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版《同安县志》舛错举隅
发布时间:2019-03-29 点击数:3279
同安县于清康熙、乾隆、嘉庆三朝均有修志,其间隔都只有四十余年。此后至民国18年(1929年)续修,间隔却长达131年。所以,民国版《同安县志》(以下省称“民国志”)记载,保存了清中后期至民国初期同安的许多历史资料,在“存史”方面具有很高的价值。当然,瑕瑜互见是所有优秀著作都不可避免的。其中一些舛错在刚出版的新编《同安县志》已得到纠正。考虑将来两部县志并存,孰是孰非,真假难辨,本文拟就“民国志”的一些舛错酌举数例,提出笔者的看法,对其中一些前后相左,暂时难下定论的记述,也提请有识之士共同探讨,寻找正确的答案。
同安县于何时正式设立?对如此重大的问题,“民国志”却作了不符史实,且自相矛盾的记述。卷一《疆域沿革》记为:“南唐大成四年,王延钧僭称帝,升大同场为同安县。”但是,不管南唐后唐,都没有“大成”年号。如果参照卷七《建筑》所记县署为“五代天成四年建”,如“南唐大成四年”是“后唐天成四年”之误,则同安县应建于后唐天成四年,即公元929年。但这一年王延钧尚未称帝,可见“民国志”卷一的记述不符史实。而卷三《大事记》的记述又跟卷一、卷七不一致:“南唐长兴三年,王延钧以大同场州置同安县”(编者注:“州”为衍文)。可是,长兴也不是南唐年号,而是后唐明宗的年号。后唐长兴三年为932年。显然,“民国志”对何时建县的记载含混不清又自相矛盾。即便认定它只是把朝代年号搞错,按卷一和卷三的记载将错就错,也会出现两个不同的建县时间,即929年和932年。人们无可奈何,转而去找康熙癸巳年《大同志》卷一的记载:“唐明宗时,审知卒。次子延钧僭称帝,国号闽。升大同场为同安县。”这里并未说明闽国设立的当年,或者若干年后把大同场升为同安县,实际上语焉未详。但因为感到“民国志”对建县时间的记载不可信,不得已抓住《大同志》提供的一点线索,把王延钧称帝时的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当作同安建县时间。此说便被多年沿用。
后来,笔者查阅《太平寰宇记》,该书卷之一百二第四页对同安设县经过却有准确的记述:“唐贞元十九年,析南安县南界四乡置大同场。福州伪命,已亥岁升为同安县。”福州伪命,即指王延钧在福州称帝。据《中国历史纪元表》,王延钧称帝为癸巳岁,六年后为己亥岁,即公元939年。《太平寰宇记》为北宋地理总志,成书于宋太平兴国年间,距同安建县仅30年左右,言之凿凿,应该比较可信。笔者又查阅20世纪30年代出版的《福建通志》,该书对同安建县时间也有准确记述:“后晋天福四年,升为同安县。”还有,1988年8月,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编纂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名辞典》第303页也这样认定:“同安县,五代闽永隆元年,升大同场置。”大家知道,后晋天福与闽永隆是同时存在的两个朝廷的帝王纪元,后晋天福四年与闽永隆元年指的是同一年,即己亥年,公元939年。有鉴于此,新编《同安县志·大事记》采取了二说并存。希望有识之士能找到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排除其中一说,准确地说出同安建县时间是933或939年。
