬抑扬,颇合史志义旨。
二、恪守史法的志书体例
章学诚主张方志即史,因而在志书的编纂体例上倡导宗守史法。他说:“方志为国史取裁,人物当详于史传……艺文当详载书目……而体裁当规史法也。”“方志为史氏要删,则记载当宗史法。”在《永清县志》一书中,章氏将各家史体汇聚为一。其书分为六体,有纪二,皇言、恩泽;表三,职官、选举、士族;图三,舆地、建置、水道;书六,吏、户、礼、兵、刑、工;政略一;列传十,乡贤第一至第六、义门第七、列女第八、阙访第九、前志第十;另附有文征五:奏议、征实、论说、诗赋、金石。
《永清县志》之六体都是有史法渊源的。西汉司马迁撰《史记》,撅协诸家体例,而为十二本纪,以本纪为经,纬之以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著成我国古代第一部纪传体史书。自此以后,历朝各代,断代为史,多沿此体。章学诚撰《永清县志》也意仿此体。他说:“史部要义,本纪为经,而诸体为纬,有文辞者曰书曰传,无文辞者曰表曰图,虚实相资,详略互见,庶几可以无遗憾矣。”《永清县志》第一篇就以《周官》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之例,仿《尚书》之体,列“皇言”为纪第一,仿《春秋》,列“恩泽”为纪第二;表则以《周官》谱体为经,以《汉书》“表”之法为纬,根据实际内容,或年经事纬,或不分经纬,宗效史法,力求完备。如“士族表”就是本《太平寰宇记》每州载姓氏之意,采用《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体例。“图”则本《史记》“河渠书”、《汉书》“沟洫志”、“地理书”、唐代“图经”及《三辅黄图》、《元和郡县图志》等之义。“六书”为政典,录永清县六房之档案文牍,实仿《周礼》“六官”,唐代六典,因职掌编之。“政略”仿裴子野《宋略》例而设,“义取谨严,意存补救时世,拘于先后纪述,要与经纶,盖将峻洁之体”。“列传”则取正史之列传体例。《永清县志》六体之后,章学诚采取萧氏《文选》、姚氏《文粹》、宋《文鉴》、元《文类》之义例,效法“古者十五国风、八国《国语》及晋《乘》、楚《杌》与夫各国春秋之旨,绎之则列国史书与其文诰声诗相辅而行”的例子,在旧志“艺文”的基础上,稍加厘正,别具“文征”。这实际上是采纳了刘知几《史通》“尝患史体载言繁琐,欲取诏诰章疏之属以类相从,别为一体,入于纪传之史”的主张。
章学诚撰《永清县志》,恪守史法,在编纂体例上,融贯众家体裁,并于每篇之首列述序例,阐发其体例沿革大旨,说明其书体例不是机械拼凑,而是根据实际内容采用恰当的编纂形式,折衷群体,勇于在方志编纂学上创新,力求志书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开创了足使清朝一代方志别开生面的独特编纂体例。再者,《永清县志》在保持《和州志》为“阙访”、“前志”立传,剔除“流寓”、“八景图”的基础上,第一次编列“六书”———吏书、户书、礼书、兵书、刑书、工书,以职守备掌故。他说:“文章本乎制作,制作存乎官守。州县修志,古者侯封一国之书也,吏户兵刑之事,具体而微焉,今无其官而有吏,是亦职守之所在,掌故莫备于是,治法莫备于是矣。且府史之属周官,具书其数,会典亦存其制,而所职一县之典章,实兼该而可以为纲领……是以书吏为令史,首领之官曰典史,知令史、典史之史,即纲纪掌故之史也,可以得修志之要义矣。”到了乾隆五十四年,章学诚撰《亳州志》时,将“六书”改称为“掌故”。志、掌故、文征构成的“三家之学”是章学诚方志编纂学的基本思想。他说:“凡欲经济一方文献,必立三家之学……仿纪传正史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缺一不可。”《永清县志》中的“纪”、“表”、“图”、“政略”、“列传”即为志,“六书”即掌故,另外还有文征,在体例上,构成了比《和州志》更加完善的“三家之学”体例。《永清县志》标志着章学诚方志编纂学思想已经成熟。
从师承渊源上说,章学诚的“三家之学”实际上是承袭了隋代王通的主张。王通说:“古史有三,《诗》、《书》、《春秋》也。”章学诚将王通分古史为三类的说法运用到方志学上,进一步发挥说:“方志义本百国春秋;掌故义本三百官礼;文征义本十五国风。古者各有师授渊源,各有官司典守,后世浸失其旨,故其书离合分,往往不伦。”因此,章学诚“厘正群书,循名责实,辨章识职,以为政教之经。用是竞竞与从事诸臣,丁宁往复,勒为三家之书”。章氏尝分史书为撰述与记注两大类,他的方志三书之法,其中志即为“成一家之言”之著述,掌故、文征则专以保存著述所需之史料。这样,可使志书简明扼要,后之读者也可通过掌故、文征所载原史料检稽志书所未详之事,在体例上,撰著与记注相兼用,内容上虚实相资。
章学诚纳诸家史书体例而纂成《永清县志》,创立“三家之学”的方志编纂学思想,打破宋元以来一统类纂的体例,正类乎司马迁汇众家史体而成《史记》,这也体现了章学诚撰修方志的史家法度。
三、“备国史要删”的修志目的
