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扬州三修两淮盐法志始末
发布时间:2019-11-20 点击数:2988
清廷五修《两淮盐法志》,扬州就曾主修了后三次。如今,全国正在兴起二轮修志热潮,我们有幸借助《清宫扬州御档》有关记载,打开尘封,回眸清代扬州三修《两淮盐法志》的历程,这不仅有益于我们加深了解整个盐业发展史乃至清代扬州社会状况,同时对于发扬优良传统文化,稽古振今,推进新时期地方志工作深入开展,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编史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盛世修志,已成为历朝历代的通例。
自元代始,扬州就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厚的渔盐之利,跻身于江淮地区的行政中心,两淮盐场即在其管辖之下。而且,扬州地近两淮,又处于大运河与长江的交汇处,使其成为两淮盐业的转运中心。清朝为了方便食盐的营运与销售管理,总部设在扬州的两淮盐区,包含长江与大运河之间的地区,这样在贩售数量及利润方面,很轻易地就超过其他地区,两淮盐业成为清政府三大财政支柱之一。史学界通常认为,就字面上的意义而言,“两淮”是指淮河南北之地区;地理上的“两淮”,则包括除了长江以南的四个府外的整个江苏及河南的东南部,还包括整个湖南与湖北。可见,“两淮”曾是当时清代最大的盐产区,所产之盐行销苏、皖、赣、湘、鄂、豫六省。
盛世修志
清廷五修《两淮盐法志》
历史上,扬州的鼎盛与繁华都与扬州拥有丰富的食盐资源密不可分。早在明代,成书于嘉靖庚戌年间,由史起蛰、张矩同撰的《两淮盐法志》,就记载了明以前两淮地区的盐政、盐务等情况,两位作者分别是江都人和仪征人。而清政府为了记载下朝廷行盐的历史,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等五个朝代分别组织人员纂修《两淮盐法志》。鉴于扬州的盐务繁盛,自然成为朝廷官修专业志书盐法志的最佳之地。据《清宫扬州御档》记载,清代五次由帝君亲自过问,朝廷纂修《两淮盐法志》,扬州就曾主修了后三次(前两次修志详情未见档案史料记载)。五次纂修《两淮盐法志》(前二次或称《盐法志》、《盐志》)的年代分别为:初修于康熙三十二年,再修于雍正六年,复修于乾隆十三年,嘉庆十一年第四次重修,光绪十八年第五次纂修。
乾隆年间
吉庆纂修《两淮盐法志》
乾隆十一年(1746)五月,两淮盐政吉庆就重修盐法志书事上奏乾隆帝。奏折开头,他简述了盐法志的重要作用,回顾了上届雍正二年至六年修盐法志概况,提出了本朝重修盐法志的缘由。吉庆认为“(上届)纂修之后,距今又十有八年,……且两淮盐课甲于天下,引目增易已有今昔之不同场灶事宜亦有兴革之各异,头绪殷繁,事类纷杂,若不重加修辑,恐致日久散漫无稽,渐难搜集,似应亟为编纂,以昭遵守而垂永久。”在奏折的后部分,吉庆还依据两淮盐运使朱续晫 “以工费不过三千余两为数,无几商愿照前乐输”的现实情况,强调当朝修盐法志的必要性。最后,奏折还将志书修成之后的撰写序言的人选问题一并作了提议。对吉庆的上奏,乾隆帝硃批“知道了”。同时,从后几朝成志情况看,乾隆还完全“恩准”了吉庆的几项提议,其中,序文仍由江苏巡抚撰写。其实,自上届雍正六年纂修盐法志到乾隆十一年,时隔仅18年,而且乾隆任上只有11年,相比而言,志书的实际价值不是很高,不排除编纂者出于迎合乾隆帝需要而上奏重修。此志修成后共为40卷。