“民国志”卷六关于都图称:“宋设四乡,领三十里。乡曰永丰、曰明盛、曰绥德、曰武德。后以武德为场,旋改为长泰县。”这里也有明显差错。查《中国历史地名辞典》和其他史料,唐乾符三年(876年),划武德乡置武德场;五代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年),升武德场为长泰县。这就是说,唐贞元十九年(803年),大同场刚设立时领有四乡,但876年武德乡就划出去,并于同安建县不久的955年,也建立了长泰县。所以,宋代同安县不可能再管辖武德乡。有鉴于此,新编《同安县志》已如实改为“宋设三乡。”
厦门、金门原属同安县,民国成立后析出,这也是件大事。对此,“民国志”也作了不一致的记述。卷一《疆域沿革》记:“民国二年十一月,析厦门嘉禾里为思明县。”“民国三年,析同安翔风浯里为金门县”。但卷三《大事记》却记为:“民国元年,划嘉禾里为思明县。”“四年六月,划本邑翔风浯里为金门县。”这里,除了时间自相矛盾,还有一个问题:金门并非直接从同安县划出。对此,在参考了近代翔实的史料后,新编《同安县志》作这样的记述:“民国2年11月,析同安之嘉禾里、金门、大小嶝岛立思明县,翌年1月正式分署。”“民国3年7月,析思明县之金门、大小嶝岛置金门县,翌年1月正式分署。”
“民国志”设卷二十一《外交》,居然洋洋万言。实则多为全国外交事务,如“国际条约后海关之组织”、“全国海关任用华洋人员一览表”,并非县志所应记。其余内容记厦门海关。民国期间修志,厦门已不再隶属同安,海关现状本不应再记。“厦门通商之缘起”之类所发生的年代厦门确属同安。但这些内容要记,则记事的地域范围是按各历史时期的隶属关系来确定。因此标准,清代都里就应列嘉禾里,厦门岛上的书院、社学也应记述。但卷六、卷十四都不见这些内容。可见“民国志”记事的地域范围也存在混乱现象。
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划翔风、民安二里和同禾里的一部分设立马巷厅。民国元年废厅,马巷仍属县管。民国期间修志,马巷厅已不复存在,“民国志”却忽略了这一点。如卷十九《交通·铺递》:“店头铺……上接小盈铺,下接沈井铺,俱属马巷厅。沈井铺……上接马巷厅属店头铺,下接本县洪塘铺。”嘉庆年间修志,如此表述是正确的。民国期间修志,照搬“嘉庆志”原文,让人觉得似乎马巷厅及铺递依然如旧,造成了历史地理概念的模糊。
准确地记述每一重要事物的历史与现状,是志书的主要任务。卷十四《学校》有一条目记述舫山书院。志文为:“在县东民安里。清乾隆十一年知县张荃嘱里中绅士建于通利庙后。院中有杰阁,以祀文昌神。其阁下奉朱子像,士子会文其间。”这也是照抄“嘉庆志”原文。事实上,同治六年(1867年),舫山书院已迁址重建,规模已非原来这么个小阁楼所可比拟。光绪十九年(1893年),马巷厅通判黄家鼎写有一篇《马巷舫山书院碑记》,部分内容摘抄如下:“即同安教谕何君兰所撰《舫山书院碑记》,亦指通利庙后之文昌阁而言,非书院也。同治间新安鲍君复康来倅是厅……择地于后埕营造。周围广八十余丈,缭以高墉……外为照墙,深凡三进。头门以内明堂平旷,树木苍郁,荫可数亩;二进则分为三门,中为平房三间,东西翼以学舍各三间;三进则正房三间,左右有房,山长所居。东西廊墙外学舍各四间。再进则月台夹以花墙,外植花果,每当春华秋实,香气拂拂,从画槛出。最后三楹,中供朱子塑像,虚其左右室,可庋典籍。其上为楼,中祀朱衣神及梓潼帝君,傍祀有功于书院者。角门以外,左为空地,杂植果木;右平房二间,庖厨在焉。四周夹道,宽皆数丈,以便徼巡。经始于丁卯三月,历己巳八月落成,縻金钱五千缗有奇。制度宏敞,丹漆辉煌……”前后两段文字对照,可以看出嘉庆年间修志时马巷虽有一所舫山书院,但仅为一座小阁楼。而同治年间所建的舫山书院,规模堪称全县之最。民国期间修志,仍然照搬“嘉庆志”原文,而无视落成已60年之久的壮观书院,且上述《马巷舫山书院碑记》已载入校补《马巷厅志》,却未能引起“民国志”编纂者的注意,不能不说是个重大失误。