章学诚不仅主张方志即史、按照史法来确定方志编纂体例,而且,把“备国史要删”作为他修志目的,认为方志是史学的一个分支,“国史之羽翼”,“朝史之要删”,方志的编修就是为了给国史提供可征信的材料。他说:“正史既存大体,而部府州县之志,以渐加详焉。所谓行远自迩,登高自卑。州县博收,乃所以备正史之约取也。”并把史与志的关系比喻为日月与灯的关系,说:“史志之于人文,史如日月,志乘为灯。灯者,所以补日月所不及也。故方志之于人物,但当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方为有功记载。”史与志,相互补充、印证。
章学诚把方志纳入史的系统,认为修志就是为了“备国史要删”,这是章氏方志学上的独到见解。宋元以来,诸儒多把地方志当作纂次类比的地理图经一类的书籍,编修方志就是为了备修“一统志”,大书特书地理沿革和流于形式的“八景”、“流寓”等官样文章。章学诚撰《永清县志》,一反前志之积弊。他身为史学家,深有撰史“文献不足征”的体会,因此,在修志实践中,兼取乾嘉史学各家之长,采纳了全祖望的注重文献、钱大昕古籍整理的思想和方法,加之自己一贯倡导的史法义例,批评了戴震的“志以考地理,但悉心于地理沿革,则志事已竟,不必侈言文献”的主张,认为修志“毋宁重文献而轻沿革”。《永清县志》仅“文征”一目,就载有“奏议”五条,附咨文、详文二条;“征实”目有家传二、行状一、碑刻十七;“论说”一条;“诗赋”八条;“金石”八十三条。将有关永清一县地方文献几乎搜罗殆尽。而且,章学诚很注意利用地方文献辨正正史记载的失误,但又不拘泥于己见,并将文献中有关记载一并收入志书。如对元代史天泽让职于史楫之年代的考证,《元史》记载史天泽引史楫入见太宗在壬寅年,但太宗在位十二年,无壬寅干支。因此,章氏对此考辨说:“按《史天泽传》,让职事在宪宗朝,而宪宗四年,岁在甲寅,或是甲误为壬耳。宪宗本纪,是岁擢史枢行征万户,以真定、相、柔、怀、孟诸军配之,又以史权屯邓州,或用楫即在此时,然姑存此说,亦不敢遂决为是也。又王恽作家传,亦载此事于太宗朝,与权为唐邓万户并载,而枢为新军万户则载于宪宗时,与当时情形亦不尽合,而王磐神道碑又云,让职在世祖时,盖元人之文已不一律矣。”为了求得史天泽、史楫事的真实详确,章学诚将其家传、墓碑收入“文征”。他说:“永清宿望史氏,久著史氏声施,天泽尤炳炳矣,家传、墓碑详略互见,兹并登选文征以广参证。”对于一时难以弄清楚的问题,可以通过文献记载,留待后人考订。他说:“晁错贵粟之奏,赵过均田之议,皆儒生伟论,当世良谟,史志载入本书,乃可洞彻原委,一县之中,岂无案牍文移,公言私论,可以晓悉其中之利弊得失乎,掌故之载而文词之空著者,又多复知当日所言之行否也,以是定其略,而别具于文征,所以待后人之考定,而不敢自谓作古耳。”
并且,在整个史学体系上,章学诚还主张通过方志,将谱牒、家乘同国史联系起来,按照社会组织和行政机构的层次建立史学系统。他说:“夫家有谱,县有志,国有史,其义一也。家谱有征,则县志取焉。县志有征,则国史取焉。”指出家乘也有裨国故,说:“谱牒记载之功,详赡有体,用能使子孙奕叶不忘家学,家乘之有裨国故,岂虚语哉。”《永清县志》“士族表”收载城内北街贾氏、柴氏、朱氏,南街刘氏,东乡大站赵氏等家谱达二十二种之多。
章学诚广搜博采地方文献,以求更多地备国史约取的余地。他所征集的材料来源主要有七方面:正史;通志、前志和地理书;文集与杂著;图象谱牒与家乘行状;档案文牍;金石碑刻和考古;调查采访。在搜集材料时,多注意别人不注意的材料,如案牍。他说:“若夫比次之书,则掌故令史之孔目,簿书记注之成格,其原虽本柱下之所藏,其用止于备稽检而供采择,初无他奇也,非是不为按据。如旨酒之不离乎糟粕,嘉禾之不离乎粪土。是以职官故事,案牍图牒之书,不可轻议也。”《永清县志》“六书”一目,多采自案牍;“恩泽”一目,载案牍三十二条。在选择材料上,章学诚很注意选择能够“备国史要删”的有价值的材料。如“六书”,系统记载了永清县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情况,尤其“户书”,对嘉靖万历年间“一条鞭”制度推行前后变化的原委详细记述,并且还详细记载了乾隆年间永清县日行物价、市场商品的种类等等。为国史提供了可征信的材料,也是今天研究清代京畿及附近地区经济的极好史料。
章学诚《永清县志》修成之后,曾多被仿效,对乾嘉时期方志的鼎盛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给我们今天编史修志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其注重“志义”、撅协众体、博采地方文献等,在今天也是有借鉴作用的。当然,我们新编地方志,义在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围绕这一“志义”,采用更加科学的体例,在大量丰富的地方新材料基础上,用新观点、新方法编写地方志,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作者:牛润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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