展限半年
佶山修成嘉庆盐法志
《清宫扬州御档》第十二册,收录有关嘉庆年间纂修《两淮盐法志》的奏折计3件另附件1篇。嘉庆十年(1805)十一月二十八日,两淮盐政佶山上奏嘉庆帝,请求将完成盐志的时间推迟半年。奏折中,佶山陈述了两年来盐法志纂修情况,提出未完成的原因主要是“……两淮盐务引多岸广,款目纷繁,自乾隆十三年前盐政吉庆奏请纂修之后,迄今五十余年,所有一切案卷,历年久远,查办较难,兼以事关六省,往返咨查,未免有需时日……”同时他禀告嘉庆帝,在上年他就预计到限内不能完成,并向户部请求展限,部复未准。佶山还强调理由,是为了精益求精、保证志书质量,对皇帝负责。奏折说:“兹虽据纂校成书,尚恐有遗漏舛错之处,必须逐细复校后方可敬录黄本,恭呈御览。奴才不敢因已逾定限稍事草率,惟有仰恳圣恩于奏准定限二年之外再准展限年半,俾该委员等悉心校阅,酌量增改,务期咸臻妥善……”折件的末尾,佶山再次对逾限而自咎,恳求宽宥。对此奏折,嘉庆帝硃批“依议该部知道”。这就是说,嘉庆准奏,同意展限半年。
嘉庆十一年四月十四日,新任两淮盐政额勒布上呈《奏报纂修两淮盐法志告成事》一折,折中复述了前段修志简况后,呈上三项内容。一是展限半年内,盐法志全部完成并交佶山核定;二是兵分两路,在将志稿交运司曾燠赶缮黄册,委差赍京恭呈御览的同时,另缮副本照例呈送户部;三是就志书撰序人选,恭候钦定。嘉庆帝在收到奏折和志书后,硃批“书留览着,铁保撰序”。
同年七月,两江总督铁保上疏奏折《奏为遵旨谨撰两淮盐法志序文敬呈钦定事》,折件开头开宗明义 “为遵旨谨撰两淮盐法志序,恭呈钦定……”在接下来的四百多字里,除了寥寥数语叙述煮盐历史悠久外,其余文字通篇对历代封建统治者大加赞颂。作为附件的《两淮盐法志序》,铁保同样回顾了江淮之盐的历史、盐法的作用、嘉庆盐法志纂修以及遵旨撰序等情况,用了颇多的笔墨对乾隆十三年纂修的盐法志加以赞美,序中道:“(乾隆)十三年以后至今,书成受而读之。其中,有行庆施惠之恩纶,有省方观民之盛典,有兴利除弊之良规,有程功察吏之实政,有重本抑末之微权,有崇俭戒奢之深意。若夫宸翰昭卿云缦也,秘书颁倬章焕也,增商籍之额而人文蔚也,广义仓之储而民气足也。”序文在赞美志书的同时也歌颂了清高宗弘历(乾隆)。接着,该序文转向赞美当朝嘉庆帝。铁保列举嘉庆十年秋七月,淮南盐场遭受风潮灾害后,嘉庆帝采取措施“恤商惠民”的例子,褒扬了“商人沐浴涵濡急公趋事”乐于捐输的友善行为。铁保的序文,通篇凡七百余言,其层次分明、立意高远、引经据典、文辞优美。
纵贯五朝
光绪盐法志成巨制
光绪十八年(1892)三月,两江总督刘坤一、漕运总督松椿、江苏巡抚刚毅在续修《两淮盐法志》两年后,附片奏明光绪帝,再度禀明修志缘由。“自嘉庆十一年重修(盐法志)之后,迄今已历八十余年,其间改纲为票,又经寇乱,变故百生,今昔情形迥然各别,自宜征文考献载诸简编,用存典章而示未来。……”此外,回顾了王定安专司总纂两年以来修志情况,提出,由于用于修志的档案资料十分匮乏,收集材料耗费了相当大的精力,至今已成书百余卷,待全书完成,敬谨缮本恭呈御览。