卷十四记述集美学校创办的概况,其中的“校主事略”;“嘉庚少失学。稍长,随父经商于新加坡”。这是不准确的。陈嘉庚在《南侨回忆录弁言》说得很清楚:“余天资素钝,九岁入私塾,十七岁塾师谢世,辍学出洋。”一个世纪之前,能上八九年学的已是凤毛麟角,怎可称之“少失学”呢?同一卷记载的云山学校和养正学校,都注明“址在从顺里乌泥乡,民国十年成立。”是不是同一个村落在同一年建立两所学校呢?我们曾实地作过调查,证实:养正学校址在潘土乡。类似的舛错还有许多。
同一部志书对于同一事物的记载,如果前后矛盾,孰是孰非,必让读者大费周章。文公书院是全省最早的书院之一。卷七记建于“元至正十年”。卷十四却说建于“元至正元年。”好在林泉生和林希元各有一篇《记》可确证以前者为是。林泉生记:“书院作于至正十年之夏,成于十一年之秋,记于十六年正月。”林希元记:“其时前元至正岁庚寅。”至正十年正是庚寅岁,公元1350年。卷十四对于文公书院还有另一次记述:“明成化十二年,知县张逊重建于东门内畏垒庵。”从这句话看,东门内本来就有个畏垒庵。而卷八《名胜》对畏垒庵的记述却是:“在县治西北。宋绍兴间朱子莅同秩满,代者未至,假陈氏馆以居。名其庵曰畏垒。”畏垒庵究竟在何方?卷七《建筑》收录的林希元《记》:“择地东门重建文公书院,前为讲堂,刻公像于退轩,扁曰畏垒庵,盖用文公在时,假民居之号。”如再参照朱熹自己写的《畏垒庵记》,则可认定卷十四的记述有悖于事实,而是书院内悬有“畏垒庵”匾。
卷十四“儒学”条目,记述同安县儒学始建于五代末,经数次搬迁,“绍兴十年,邑士陈彦先等迁建今所。”但后面收录了一篇《记》,却说同安县儒学“肇基于唐,迨宋南渡,紫阳朱夫子来为簿兼学政,改创于此。”收录这篇与事实有出入的《记》,只能造成内容上的混乱。
同一个陈文瑞,“民国志”先后记述多处,却处处相抵牾。卷十四《选举》的“举人录”记陈文瑞为万历四十六年戊午举人,己丑进士;而“进士录”却记他是万历十七年己丑进士。一个人在中举之前29年中进士是不可思议的。不止如此,卷二十八《人物录·乡贤》肯定陈文瑞中举时间为万历戊午,但中进士时间却为天启乙丑。这比万历己丑晚了36年。还有,卷三《大事记》记载,诸生陈文瑞于万历四十七年葬父,“越年,文瑞登第。”这与“举人录”所记相差2年。如果说这是些同名同姓的几个人,但“举人录”与“进士录”所记陈文瑞都为仁德集美人;“进士录”记陈文瑞字应萃,吴县知县,与《乡贤》也是吻合的。上述相互抵牾之处,孰是孰非,难下定论。《同安文史资料》第11辑陈少斌、协文的《莲鸿宫陈府王爷》认定陈文瑞“明万历元年(1573年)诞生于集美社的一户农家,万历戊午(1618年)举人,天启乙丑(1625年)进士。”如果这段话有确凿证据,则“民国志”中与此相左的记述都应改正。又如,同一个许权,卷十五《选举》记其为治平二年乙巳进士,卷三十一《人物录·文苑》又称他“登治平元年甲辰科进士。”参照许权之孙许顺之的《许氏家谱》,才能认定卷三十一的记载正确。
