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的地方旧志
发布时间:2020-04-23 点击数:3191
渭南市华州区,古代称郑县、华州,20世纪初至21世纪初称华县,有着源远流长的修志传统。历史上的志书,有资料可证的最早一部,出现于唐朝,是由监察御史黎逢编撰的《郑志》。北宋时曾有两部新旧“华州图经”,元朝华州也有一部“郡志”,明朝成化二十二年(1486),华州训导钮莹中也曾编过一部华州志,但上述各部志书均已失传。当今华州区存世的旧志书,是明万历年间的《华州志》、清康熙年间的《续华州志》、清乾隆年间的《再续华州志》、清光绪年间的《三续华州志》、清光绪年间的《华州乡土志》、1949年3月的《重修华县县志稿》。
明万历九年(1581)的《华州志》,为知州李可久裁正,张光孝编撰。张光孝为华州故县里人,举人,曾任河南西华县知县。他因前志“岁时远邈,文献无征”,而以30多年的时间,查阅古籍,调查采访,撰成志稿。隆庆六年(1572),知州李可久将志稿予以“红由绎裁割”,遂命付印,但刊印时间在万历初年。此志统合古今,内容起自西周末年,止于明万历九年(1581),共24卷。综观全志,资料丰富,取材宏博,尤以公元1556年华州大地震的资料弥足珍贵。繁简得当,详记华州,略及属县华阴、蒲城;详记当世,略述以往。说实道有,不泛不陂。官师、人物生者不传,官员无政绩者不记。张光孝的《华州志》为明代陕西地方志中较有影响的一部,是关中八大名志之一。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的《续华州志》,由华州知州冯昌奕裁正,贡生刘遇奇编撰。记事上自明万历十年(1582),下至清康熙二十年(1681),是对明《华州志》的接续。此志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完稿,共四卷,篇目结构基本因循明《华州志》原例,内容上增入了《华州志》后100年的许多新材料,尤其在物产、自然灾害、园林(宫室)、古今人诗文、人物方面的补充较为宝贵,开创了续写州志的先河,对华州地方志的承前启后,乡梓文献资料的保存,仍有相当的价值。
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的《再续华州志》,由知州汪以诚编阅,郡人史萼撰。汪以诚鉴于《续华州志》后已百余年,如不续修,本州资料将“沦于泯没”,而延聘曾任过石埭县(今安徽石台县)知县的郡人史萼再次续修州志。《再续华州志》基本因袭前志体例,共十二卷,全部为《续华州志》成书后百余年中的新材料。
清光绪八年(1882)的《三续华州志》,由知州吴炳南裁正,华州大涨里人、举人刘域撰次。吴炳南任华州知州时,旧志大多已因战乱而毁于兵燹,而且《再续华州志》后已近百年,急待续修。光绪六年(1880),吴炳南乃命刘域主持编纂。刘域等“谨仿前志体例,循名核实,分辑成稿”,于光绪八年(1882)十二月,“书成付梓”。志中有光绪十年(1884)五月记事,刻印成书或在此年。《三续华州志》共十二卷,此志与前诸志相比,较详细地记述了境内各条河流流向和治理情况;第一次增加了记事一节,以编年体形式,记载了自周宣王二十二年(前806)至清同治九年(1870)的华州历代大事,尤以捻军和太平军的活动为珍贵。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的《华州乡土志》,由华州知州褚成昌纂修。《华州乡土志》不分卷,共有政绩、兵事、耆旧、户口、人类、宗教、实业、地理、物产、商务十门。此志对前诸志资料删繁去冗,简核详明,条目清晰,并增添了一些新材料,尤以教在华州的传播和洋布、洋纱等工业品的出现等资料很有价值。
1949年3月印行的《重修华县县志稿》,由华县马家斜村人,社会贤达顾耀离(字熠山)总纂。1931年,鉴于辛亥革命以后,“世变日急,迟之又久,文献就湮”,县长郭涛等人倡修县志,建立了县志局,以顾耀离为编辑主任。后因时局和经费原因,县志局工作停顿而顾耀离等人“认定此地方文献存亡关键”,“停废不能”,在无定所、无经费的情况下,仍利用业余时间坚持编纂不辍。以近18年的含辛茹苦,惨淡经营,终于在1948年最后定稿,并于次年3月由西安大中文化社铅印出版。此志共17卷,全书约60万字,记事上自西周,下至1948年,统合古今,取材宏博,门类齐全,广征博引,洋洋大观,资料极为丰富。其特点是:1、对旧志的陈腐落后的内容和门目,或革除,或厘正,以较科学的观点和方法,设篇立目,编排材料,反映了时代的要求。2、详于近代,资料翔实。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前夕的档案文献已大部散失,此志以大量篇幅,记载了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情况,保存了珍贵的史料。3、着眼下层,反映民生。此志一反旧志着眼上层,努力反映百姓疾苦。4、实事求是,秉笔直书。从全省乃至全国的角度看,此书可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最后一部刊行的地方志,惜流传较少。
上述旧志,都以大量资料记述了本地区历史变迁、社会状况、经济形态、物产灾害和风土人情。虽然受历史的局限,其中不免有些糟粕和不完善之处,但仍不失为华州区的宝贵文化遗产,在华州地方文化事业发展史上有其独特的贡献。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古代文明,服务于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满足各界人士的需求,华县县志办(2016年1月改称华州区区志办)于2013年7月,开始旧志整理工作,将繁体字改为简体字,竖排改横排,并标点、校勘、注释。使当代读者阅读方便,障碍减少,使这一文化宝藏,能在社会经济文化的大发展中,充分发挥其鉴史、资政的作用。