一年后,光绪十九年二月,刘坤一在志书修成后,上奏光绪帝,并将志稿缮就黄册派员赍往京城。至此,从光绪十五年末始纂修的《两淮盐法志》,历时三年圆满完成。值得一提的是,该志开局时,筹捐经费设局修志者为两江总督曾国荃,曾国荃是曾国藩胞弟。该志完成后,即成为清代五部《两淮盐法志》中,部头最大、内容最全的一部。王定安主纂《两淮盐法志》统以十门,分九十九个子目,凡一百六十卷。
为奖励王定安等修志者,刘坤一还特地呈上《奏为江苏补用道总纂王定安等重修两淮盐志请分别奖叙事》的奏折,提出“将江苏补用道王定安交部从优议叙,其余出力各员谨缮清单,一并肯恩,附照所请奖叙,以昭激劝。……”另从志书卷首职名表中可知,光绪《两淮盐法志》主修人员包括六个职位人员,其中督修:曾国荃、沈秉成、刘坤一等3人,协修:瑞璋、江人镜二人,总纂:王定安,分纂:朱孔彰等3人,总校兼收掌:陈方坦等二人,采访:吴炳祥等12人。想必他们当列入志书受奖的“出力各员”之列。
雁过留声
对纂修盐法志的几点感悟
回顾修志历程,有许多值得我们圈点、回味之处:
其一,修志作为一项事业,得力于朝廷的高度重视。从相关奏折分析,乾隆、嘉庆、光绪三朝帝君对修志予以了必要的重视支持,五次纂修《两淮盐法志》,自始至终都是处在“政府行为”之下,是名副其实的“官志”。对修志付出劳动的有功人员,各朝帝君不惜重金,直至加官进爵,予以奖励。
其二,地方官员积极主动,成为五修盐法志的内在动力。据史料记载,明代的史起蛰、张矩同撰《两淮盐法志》时,地方官员就发挥了不可或缺作用,其时“董其事者巡按御史杨选与运使陈暹也”。到了清代,无论是乾隆年间的吉庆,嘉庆时期的佶山、额勒布、铁保,还是光绪后期的刘坤一、松椿、刚毅,他们作为朝廷命官,分别担任着两江总督、两淮盐政、江苏巡抚等要职,从他们上呈给帝君的奏折里,字里行间读得出地方官员对纂修《两淮盐法志》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为完成修志目标所付出的艰辛。另在盐志纂修期间,遇官员任满到期,纂修任务未完成的,继任者自觉续完,保证了修志工作的连续性。
其三,众多修志者的勤奋努力,为志书编纂打下了基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奏为江苏补用道总纂王定安等重修两淮盐志请分别奖叙事》的奏折中,两江总督刘坤一等向光绪帝举荐王定安等修志人员,认为王定安“率各员昕夕从公,寒暑无间,虽时隔八十余年,势易时殊,较难搜辑,中更兵燹,案牍荡然,竟能广为搜罗,获臻完备……”理所当然,王定安及所率各员,因修志有功,受到了光绪帝的褒奖。从清史资料中得知,王定安被今人称为清末史志文献著作家。王定安曾为曾国藩校注其所汇编的《十八家诗抄》而被荐为江苏昆山县知县,任满后又为曾国藩延为幕僚达20年之久,他以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为史实撰写《湘军记》,为曾所称道。
其四,奖惩分明,目标责任制为完成修志任务提供保障。从多个奏折中可以看到,每届修志的开头,朝廷就规定好了修成的时间,即“定限”。而实际情况,绝大多数是在限内完成。在用时方面,雍正《两淮盐法志》用了4年,乾隆用了二年多,嘉庆用了三年多,光绪历时3年。其中嘉庆朝的盐志纂修,在“正限”二年到期时并未完成,为此,两淮盐政佶山于嘉庆十年,专门上奏请求“展限”半年,得到了批准。半年期内,两淮盐政额勒布奏报志书修成。平心而论,一部涵盖六省、跨越50多年的行业志书,纂修时间不到3年,可算得上“超音速”了。特别是光绪年间修盐法志时,距上届修志过了80多年,且历经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等五朝,主撰人员仅为23人,三年内完成120卷鸿篇巨制,实难可贵。可以说,洋洋数万言的志稿中,蕴含着前辈修志人身上所具有的中华民族坚韧不拔、勤劳睿智和顽强拼搏的精神。