卷七《建筑》记:“民国元年,省议会议员陈延香建阳翟学校。”然而,民国元年,陈延香尚未任议员。因为据卷十五《选举》载,他任省议员的时间为民国二年。又据卷十四《学校》载,阳翟学校成立于民国二年。是否学校未成立,先建筑校舍呢?也不是。因为陈延香亲自编辑的《同安阳翟学校十周年纪念刊》的“大事记”有如下记载:“民国二年一月十八日,创办人陈延香、陈仲赫请阳翟诸父老到荔园书斋议组织学校”(见该刊P61);“二月十七日,行开校礼……暂就延香之荔园书斋为校舍”(见该刊P62);“(民国)六年九月十七日开始建筑新校舍奠定地基”((见该刊P73),由此可见,《建筑》卷所记“建阳翟学校”的时间是没有根据的。
修志是众手成书。如果总纂未能统览全书,既容易出现前后记述的矛盾,也难于避免内容的重复。例如,后浦人、安平中营把总许攀桂职位不高,也无显赫战功,却分别列入卷三十《人物录·武功》和卷三十四《人物录·忠义》,具体内容并无多大差别。又如卷十五《选举》的“贡生录”,其中张应星名下附注长达200字,不但显得异乎寻常,而且附注内容与卷二十八《人物录·乡贤》基本一样,也是完全不必要的重复。“武举人录”两次列李廷驹,一在乾隆乙卯,一在嘉庆己卯。己卯为嘉庆二十四年,但其父李长庚嘉庆十二年阵亡时,廷驹“已卒”,故以族子廷钰承袭封爵,所以不可能在嘉庆二十四年中武举人。类似这种“一人两次中举”的还有不少。又如卷四《山川》已提到十二龙潭,卷八《名胜·岩潭》再记一次也说得过去,但同卷又以“
北山龙潭”为条目再重复一次,就是编纂者失察了。
按历代官制,县的长官,宋为县令(知县事),元为达鲁花赤、县尹,明、清为知县,民国前期为知事。“民国志”对职官的称谓多有混淆。《人物录》及其他卷的清代部分,多处把知县称为县令,而卷十三《职官》第九页却称“清同安知事一员”,卷十五《选举》第十六页“明荐辟”又出现“授凤阳府临淮县尹。”
干支纪年搞错的也比比皆是。如卷七《建筑》有“宣统乙酉改建栖栅两等小学堂。”宣统元年岁次己酉,宣统在位仅三年,哪里会有乙酉的纪年呢?又如卷十五《选举》第三页“端平二年己未”,是乙未之误;第八页“嘉靖四年乙丑”,应为乙酉;七年戊午,应为戊子。而林希元中进士是丁丑年没错,但当年为正德十二年,“民国志”又误为十三年。
错别字更难于一一例举。圮与圯,字形相近,圮,意为毁;圯,义为桥。各种建筑物历经世代风雨,屡修屡毁,用“圮”的频率很高。“民国志”偏偏都错写为“圯”。卷四十一《杂录》第九页第三行,记载一则含谜讖语,其中的“千头衔鼠”是“干头衔鼠”之误。干头,即天干的头,为甲;鼠,按生肖与地支对应,鼠为子,“干头衔鼠”即为“甲子”,文中用以指甲子年。写为“千头衔鼠”就让人猜不透了。
在讨论“民国志”时,我们应感谢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洪福增、朱陈造诸位乡贤。“民国志”出版至今已七十余年,历经战乱和“文化大革命”,侥幸留存的为数很少。1986年,台北市的同安县同乡会组织为“民国志”加点断句,影印出版。目前,海内外同安人手中的“民国志”多为这个重印本。可以说,这个重印本对“民国志”的传播与保存起了重大作用,其功不可没。诸位乡贤爱国爱乡拳拳之心令人感动。
本来,给古文加点断句,出现一些差错不足为奇。下面顺便举几个例子,目的是提请读者阅读时留意。第95页(指台北市同安同乡会重印本,下同)有“天太平,丙午人,不解其意”,两点都错了。应改为“天太平丙午,人不解其意。”第195页有“唐进士谢翛偕弟修,宅在文圃山下”,点号应移到“宅”之后。因为文中的“修”非“修建”,而是指谢修。这里记载的是他们兄弟的第宅。第197页有“宋嘉熙间,建元至正甲午兵毁”,点号应移“建”之后。第425页“袤六十步三分,其袤而广,得一焉”,这样点让人不知所云。应改为“袤六十步,三分其袤而广得一焉”,表示射圃长为六十步,而宽为长的三分之一。第570页“将来此路一通,安溪不但商务可望发达”,点号应移“安溪”之后。否则,似乎此路(指同美车路,当时已经“通”了)尚未通,而“通”以后,是只有利于安溪了。