明万历九年(1581)的《华州志》,为知州李可久裁正,张光孝编撰。张光孝为华州故县里人,举人,曾任河南西华县知县。他因前志“岁时远邈,文献无征”,而以30多年的时间,查阅古籍,调查采访,撰成志稿。隆庆六年(1572),知州李可久将志稿予以“红由绎裁割”,遂命付印,但刊印时间在万历初年。此志统合古今,内容起自西周末年,止于明万历九年(1581),共24卷。综观全志,资料丰富,取材宏博,尤以公元1556年华州大地震的资料弥足珍贵。繁简得当,详记华州,略及属县华阴、蒲城;详记当世,略述以往。说实道有,不泛不陂。官师、人物生者不传,官员无政绩者不记。张光孝的《华州志》为明代陕西地方志中较有影响的一部,是关中八大名志之一。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的《续华州志》,由华州知州冯昌奕裁正,贡生刘遇奇编撰。记事上自明万历十年(1582),下至清康熙二十年(1681),是对明《华州志》的接续。此志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完稿,共四卷,篇目结构基本因循明《华州志》原例,内容上增入了《华州志》后100年的许多新材料,尤其在物产、自然灾害、园林(宫室)、古今人诗文、人物方面的补充较为宝贵,开创了续写州志的先河,对华州地方志的承前启后,乡梓文献资料的保存,仍有相当的价值。
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的《再续华州志》,由知州汪以诚编阅,郡人史萼撰。汪以诚鉴于《续华州志》后已百余年,如不续修,本州资料将“沦于泯没”,而延聘曾任过石埭县(今安徽石台县)知县的郡人史萼再次续修州志。《再续华州志》基本因袭前志体例,共十二卷,全部为《续华州志》成书后百余年中的新材料。
清光绪八年(1882)的《三续华州志》,由知州吴炳南裁正,华州大涨里人、举人刘域撰次。吴炳南任华州知州时,旧志大多已因战乱而毁于兵燹,而且《再续华州志》后已近百年,急待续修。光绪六年(1880),吴炳南乃命刘域主持编纂。刘域等“谨仿前志体例,循名核实,分辑成稿”,于光绪八年(1882)十二月,“书成付梓”。志中有光绪十年(1884)五月记事,刻印成书或在此年。《三续华州志》共十二卷,此志与前诸志相比,较详细地记述了境内各条河流流向和治理情况;第一次增加了记事一节,以编年体形式,记载了自周宣王二十二年(前806)至清同治九年(1870)的华州历代大事,尤以捻军和太平军的活动为珍贵。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的《华州乡土志》,由华州知州褚成昌纂修。《华州乡土志》不分卷,共有政绩、兵事、耆旧、户口、人类、宗教、实业、地理、物产、商务十门。此志对前诸志资料删繁去冗,简核详明,条目清晰,并增添了一些新材料,尤以教在华州的传播和洋布、洋纱等工业品的出现等资料很有价值。
1949年3月印行的《重修华县县志稿》,由华县马家斜村人,社会贤达顾耀离(字熠山)总纂。1931年,鉴于辛亥革命以后,“世变日急,迟之又久,文献就湮”,县长郭涛等人倡修县志,建立了县志局,以顾耀离为编辑主任。后因时局和经费原因,县志局工作停顿而顾耀离等人“认定此地方文献存亡关键”,“停废不能”,在无定所、无经费的情况下,仍利用业余时间坚持编纂不辍。以近18年的含辛茹苦,惨淡经营,终于在1948年最后定稿,并于次年3月由西安大中文化社铅印出版。此志共17卷,全书约60万字,记事上自西周,下至1948年,统合古今,取材宏博,门类齐全,广征博引,洋洋大观,资料极为丰富。其特点是:1、对旧志的陈腐落后的内容和门目,或革除,或厘正,以较科学的观点和方法,设篇立目,编排材料,反映了时代的要求。2、详于近代,资料翔实。清末至新中国成立前夕的档案文献已大部散失,此志以大量篇幅,记载了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诸方面情况,保存了珍贵的史料。3、着眼下层,反映民生。此志一反旧志着眼上层,努力反映百姓疾苦。4、实事求是,秉笔直书。从全省乃至全国的角度看,此书可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最后一部刊行的地方志,惜流传较少。
上述旧志,都以大量资料记述了本地区历史变迁、社会状况、经济形态、物产灾害和风土人情。虽然受历史的局限,其中不免有些糟粕和不完善之处,但仍不失为华州区的宝贵文化遗产,在华州地方文化事业发展史上有其独特的贡献。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古代文明,服务于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满足各界人士的需求,华县县志办(2016年1月改称华州区区志办)于2013年7月,开始旧志整理工作,将繁体字改为简体字,竖排改横排,并标点、校勘、注释。使当代读者阅读方便,障碍减少,使这一文化宝藏,能在社会经济文化的大发展中,充分发挥其鉴史、资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