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洋县地方志概况详谈
发布时间:2019-08-08 点击数:8129
明代以后,洋县曾先后7次修志。其中明代1次,清代3次,民国时期3次。
一 明隆庆《洋县志》
明隆庆三年(1569)阎邦宁就任洋县知县后,认为“天下郡邑必有志”,搜集县志未得,即执意修志,请县人薛征吾、李苹野、王竹坞等广征博采,纂辑县志于隆庆六年五月付梓成书。其志内容包括:星野、祥异、建置沿革、山川形势、陂堰、物产、贡赋、风俗、名宦等,为本县历史上所纂修的第一部县志。,此志毁于兵燹,仅存一“序”文,收入清康熙《洋县志》。
二 清康熙《洋县志》
清康熙三十年(1691)腊月,邹溶就任洋县知县后,索求县志,始获明志半帙。邹以为“邑不可无志”,三十三年闰五月,向汉中府衙呈文,请求“捐俸延士纂修县志”。经汉中知府金世扬批准后,发布征文,在县丞刘馨、儒学教谕魏之琎、训导贺爵,以及贡生周忠、吕鸿勋等人的参与下,是年冬总纂成书。金世扬等为其作序,称“……余以甚为洋人幸,而并为邹君幸,邹君麟凤人也!”
全志除卷首外,志文分为8卷。卷首有:图、旧序、批详、征文献引、延宾启、凡例、纂修姓氏;卷一为《舆地志》,包括星野、建置、疆域、山川、形势、古迹、墓、风俗、土产、灾祥;卷二为《建置志》包括城池、官制、公署、学校、坛谴、祠庙、祀典、乡里、陂堰、关津、武备;卷三为《食货志》,包括田赋、人丁、会计、经营杂支、驿站、杂税、盐务;卷四为《人物志》,包括秩官、名宦、乡贤、科第、贡举、勋爵、流客、孝义、节妇、仙释;卷五至卷八为《艺文志》,包括诏谕、诗赋、碑记、文告和杂文。
康熙《洋县志》,为本县保存完好的最早的一部志书。此志篇目设置得当,内涵详备,文字精练,语言朴实,尤其对本县建置沿革,山川胜迹和贡赋、风俗、职员的记述较为详尽。读过之后,使人有“萃百里之幅于掌上,罗千古之修废于目前”之感。为后世修志提供了难得的史料。
三 清光绪《洋县志》
清光绪十七年(1891),洋县知县陈泽春,从省城购得康熙《洋县志》一部,移交县儒学以存,以待续修。十九年,知县李嘉绩(号云生)组织收集资料,拟续修县志,但未及举笔即卸任,委继任者纂修。此时,境内农民暴动日甚,王曾棋、朱玫两任知县,自顾不暇,修志被搁置。及至二十二年冬,张鹏翼就任知县,有修志之念,但高彦发率农民起义军活动日甚,张带领民团赴黄老爷山镇压义军后,始以所掠财物作为修志费用,在华阳分县县丞赵沛霖、儒学教谕康忠周、典史周维新、庠生童良淦等人的参与下,于次年三月收集、考证史料,纂修县志,历时7个月,因张即将卸任,仓促成稿、张携志稿赴西安,委人在青门(今西安市区西北)校梓成书。
光绪《洋县志》,除卷首外共8卷。卷首有序、志例、目录;卷一有疆域山川图、城郭沟洫图、晷度表、记事沿革表;卷二有职官表、选举表、土地志;卷三有山川、田赋、祠祀、学校、营汛、衙署、寺观、风俗各志;卷四有水利、墓冢、古迹、金石、食货各志;卷五至卷七为艺文志;卷八为人物传、拾遗传和叙传。
光绪《洋县志》,基本以康熙《洋县志》为基础,仿《长安志》体例撰成。其志补充了自康熙三十四年(1695)至雍正二年(1724)的某些史料;但由于草率成书,对史料考证不细,错讹之处较多。
四 清末《洋县乡土志》