同安县于何时正式设立?对如此重大的问题,“民国志”却作了不符史实,且自相矛盾的记述。卷一《疆域沿革》记为:“南唐大成四年,王延钧僭称帝,升大同场为同安县。”但是,不管南唐后唐,都没有“大成”年号。如果参照卷七《建筑》所记县署为“五代天成四年建”,如“南唐大成四年”是“后唐天成四年”之误,则同安县应建于后唐天成四年,即公元929年。但这一年王延钧尚未称帝,可见“民国志”卷一的记述不符史实。而卷三《大事记》的记述又跟卷一、卷七不一致:“南唐长兴三年,王延钧以大同场州置同安县”(编者注:“州”为衍文)。可是,长兴也不是南唐年号,而是后唐明宗的年号。后唐长兴三年为932年。显然,“民国志”对何时建县的记载含混不清又自相矛盾。即便认定它只是把朝代年号搞错,按卷一和卷三的记载将错就错,也会出现两个不同的建县时间,即929年和932年。人们无可奈何,转而去找康熙癸巳年《大同志》卷一的记载:“唐明宗时,审知卒。次子延钧僭称帝,国号闽。升大同场为同安县。”这里并未说明闽国设立的当年,或者若干年后把大同场升为同安县,实际上语焉未详。但因为感到“民国志”对建县时间的记载不可信,不得已抓住《大同志》提供的一点线索,把王延钧称帝时的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当作同安建县时间。此说便被多年沿用。
后来,笔者查阅《太平寰宇记》,该书卷之一百二第四页对同安设县经过却有准确的记述:“唐贞元十九年,析南安县南界四乡置大同场。福州伪命,已亥岁升为同安县。”福州伪命,即指王延钧在福州称帝。据《中国历史纪元表》,王延钧称帝为癸巳岁,六年后为己亥岁,即公元939年。《太平寰宇记》为北宋地理总志,成书于宋太平兴国年间,距同安建县仅30年左右,言之凿凿,应该比较可信。笔者又查阅20世纪30年代出版的《福建通志》,该书对同安建县时间也有准确记述:“后晋天福四年,升为同安县。”还有,1988年8月,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编纂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名辞典》第303页也这样认定:“同安县,五代闽永隆元年,升大同场置。”大家知道,后晋天福与闽永隆是同时存在的两个朝廷的帝王纪元,后晋天福四年与闽永隆元年指的是同一年,即己亥年,公元939年。有鉴于此,新编《同安县志·大事记》采取了二说并存。希望有识之士能找到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排除其中一说,准确地说出同安建县时间是933或939年。
“民国志”卷六关于都图称:“宋设四乡,领三十里。乡曰永丰、曰明盛、曰绥德、曰武德。后以武德为场,旋改为长泰县。”这里也有明显差错。查《中国历史地名辞典》和其他史料,唐乾符三年(876年),划武德乡置武德场;五代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年),升武德场为长泰县。这就是说,唐贞元十九年(803年),大同场刚设立时领有四乡,但876年武德乡就划出去,并于同安建县不久的955年,也建立了长泰县。所以,宋代同安县不可能再管辖武德乡。有鉴于此,新编《同安县志》已如实改为“宋设三乡。”