编史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盛世修志,已成为历朝历代的通例。
自元代始,扬州就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厚的渔盐之利,跻身于江淮地区的行政中心,两淮盐场即在其管辖之下。而且,扬州地近两淮,又处于大运河与长江的交汇处,使其成为两淮盐业的转运中心。清朝为了方便食盐的营运与销售管理,总部设在扬州的两淮盐区,包含长江与大运河之间的地区,这样在贩售数量及利润方面,很轻易地就超过其他地区,两淮盐业成为清政府三大财政支柱之一。史学界通常认为,就字面上的意义而言,“两淮”是指淮河南北之地区;地理上的“两淮”,则包括除了长江以南的四个府外的整个江苏及河南的东南部,还包括整个湖南与湖北。可见,“两淮”曾是当时清代最大的盐产区,所产之盐行销苏、皖、赣、湘、鄂、豫六省。
盛世修志
清廷五修《两淮盐法志》
历史上,扬州的鼎盛与繁华都与扬州拥有丰富的食盐资源密不可分。早在明代,成书于嘉靖庚戌年间,由史起蛰、张矩同撰的《两淮盐法志》,就记载了明以前两淮地区的盐政、盐务等情况,两位作者分别是江都人和仪征人。而清政府为了记载下朝廷行盐的历史,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等五个朝代分别组织人员纂修《两淮盐法志》。鉴于扬州的盐务繁盛,自然成为朝廷官修专业志书盐法志的最佳之地。据《清宫扬州御档》记载,清代五次由帝君亲自过问,朝廷纂修《两淮盐法志》,扬州就曾主修了后三次(前两次修志详情未见档案史料记载)。五次纂修《两淮盐法志》(前二次或称《盐法志》、《盐志》)的年代分别为:初修于康熙三十二年,再修于雍正六年,复修于乾隆十三年,嘉庆十一年第四次重修,光绪十八年第五次纂修。
乾隆年间
吉庆纂修《两淮盐法志》
乾隆十一年(1746)五月,两淮盐政吉庆就重修盐法志书事上奏乾隆帝。奏折开头,他简述了盐法志的重要作用,回顾了上届雍正二年至六年修盐法志概况,提出了本朝重修盐法志的缘由。吉庆认为“(上届)纂修之后,距今又十有八年,……且两淮盐课甲于天下,引目增易已有今昔之不同场灶事宜亦有兴革之各异,头绪殷繁,事类纷杂,若不重加修辑,恐致日久散漫无稽,渐难搜集,似应亟为编纂,以昭遵守而垂永久。”在奏折的后部分,吉庆还依据两淮盐运使朱续晫 “以工费不过三千余两为数,无几商愿照前乐输”的现实情况,强调当朝修盐法志的必要性。最后,奏折还将志书修成之后的撰写序言的人选问题一并作了提议。对吉庆的上奏,乾隆帝硃批“知道了”。同时,从后几朝成志情况看,乾隆还完全“恩准”了吉庆的几项提议,其中,序文仍由江苏巡抚撰写。其实,自上届雍正六年纂修盐法志到乾隆十一年,时隔仅18年,而且乾隆任上只有11年,相比而言,志书的实际价值不是很高,不排除编纂者出于迎合乾隆帝需要而上奏重修。此志修成后共为40卷。
展限半年
佶山修成嘉庆盐法志
