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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旧志集大成:《重修榆中县志》

发布时间:2018-12-15 点击数:2691
自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到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榆中县共修四次县志,幸而均存,即康熙二十六年《金县志》(简称《康熙志》)二卷、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金县志》(简称《道光志》)十三卷、光绪三十四年(1909年)《金县新志稿》(简称《光绪志》)二册、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重修榆中县志》(简称《民国志》)十五卷。从时间上考察这四部县志,251年间平均62.75年修一次,清代的前两次间隔155年,后两次间隔67年,而光绪到民国的仅仅间隔29年,这说明榆中人文化传承的自觉,并且这种自觉从近代以来趋于强烈。从版本上考察,前两种均为刻本,《康熙志》由知县耿喻捐俸银刻印,《道光志》由县署出资刻印,而后两种却为稿本,县财政的窘迫不言而明。从内容上考察《康熙志》侧重记述元末至清康熙前期金县事,较为粗疏。《道光志》续写康熙至道光间金县事,较为严谨,多用按语,订正《康熙志》的错讹,并且首设图考,图文并茂,增添了志书的形象性。《光绪志》续修道光至关光绪间金县事,内容较为丰赡,侧重记述晚清学堂、巡警、实业等新政。而《民国志》则为一部统合古今,侧重晚清、民国事物的通纪体县志稿,内容详实,资料丰富,文约事丰,考证精审,订正旧志讹误殆尽,可称一代名志。具体来说,《民国志》有

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征引古今图书众多,新旧知识交融:编纂者知识渊博,视野开阔,经史根底深厚,敢于接受新知识、新观念,《民国志》除大量引用档案资料外,多征引十三经、廿二史、《资治通鉴》《本草纲目》《甘肃通志》《兰州府志》《皋兰县志》等旧志资料,以及古今人诗文集、笔记,还有报章杂志资料等等,加之引用采访资料,使《民国志》较之此前三部县志,显得内容更为充实,信息量甚大。例如《物产志》多采用《本草纲目》内容,而且多用现代生物学、植物分类学知识,描述当地植物的生物性特征,涉及根瘤菌、纤维质等,使之具有一定科学性。

二是重视经济文化教育部类事物,以较大篇幅翔实记述其兴盛起伏,具有很高的存史价值:对于晚清至抗战前的税捐征收、差徭派遣、公债发行、货币流通等情况,做了详尽的记述,展示了榆中作为省城兰州东大门,战乱时起,军队频繁过往,派款征粮拉伕,民力竭尽、地方凋敝的痛苦历史。同时展示了近现代赋税、金融在县一级政权内运行的具体情况,以及对于地方各方面影响的情况,因此在某种意义是说这是一部近现代榆中县财税金融史。

榆中县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但是由于历代兵燹频仍,地方文献绝大数湮没无存。因此《康熙志》未曾收录艺文,《道光志》首设《艺文志》仅收录4通碑文、不足30首诗,更未著录书目。而《民国志》收录碑文18通、诗近50首,著录当地人著作38种,并选录其序跋,内容涉及儒、佛、道、医等,抢救并传承了榆中地方文化。

三是秉承实事求是精神,订正旧志讹误殆尽:编纂者具有乾嘉学派的考据能力,他遍览前三部县志,检出错讹之处,在各专志中用按语,尤其是在《拾遗志·辩讹》中集中起来,引经据典,予以辩证,去伪存真,以维护“志属信史”的优良传统。例如根据《汉书》本传,考定赵充国不在金县清水营屯田,而在湟水临羌至浩亹之间屯田等。编纂者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了《民国志》的严谨性。

《民国志》编纂者为窦秉璋(1867年-1941年),其字琢如,榆中县窦家营人。光绪金县学廪生。历任县立高等小学教员及校长、县劝学所所长、县教育会会长。热心地方文化事业,先后编纂《光绪志》《民国志》,厥功甚伟,在榆中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榆中县地方志办公室按规划,已完成前三部榆中志的整理出版发行工作,获得各界好评。现在又完成难度最大的第四部的整理工作,准备送交出版社责编出版发行,这使四部榆中志得以传承,以弘扬榆中地方文化,为榆中县的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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