厦门、金门原属同安县,民国成立后析出,这也是件大事。对此,“民国志”也作了不一致的记述。卷一《疆域沿革》记:“民国二年十一月,析厦门嘉禾里为思明县。”“民国三年,析同安翔风浯里为金门县”。但卷三《大事记》却记为:“民国元年,划嘉禾里为思明县。”“四年六月,划本邑翔风浯里为金门县。”这里,除了时间自相矛盾,还有一个问题:金门并非直接从同安县划出。对此,在参考了近代翔实的史料后,新编《同安县志》作这样的记述:“民国2年11月,析同安之嘉禾里、金门、大小嶝岛立思明县,翌年1月正式分署。”“民国3年7月,析思明县之金门、大小嶝岛置金门县,翌年1月正式分署。”
“民国志”设卷二十一《外交》,居然洋洋万言。实则多为全国外交事务,如“国际条约后海关之组织”、“全国海关任用华洋人员一览表”,并非县志所应记。其余内容记厦门海关。民国期间修志,厦门已不再隶属同安,海关现状本不应再记。“厦门通商之缘起”之类所发生的年代厦门确属同安。但这些内容要记,则记事的地域范围是按各历史时期的隶属关系来确定。因此标准,清代都里就应列嘉禾里,厦门岛上的书院、社学也应记述。但卷六、卷十四都不见这些内容。可见“民国志”记事的地域范围也存在混乱现象。
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划翔风、民安二里和同禾里的一部分设立马巷厅。民国元年废厅,马巷仍属县管。民国期间修志,马巷厅已不复存在,“民国志”却忽略了这一点。如卷十九《交通·铺递》:“店头铺……上接小盈铺,下接沈井铺,俱属马巷厅。沈井铺……上接马巷厅属店头铺,下接本县洪塘铺。”嘉庆年间修志,如此表述是正确的。民国期间修志,照搬“嘉庆志”原文,让人觉得似乎马巷厅及铺递依然如旧,造成了历史地理概念的模糊。
准确地记述每一重要事物的历史与现状,是志书的主要任务。卷十四《学校》有一条目记述舫山书院。志文为:“在县东民安里。清乾隆十一年知县张荃嘱里中绅士建于通利庙后。院中有杰阁,以祀文昌神。其阁下奉朱子像,士子会文其间。”这也是照抄“嘉庆志”原文。事实上,同治六年(1867年),舫山书院已迁址重建,规模已非原来这么个小阁楼所可比拟。光绪十九年(1893年),马巷厅通判黄家鼎写有一篇《马巷舫山书院碑记》,部分内容摘抄如下:“即同安教谕何君兰所撰《舫山书院碑记》,亦指通利庙后之文昌阁而言,非书院也。同治间新安鲍君复康来倅是厅……择地于后埕营造。周围广八十余丈,缭以高墉……外为照墙,深凡三进。头门以内明堂平旷,树木苍郁,荫可数亩;二进则分为三门,中为平房三间,东西翼以学舍各三间;三进则正房三间,左右有房,山长所居。东西廊墙外学舍各四间。再进则月台夹以花墙,外植花果,每当春华秋实,香气拂拂,从画槛出。最后三楹,中供朱子塑像,虚其左右室,可庋典籍。其上为楼,中祀朱衣神及梓潼帝君,傍祀有功于书院者。角门以外,左为空地,杂植果木;右平房二间,庖厨在焉。四周夹道,宽皆数丈,以便徼巡。经始于丁卯三月,历己巳八月落成,縻金钱五千缗有奇。制度宏敞,丹漆辉煌……”前后两段文字对照,可以看出嘉庆年间修志时马巷虽有一所舫山书院,但仅为一座小阁楼。而同治年间所建的舫山书院,规模堪称全县之最。民国期间修志,仍然照搬“嘉庆志”原文,而无视落成已60年之久的壮观书院,且上述《马巷舫山书院碑记》已载入校补《马巷厅志》,却未能引起“民国志”编纂者的注意,不能不说是个重大失误。
