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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民国版《同安县志》的一处重要笔误

发布时间:2019-03-29 点击数:1414
民国版《同安县志》卷三十九“寓贤录”中之“易顺鼎”目载:“字实甫,龙阳人。以举人捐侯补道。中东失和,台湾独立……后议和,全台割让……”其中“中东失和”乃指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清廷战败。而“台湾独立……后议和,全台割让”,实系编志者行文时序倒置,导致史实重大失误,遗误后人,且易为“台独”分子利用,应予据史实澄清纠正。

事实是:清廷战败,于1895年4月派李鸿章赴日,与日相伊藤博文签订《马关条约》,赔巨款并割让辽东、澎台(后英俄法三国为限制日本势力扩张,联合迫日归远辽东半岛,清廷出钱赎回,史称“三国还辽”)。清廷正式宣布割让台澎后,台湾绅民痛不欲生,群起抗命,誓与台湾共存亡。在上表清廷废约复议、请求列强出面干涉均告绝望之后,由爱国士绅邱逢甲为首,召集台北各界代表,于1895年5月15日在台北筹防局,商议抗倭保台。25日,邱率各界士绅百余人宣布共组抗日政府,定名“台湾共和国”,推原任清廷巡抚唐景崧为总统,林维源为议长,邱自任义勇统领,改元“永清”,并致电清廷:“台湾士民义不臣倭,愿为岛国,永戴圣清”。又发表中外文告:“今已无天可吁,无人肯援。台民唯有自主,推拥贤者,权摄台政。事平之后,当再请命中国……如各国仗义公断,能以台湾归还中国,台民亦愿以所有利益报之。”(引自王炳耀《甲午中日战辑》三)。26日,唐景崧复以总统名义发出布告云:“台湾疆土,荷大清经营缔造二百余年。今虽自立为国,感念旧恩,仍奉正朔,遥作屏藩。气脉相通,无异中土。”后台湾军民进行了艰苦卓越的抗倭保台战争,直到失败。但在日据五十年间,台湾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统治、渴求回归祖国的斗争从无停止过,至到二战日本投降,台湾依《开罗协定》和《波茨坦公告》归还中国。

上述史实说明,是清朝先签订《马关条约》割地弃台,后台湾士绅才被迫宣告“自主独立”以抗倭保台。而非“县志”所记,先独立后割台,造成因果倒置。且台湾士绅命年号为“永清”,一系列通电、文告中之“永戴圣清”、“仍奉正朔,遥作屏藩”、“权摄台政,事平之后,当再请命中国”,要求“各国仗义公断,能以台湾归还中国”等字句,无不证明当年的台湾独立,是在清廷弃台、列强助纣为虐的情况下,台湾同胞自主自救、组织抗倭保台的权宜之策,目的是要永保台湾为中国版图,决非要真正脱离祖国而独立。其良苦用心及爱国之情,已在所发通电、文告中尽情表白,不容别有用心之人歪曲、利用。

笔者对“县志”的此处笔误已在新出版的县志校注版下卷P1142页卷三十九的注释⑦中作了简要说明纠正。因问题重要,再以此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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