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志局和重修河南通志局 河南通志馆和河南通志编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0-10 点击数:2082
中州文献征集处
民国三年(1914)设立。住北平(今北京)嵩阳别业,后移至卫辉(今汲县),改名为经正书舍,李敏修主持,历时八、九年,编印了《中州先哲传》三十六卷, 《中州艺文录》四十二卷、《中州文征》二十八卷、《中州诗钞》三十二卷、《中州诗征》三十卷。并征集了大量明末及清、民国的中州文献资料。现存于新乡市图书馆。
河南通志局和重修河南通志局
民国十年至十六年(1921—1927)在河南开封设立。由河南省长张凤台创建,民国十二年改称重修河南通志局。通志局设总裁二员,由督军赵倜、省长张凤台兼任。总监修一员。总编修一员,由萧惠清任。提调一员。纂修四员:秦树声、周云、蒋藩、陈嘉桓,另协修、文读、会计兼庶务,收掌、校对等十四员。通志局草拟了《河南通志简目》,并拟《续修县志调查凡例》通令各县遵照执行。通志局设立的同时,还设有河南金石志编纂处,专门编纂河南金石志。通志局经费较充裕,民国十一年(1922)拨经费三万六千九百七十六元。民国十二年,三万七千六百六十元,另金石志编纂处经费七千一百五十元。民国十三年,经费三万二千九百七十六元,金石志经费七千五百一十二元。原规定四年,后改为五年编纂成书,但六年内仅完成《河南通志》稿一百二十八卷,金石志四十二卷,编出县志六部。
重修河南通志处
民国十六年至十八年(1927—1929)在河南开封设立。民国十六年,河南省政府决定:原重修河南通志局与金石志编纂处合并,改由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作为厅直辖机构,定名为“河南省教育厅重修河南通志处”。教育厅长兼任处长,下设二部:一为事务部,二为编校部。工作人员四十二人。规定“二年纂修成书”。纂修有周云、张嘉谋、蒋藩。特设纂修有李敏修、王志刚、许鼎臣、关葆谦。这一时期,军阀混战,修志时辍时续,届期通志编纂未告竣。仅编出八、九个门类的半数稿件。
河南通志馆和河南通志编纂委员会
民国十九年(1930)河南省政府在国民政府颂发《修志事例概要》后,在开封设立河南通志馆。并通令各县设立修志局。民国二十年(1931)公布《河南省通志馆组织条例》。省政府主席兼任总监修,馆长魏松声,另设副馆长一人、编校、事务两部、以及纂修、协修、办事员等职。规定二年成书。民国二十年魏松声病逝,改聘韩运章为馆长。年经费五万六千四百四十八元。全书七百二十九卷。至民国二十二年编成六百二十九卷。此年韩运章辞职、工作停顿。民国二十三年交河南大学管理。馆长由校长兼任,总纂修胡汝麟。民国三十六年《河南通志》稿成。计七编、三十六志、七百余万言。时值抗日战争爆发,没及印刷、运往四川。抗战胜利后、运回开封、稿已散失大部。民国三十五年,成立河南省志编审委员会,拟印刷该稿,不成。1948年开封解放。人民政府接管了河南省通志编审委员会。1949年3月撤消该机构。
河南新志编纂处
民国十八年(1929)四至九月在河南开封设立。先是民国十七年,豫、陕、甘三省建设设计委员会拟编三省新志,由河南首先开始。次年成立河南新志编纂处。任命刘景向为编纂处主任、编纂工作人员六人。以半年时间,利用河南通志局的资料,编成《河南新志》稿。全书十八卷(缺第二卷户口),约六十余万言,未刊。后手稿存于河南通志馆内,书封面批有: “此志口备修民国部分时参考”。后停止活动,刘景向被聘为河南通志馆编纂。
民国三年(1914)设立。住北平(今北京)嵩阳别业,后移至卫辉(今汲县),改名为经正书舍,李敏修主持,历时八、九年,编印了《中州先哲传》三十六卷, 《中州艺文录》四十二卷、《中州文征》二十八卷、《中州诗钞》三十二卷、《中州诗征》三十卷。并征集了大量明末及清、民国的中州文献资料。现存于新乡市图书馆。
河南通志局和重修河南通志局
民国十年至十六年(1921—1927)在河南开封设立。由河南省长张凤台创建,民国十二年改称重修河南通志局。通志局设总裁二员,由督军赵倜、省长张凤台兼任。总监修一员。总编修一员,由萧惠清任。提调一员。纂修四员:秦树声、周云、蒋藩、陈嘉桓,另协修、文读、会计兼庶务,收掌、校对等十四员。通志局草拟了《河南通志简目》,并拟《续修县志调查凡例》通令各县遵照执行。通志局设立的同时,还设有河南金石志编纂处,专门编纂河南金石志。通志局经费较充裕,民国十一年(1922)拨经费三万六千九百七十六元。民国十二年,三万七千六百六十元,另金石志编纂处经费七千一百五十元。民国十三年,经费三万二千九百七十六元,金石志经费七千五百一十二元。原规定四年,后改为五年编纂成书,但六年内仅完成《河南通志》稿一百二十八卷,金石志四十二卷,编出县志六部。
重修河南通志处
民国十六年至十八年(1927—1929)在河南开封设立。民国十六年,河南省政府决定:原重修河南通志局与金石志编纂处合并,改由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作为厅直辖机构,定名为“河南省教育厅重修河南通志处”。教育厅长兼任处长,下设二部:一为事务部,二为编校部。工作人员四十二人。规定“二年纂修成书”。纂修有周云、张嘉谋、蒋藩。特设纂修有李敏修、王志刚、许鼎臣、关葆谦。这一时期,军阀混战,修志时辍时续,届期通志编纂未告竣。仅编出八、九个门类的半数稿件。
河南通志馆和河南通志编纂委员会
民国十九年(1930)河南省政府在国民政府颂发《修志事例概要》后,在开封设立河南通志馆。并通令各县设立修志局。民国二十年(1931)公布《河南省通志馆组织条例》。省政府主席兼任总监修,馆长魏松声,另设副馆长一人、编校、事务两部、以及纂修、协修、办事员等职。规定二年成书。民国二十年魏松声病逝,改聘韩运章为馆长。年经费五万六千四百四十八元。全书七百二十九卷。至民国二十二年编成六百二十九卷。此年韩运章辞职、工作停顿。民国二十三年交河南大学管理。馆长由校长兼任,总纂修胡汝麟。民国三十六年《河南通志》稿成。计七编、三十六志、七百余万言。时值抗日战争爆发,没及印刷、运往四川。抗战胜利后、运回开封、稿已散失大部。民国三十五年,成立河南省志编审委员会,拟印刷该稿,不成。1948年开封解放。人民政府接管了河南省通志编审委员会。1949年3月撤消该机构。
河南新志编纂处
民国十八年(1929)四至九月在河南开封设立。先是民国十七年,豫、陕、甘三省建设设计委员会拟编三省新志,由河南首先开始。次年成立河南新志编纂处。任命刘景向为编纂处主任、编纂工作人员六人。以半年时间,利用河南通志局的资料,编成《河南新志》稿。全书十八卷(缺第二卷户口),约六十余万言,未刊。后手稿存于河南通志馆内,书封面批有: “此志口备修民国部分时参考”。后停止活动,刘景向被聘为河南通志馆编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