卷十四记述集美学校创办的概况,其中的“校主事略”;“嘉庚少失学。稍长,随父经商于新加坡”。这是不准确的。陈嘉庚在《南侨回忆录弁言》说得很清楚:“余天资素钝,九岁入私塾,十七岁塾师谢世,辍学出洋。”一个世纪之前,能上八九年学的已是凤毛麟角,怎可称之“少失学”呢?同一卷记载的云山学校和养正学校,都注明“址在从顺里乌泥乡,民国十年成立。”是不是同一个村落在同一年建立两所学校呢?我们曾实地作过调查,证实:养正学校址在潘土乡。类似的舛错还有许多。
同一部志书对于同一事物的记载,如果前后矛盾,孰是孰非,必让读者大费周章。文公书院是全省最早的书院之一。卷七记建于“元至正十年”。卷十四却说建于“元至正元年。”好在林泉生和林希元各有一篇《记》可确证以前者为是。林泉生记:“书院作于至正十年之夏,成于十一年之秋,记于十六年正月。”林希元记:“其时前元至正岁庚寅。”至正十年正是庚寅岁,公元1350年。卷十四对于文公书院还有另一次记述:“明成化十二年,知县张逊重建于东门内畏垒庵。”从这句话看,东门内本来就有个畏垒庵。而卷八《名胜》对畏垒庵的记述却是:“在县治西北。宋绍兴间朱子莅同秩满,代者未至,假陈氏馆以居。名其庵曰畏垒。”畏垒庵究竟在何方?卷七《建筑》收录的林希元《记》:“择地东门重建文公书院,前为讲堂,刻公像于退轩,扁曰畏垒庵,盖用文公在时,假民居之号。”如再参照朱熹自己写的《畏垒庵记》,则可认定卷十四的记述有悖于事实,而是书院内悬有“畏垒庵”匾。
卷十四“儒学”条目,记述同安县儒学始建于五代末,经数次搬迁,“绍兴十年,邑士陈彦先等迁建今所。”但后面收录了一篇《记》,却说同安县儒学“肇基于唐,迨宋南渡,紫阳朱夫子来为簿兼学政,改创于此。”收录这篇与事实有出入的《记》,只能造成内容上的混乱。
同一个陈文瑞,“民国志”先后记述多处,却处处相抵牾。卷十四《选举》的“举人录”记陈文瑞为万历四十六年戊午举人,己丑进士;而“进士录”却记他是万历十七年己丑进士。一个人在中举之前29年中进士是不可思议的。不止如此,卷二十八《人物录·乡贤》肯定陈文瑞中举时间为万历戊午,但中进士时间却为天启乙丑。这比万历己丑晚了36年。还有,卷三《大事记》记载,诸生陈文瑞于万历四十七年葬父,“越年,文瑞登第。”这与“举人录”所记相差2年。如果说这是些同名同姓的几个人,但“举人录”与“进士录”所记陈文瑞都为仁德集美人;“进士录”记陈文瑞字应萃,吴县知县,与《乡贤》也是吻合的。上述相互抵牾之处,孰是孰非,难下定论。《同安文史资料》第11辑陈少斌、协文的《莲鸿宫陈府王爷》认定陈文瑞“明万历元年(1573年)诞生于集美社的一户农家,万历戊午(1618年)举人,天启乙丑(1625年)进士。”如果这段话有确凿证据,则“民国志”中与此相左的记述都应改正。又如,同一个许权,卷十五《选举》记其为治平二年乙巳进士,卷三十一《人物录·文苑》又称他“登治平元年甲辰科进士。”参照许权之孙许顺之的《许氏家谱》,才能认定卷三十一的记载正确。
卷七《建筑》记:“民国元年,省议会议员陈延香建阳翟学校。”然而,民国元年,陈延香尚未任议员。因为据卷十五《选举》载,他任省议员的时间为民国二年。又据卷十四《学校》载,阳翟学校成立于民国二年。是否学校未成立,先建筑校舍呢?也不是。因为陈延香亲自编辑的《同安阳翟学校十周年纪念刊》的“大事记”有如下记载:“民国二年一月十八日,创办人陈延香、陈仲赫请阳翟诸父老到荔园书斋议组织学校”(见该刊P61);“二月十七日,行开校礼……暂就延香之荔园书斋为校舍”(见该刊P62);“(民国)六年九月十七日开始建筑新校舍奠定地基”((见该刊P73),由此可见,《建筑》卷所记“建阳翟学校”的时间是没有根据的。