《清宫扬州御档》第十二册,收录有关嘉庆年间纂修《两淮盐法志》的奏折计3件另附件1篇。嘉庆十年(1805)十一月二十八日,两淮盐政佶山上奏嘉庆帝,请求将完成盐志的时间推迟半年。奏折中,佶山陈述了两年来盐法志纂修情况,提出未完成的原因主要是“……两淮盐务引多岸广,款目纷繁,自乾隆十三年前盐政吉庆奏请纂修之后,迄今五十余年,所有一切案卷,历年久远,查办较难,兼以事关六省,往返咨查,未免有需时日……”同时他禀告嘉庆帝,在上年他就预计到限内不能完成,并向户部请求展限,部复未准。佶山还强调理由,是为了精益求精、保证志书质量,对皇帝负责。奏折说:“兹虽据纂校成书,尚恐有遗漏舛错之处,必须逐细复校后方可敬录黄本,恭呈御览。奴才不敢因已逾定限稍事草率,惟有仰恳圣恩于奏准定限二年之外再准展限年半,俾该委员等悉心校阅,酌量增改,务期咸臻妥善……”折件的末尾,佶山再次对逾限而自咎,恳求宽宥。对此奏折,嘉庆帝硃批“依议该部知道”。这就是说,嘉庆准奏,同意展限半年。
嘉庆十一年四月十四日,新任两淮盐政额勒布上呈《奏报纂修两淮盐法志告成事》一折,折中复述了前段修志简况后,呈上三项内容。一是展限半年内,盐法志全部完成并交佶山核定;二是兵分两路,在将志稿交运司曾燠赶缮黄册,委差赍京恭呈御览的同时,另缮副本照例呈送户部;三是就志书撰序人选,恭候钦定。嘉庆帝在收到奏折和志书后,硃批“书留览着,铁保撰序”。
同年七月,两江总督铁保上疏奏折《奏为遵旨谨撰两淮盐法志序文敬呈钦定事》,折件开头开宗明义 “为遵旨谨撰两淮盐法志序,恭呈钦定……”在接下来的四百多字里,除了寥寥数语叙述煮盐历史悠久外,其余文字通篇对历代封建统治者大加赞颂。作为附件的《两淮盐法志序》,铁保同样回顾了江淮之盐的历史、盐法的作用、嘉庆盐法志纂修以及遵旨撰序等情况,用了颇多的笔墨对乾隆十三年纂修的盐法志加以赞美,序中道:“(乾隆)十三年以后至今,书成受而读之。其中,有行庆施惠之恩纶,有省方观民之盛典,有兴利除弊之良规,有程功察吏之实政,有重本抑末之微权,有崇俭戒奢之深意。若夫宸翰昭卿云缦也,秘书颁倬章焕也,增商籍之额而人文蔚也,广义仓之储而民气足也。”序文在赞美志书的同时也歌颂了清高宗弘历(乾隆)。接着,该序文转向赞美当朝嘉庆帝。铁保列举嘉庆十年秋七月,淮南盐场遭受风潮灾害后,嘉庆帝采取措施“恤商惠民”的例子,褒扬了“商人沐浴涵濡急公趋事”乐于捐输的友善行为。铁保的序文,通篇凡七百余言,其层次分明、立意高远、引经据典、文辞优美。
纵贯五朝
光绪盐法志成巨制
光绪十八年(1892)三月,两江总督刘坤一、漕运总督松椿、江苏巡抚刚毅在续修《两淮盐法志》两年后,附片奏明光绪帝,再度禀明修志缘由。“自嘉庆十一年重修(盐法志)之后,迄今已历八十余年,其间改纲为票,又经寇乱,变故百生,今昔情形迥然各别,自宜征文考献载诸简编,用存典章而示未来。……”此外,回顾了王定安专司总纂两年以来修志情况,提出,由于用于修志的档案资料十分匮乏,收集材料耗费了相当大的精力,至今已成书百余卷,待全书完成,敬谨缮本恭呈御览。
一年后,光绪十九年二月,刘坤一在志书修成后,上奏光绪帝,并将志稿缮就黄册派员赍往京城。至此,从光绪十五年末始纂修的《两淮盐法志》,历时三年圆满完成。值得一提的是,该志开局时,筹捐经费设局修志者为两江总督曾国荃,曾国荃是曾国藩胞弟。该志完成后,即成为清代五部《两淮盐法志》中,部头最大、内容最全的一部。王定安主纂《两淮盐法志》统以十门,分九十九个子目,凡一百六十卷。