《洋县乡土志》,编纂者佚名,成书时间不详。陕西省三秦出版社于1985年将此志编入《乡土志丛编》出版,置作者为“石公”。全编分第一、二两辑,共20册,《洋县乡土志》是其中的一册。全志无序、跋、目录,编次大抵按清学部所颁《乡土志例目》,分历史、政绩录、兵事录、耆归录、人类、氏族、户口、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诸门。从所记述内容看,成志时间约在清宣统间。该志虽偏于简略,但脉络清晰,内容实在,特别是“人类”、“户口”、“氏族”等门所记的史料,补充了前两部县志记述上的不足,对于后世修志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五 民国《洋县志校勘记》
民国初期,陕西省设省志局,令各县报送县志,以修省志。洋县县志采访局总纂刘元吉(字蔓伯,号儒农堂),审阅清代两部《洋县志》,发现错漏之处甚多,特别是光绪二十三年的县志,“讹舛脱漏纷如”。刘认为:省志是以各府、县志为根据的,因此,“非重加校勘不可”。他在光绪二十年知县李嘉绩组织人采访所得资料的基础上,参阅县人童小山(字良淦)所撰县志《补考》,又经广征博采,反复考证,历时8个月,于民国13年(1924)编撰出《洋县志校勘记》。全记11册,10万多字,分“文字考证”、“记事沿革考辨、考补”、“职官考辨、考补”、“选举 、补、表”,“事迹考辨”、“风俗”等。
《洋县志校勘记》,对本县自唐尧至清代的历史变迁、山川形势、职官更迭、人文状况、文物胜迹、风尚习俗等作了多方面的考辨、考补;以校勘(洋县志》为主线,有理有据地考辨了邻近一些县的建置变化情况和部分史志书籍记述上的谬误,是一部很有研究价值的著作。
六 民国《洋县志备考》
民国13年《洋县志校勘记》石印本送省志局(现已为孤本书,存陕西省图书馆)后,刘元吉和协办赵耀坤(字资生)、阎应时(字杰甫、号雨人)、刘静轩等人,为进一步“会通全史”,不避艰险,“周勘实地”,调查达8年之久。其间,县志采访局改为重修县志局,委刘重修《洋县志》,但因境内连遭旱灾,资金短缺,加之饥民暴动,政局不稳,修志未竟。在“省志局和西北分府电文交驰促令征集县志资料”的情况下,先将调查所得编辑《洋县志备考》二册,于20年(1931)付梓上报。
《洋县志备考》,“二种之一”分:序、印刷绪言、地理历史杂述、目录和土地、形势、河流、道路、历史、附述等门;“二种之二”分:新志材料目录、革命史略、舆地、户口、物产、风俗、实业、教育、财政、自治、交通、警政团防、社会和关于训政时期之建设等门,史实较确切,文字偏简略,对后来修志很有参考价值。
七 民国《洋县志》
民国24年(1935)夏,吴湘融就任洋县县长,读邹《志》;张《志》后,为民国时期未能成志而遗憾,召图书馆长雍武丞、教育助理李荫如等,以刘元吉所纂《洋县志备考》为依据,续修县志。历经两年余,于26年总纂成书。
民国《洋县志》卷首有志例、重修人员职名、目录,卷目内容大体与光绪《洋县志》同。此志校勘了旧板错讹之处,补充了旧志记事遗漏部分,对历代设置的记述近乎实际。
一 明隆庆《洋县志》
明隆庆三年(1569)阎邦宁就任洋县知县后,认为“天下郡邑必有志”,搜集县志未得,即执意修志,请县人薛征吾、李苹野、王竹坞等广征博采,纂辑县志于隆庆六年五月付梓成书。其志内容包括:星野、祥异、建置沿革、山川形势、陂堰、物产、贡赋、风俗、名宦等,为本县历史上所纂修的第一部县志。,此志毁于兵燹,仅存一“序”文,收入清康熙《洋县志》。
二 清康熙《洋县志》
清康熙三十年(1691)腊月,邹溶就任洋县知县后,索求县志,始获明志半帙。邹以为“邑不可无志”,三十三年闰五月,向汉中府衙呈文,请求“捐俸延士纂修县志”。经汉中知府金世扬批准后,发布征文,在县丞刘馨、儒学教谕魏之琎、训导贺爵,以及贡生周忠、吕鸿勋等人的参与下,是年冬总纂成书。金世扬等为其作序,称“……余以甚为洋人幸,而并为邹君幸,邹君麟凤人也!”