修志是众手成书。如果总纂未能统览全书,既容易出现前后记述的矛盾,也难于避免内容的重复。例如,后浦人、安平中营把总许攀桂职位不高,也无显赫战功,却分别列入卷三十《人物录·武功》和卷三十四《人物录·忠义》,具体内容并无多大差别。又如卷十五《选举》的“贡生录”,其中张应星名下附注长达200字,不但显得异乎寻常,而且附注内容与卷二十八《人物录·乡贤》基本一样,也是完全不必要的重复。“武举人录”两次列李廷驹,一在乾隆乙卯,一在嘉庆己卯。己卯为嘉庆二十四年,但其父李长庚嘉庆十二年阵亡时,廷驹“已卒”,故以族子廷钰承袭封爵,所以不可能在嘉庆二十四年中武举人。类似这种“一人两次中举”的还有不少。又如卷四《山川》已提到十二龙潭,卷八《名胜·岩潭》再记一次也说得过去,但同卷又以“
北山龙潭”为条目再重复一次,就是编纂者失察了。
按历代官制,县的长官,宋为县令(知县事),元为达鲁花赤、县尹,明、清为知县,民国前期为知事。“民国志”对职官的称谓多有混淆。《人物录》及其他卷的清代部分,多处把知县称为县令,而卷十三《职官》第九页却称“清同安知事一员”,卷十五《选举》第十六页“明荐辟”又出现“授凤阳府临淮县尹。”
干支纪年搞错的也比比皆是。如卷七《建筑》有“宣统乙酉改建栖栅两等小学堂。”宣统元年岁次己酉,宣统在位仅三年,哪里会有乙酉的纪年呢?又如卷十五《选举》第三页“端平二年己未”,是乙未之误;第八页“嘉靖四年乙丑”,应为乙酉;七年戊午,应为戊子。而林希元中进士是丁丑年没错,但当年为正德十二年,“民国志”又误为十三年。
错别字更难于一一例举。圮与圯,字形相近,圮,意为毁;圯,义为桥。各种建筑物历经世代风雨,屡修屡毁,用“圮”的频率很高。“民国志”偏偏都错写为“圯”。卷四十一《杂录》第九页第三行,记载一则含谜讖语,其中的“千头衔鼠”是“干头衔鼠”之误。干头,即天干的头,为甲;鼠,按生肖与地支对应,鼠为子,“干头衔鼠”即为“甲子”,文中用以指甲子年。写为“千头衔鼠”就让人猜不透了。
在讨论“民国志”时,我们应感谢台北市福建省同安县同乡会洪福增、朱陈造诸位乡贤。“民国志”出版至今已七十余年,历经战乱和“文化大革命”,侥幸留存的为数很少。1986年,台北市的同安县同乡会组织为“民国志”加点断句,影印出版。目前,海内外同安人手中的“民国志”多为这个重印本。可以说,这个重印本对“民国志”的传播与保存起了重大作用,其功不可没。诸位乡贤爱国爱乡拳拳之心令人感动。
本来,给古文加点断句,出现一些差错不足为奇。下面顺便举几个例子,目的是提请读者阅读时留意。第95页(指台北市同安同乡会重印本,下同)有“天太平,丙午人,不解其意”,两点都错了。应改为“天太平丙午,人不解其意。”第195页有“唐进士谢翛偕弟修,宅在文圃山下”,点号应移到“宅”之后。因为文中的“修”非“修建”,而是指谢修。这里记载的是他们兄弟的第宅。第197页有“宋嘉熙间,建元至正甲午兵毁”,点号应移“建”之后。第425页“袤六十步三分,其袤而广,得一焉”,这样点让人不知所云。应改为“袤六十步,三分其袤而广得一焉”,表示射圃长为六十步,而宽为长的三分之一。第570页“将来此路一通,安溪不但商务可望发达”,点号应移“安溪”之后。否则,似乎此路(指同美车路,当时已经“通”了)尚未通,而“通”以后,是只有利于安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