为奖励王定安等修志者,刘坤一还特地呈上《奏为江苏补用道总纂王定安等重修两淮盐志请分别奖叙事》的奏折,提出“将江苏补用道王定安交部从优议叙,其余出力各员谨缮清单,一并肯恩,附照所请奖叙,以昭激劝。……”另从志书卷首职名表中可知,光绪《两淮盐法志》主修人员包括六个职位人员,其中督修:曾国荃、沈秉成、刘坤一等3人,协修:瑞璋、江人镜二人,总纂:王定安,分纂:朱孔彰等3人,总校兼收掌:陈方坦等二人,采访:吴炳祥等12人。想必他们当列入志书受奖的“出力各员”之列。
雁过留声
对纂修盐法志的几点感悟
回顾修志历程,有许多值得我们圈点、回味之处:
其一,修志作为一项事业,得力于朝廷的高度重视。从相关奏折分析,乾隆、嘉庆、光绪三朝帝君对修志予以了必要的重视支持,五次纂修《两淮盐法志》,自始至终都是处在“政府行为”之下,是名副其实的“官志”。对修志付出劳动的有功人员,各朝帝君不惜重金,直至加官进爵,予以奖励。
其二,地方官员积极主动,成为五修盐法志的内在动力。据史料记载,明代的史起蛰、张矩同撰《两淮盐法志》时,地方官员就发挥了不可或缺作用,其时“董其事者巡按御史杨选与运使陈暹也”。到了清代,无论是乾隆年间的吉庆,嘉庆时期的佶山、额勒布、铁保,还是光绪后期的刘坤一、松椿、刚毅,他们作为朝廷命官,分别担任着两江总督、两淮盐政、江苏巡抚等要职,从他们上呈给帝君的奏折里,字里行间读得出地方官员对纂修《两淮盐法志》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为完成修志目标所付出的艰辛。另在盐志纂修期间,遇官员任满到期,纂修任务未完成的,继任者自觉续完,保证了修志工作的连续性。
其三,众多修志者的勤奋努力,为志书编纂打下了基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奏为江苏补用道总纂王定安等重修两淮盐志请分别奖叙事》的奏折中,两江总督刘坤一等向光绪帝举荐王定安等修志人员,认为王定安“率各员昕夕从公,寒暑无间,虽时隔八十余年,势易时殊,较难搜辑,中更兵燹,案牍荡然,竟能广为搜罗,获臻完备……”理所当然,王定安及所率各员,因修志有功,受到了光绪帝的褒奖。从清史资料中得知,王定安被今人称为清末史志文献著作家。王定安曾为曾国藩校注其所汇编的《十八家诗抄》而被荐为江苏昆山县知县,任满后又为曾国藩延为幕僚达20年之久,他以曾国藩镇压太平天国为史实撰写《湘军记》,为曾所称道。
其四,奖惩分明,目标责任制为完成修志任务提供保障。从多个奏折中可以看到,每届修志的开头,朝廷就规定好了修成的时间,即“定限”。而实际情况,绝大多数是在限内完成。在用时方面,雍正《两淮盐法志》用了4年,乾隆用了二年多,嘉庆用了三年多,光绪历时3年。其中嘉庆朝的盐志纂修,在“正限”二年到期时并未完成,为此,两淮盐政佶山于嘉庆十年,专门上奏请求“展限”半年,得到了批准。半年期内,两淮盐政额勒布奏报志书修成。平心而论,一部涵盖六省、跨越50多年的行业志书,纂修时间不到3年,可算得上“超音速”了。特别是光绪年间修盐法志时,距上届修志过了80多年,且历经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等五朝,主撰人员仅为23人,三年内完成120卷鸿篇巨制,实难可贵。可以说,洋洋数万言的志稿中,蕴含着前辈修志人身上所具有的中华民族坚韧不拔、勤劳睿智和顽强拼搏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