全志除卷首外,志文分为8卷。卷首有:图、旧序、批详、征文献引、延宾启、凡例、纂修姓氏;卷一为《舆地志》,包括星野、建置、疆域、山川、形势、古迹、墓、风俗、土产、灾祥;卷二为《建置志》包括城池、官制、公署、学校、坛谴、祠庙、祀典、乡里、陂堰、关津、武备;卷三为《食货志》,包括田赋、人丁、会计、经营杂支、驿站、杂税、盐务;卷四为《人物志》,包括秩官、名宦、乡贤、科第、贡举、勋爵、流客、孝义、节妇、仙释;卷五至卷八为《艺文志》,包括诏谕、诗赋、碑记、文告和杂文。
康熙《洋县志》,为本县保存完好的最早的一部志书。此志篇目设置得当,内涵详备,文字精练,语言朴实,尤其对本县建置沿革,山川胜迹和贡赋、风俗、职员的记述较为详尽。读过之后,使人有“萃百里之幅于掌上,罗千古之修废于目前”之感。为后世修志提供了难得的史料。
三 清光绪《洋县志》
清光绪十七年(1891),洋县知县陈泽春,从省城购得康熙《洋县志》一部,移交县儒学以存,以待续修。十九年,知县李嘉绩(号云生)组织收集资料,拟续修县志,但未及举笔即卸任,委继任者纂修。此时,境内农民暴动日甚,王曾棋、朱玫两任知县,自顾不暇,修志被搁置。及至二十二年冬,张鹏翼就任知县,有修志之念,但高彦发率农民起义军活动日甚,张带领民团赴黄老爷山镇压义军后,始以所掠财物作为修志费用,在华阳分县县丞赵沛霖、儒学教谕康忠周、典史周维新、庠生童良淦等人的参与下,于次年三月收集、考证史料,纂修县志,历时7个月,因张即将卸任,仓促成稿、张携志稿赴西安,委人在青门(今西安市区西北)校梓成书。
光绪《洋县志》,除卷首外共8卷。卷首有序、志例、目录;卷一有疆域山川图、城郭沟洫图、晷度表、记事沿革表;卷二有职官表、选举表、土地志;卷三有山川、田赋、祠祀、学校、营汛、衙署、寺观、风俗各志;卷四有水利、墓冢、古迹、金石、食货各志;卷五至卷七为艺文志;卷八为人物传、拾遗传和叙传。
光绪《洋县志》,基本以康熙《洋县志》为基础,仿《长安志》体例撰成。其志补充了自康熙三十四年(1695)至雍正二年(1724)的某些史料;但由于草率成书,对史料考证不细,错讹之处较多。
四 清末《洋县乡土志》
《洋县乡土志》,编纂者佚名,成书时间不详。陕西省三秦出版社于1985年将此志编入《乡土志丛编》出版,置作者为“石公”。全编分第一、二两辑,共20册,《洋县乡土志》是其中的一册。全志无序、跋、目录,编次大抵按清学部所颁《乡土志例目》,分历史、政绩录、兵事录、耆归录、人类、氏族、户口、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诸门。从所记述内容看,成志时间约在清宣统间。该志虽偏于简略,但脉络清晰,内容实在,特别是“人类”、“户口”、“氏族”等门所记的史料,补充了前两部县志记述上的不足,对于后世修志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五 民国《洋县志校勘记》
民国初期,陕西省设省志局,令各县报送县志,以修省志。洋县县志采访局总纂刘元吉(字蔓伯,号儒农堂),审阅清代两部《洋县志》,发现错漏之处甚多,特别是光绪二十三年的县志,“讹舛脱漏纷如”。刘认为:省志是以各府、县志为根据的,因此,“非重加校勘不可”。他在光绪二十年知县李嘉绩组织人采访所得资料的基础上,参阅县人童小山(字良淦)所撰县志《补考》,又经广征博采,反复考证,历时8个月,于民国13年(1924)编撰出《洋县志校勘记》。全记11册,10万多字,分“文字考证”、“记事沿革考辨、考补”、“职官考辨、考补”、“选举 、补、表”,“事迹考辨”、“风俗”等。
《洋县志校勘记》,对本县自唐尧至清代的历史变迁、山川形势、职官更迭、人文状况、文物胜迹、风尚习俗等作了多方面的考辨、考补;以校勘(洋县志》为主线,有理有据地考辨了邻近一些县的建置变化情况和部分史志书籍记述上的谬误,是一部很有研究价值的著作。
六 民国《洋县志备考》
民国13年《洋县志校勘记》石印本送省志局(现已为孤本书,存陕西省图书馆)后,刘元吉和协办赵耀坤(字资生)、阎应时(字杰甫、号雨人)、刘静轩等人,为进一步“会通全史”,不避艰险,“周勘实地”,调查达8年之久。其间,县志采访局改为重修县志局,委刘重修《洋县志》,但因境内连遭旱灾,资金短缺,加之饥民暴动,政局不稳,修志未竟。在“省志局和西北分府电文交驰促令征集县志资料”的情况下,先将调查所得编辑《洋县志备考》二册,于20年(1931)付梓上报。
《洋县志备考》,“二种之一”分:序、印刷绪言、地理历史杂述、目录和土地、形势、河流、道路、历史、附述等门;“二种之二”分:新志材料目录、革命史略、舆地、户口、物产、风俗、实业、教育、财政、自治、交通、警政团防、社会和关于训政时期之建设等门,史实较确切,文字偏简略,对后来修志很有参考价值。
七 民国《洋县志》
民国24年(1935)夏,吴湘融就任洋县县长,读邹《志》;张《志》后,为民国时期未能成志而遗憾,召图书馆长雍武丞、教育助理李荫如等,以刘元吉所纂《洋县志备考》为依据,续修县志。历经两年余,于26年总纂成书。
民国《洋县志》卷首有志例、重修人员职名、目录,卷目内容大体与光绪《洋县志》同。此志校勘了旧板错讹之处,补充了旧志记事遗漏部分,对历代设置的记述近乎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