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四年《南澳县志》介绍
发布时间:2018-12-05 点击数:5846
南澳自古为海防重地。明万历三年诏设南澳副总兵,次年建南澳镇城,清初设南澳总兵,雍正十年建南澳厅,民国元年改南澳厅为南澳县。从万历到民国,南澳曾四次修志,但目前一般知道的仅有一部完整,即清乾隆四十八年南澳同知齐翀所修的《南澳志》,其余三部或荡然无存,或所剩无几,实为憾事(关于南澳修志情况,请参阅《广东地方志通讯》1985年第4期林俊聪《南澳岛方志史话》)。
几年前笔者翻阅《香港大学冯平山图书馆藏善本书录》时,发现该馆藏有民国三十四年陈光烈(字梅湖)编的《南澳县志》钞本,而该志在历年出版的各种地方志目录(包括中华书局1985年版《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均未见收录。目前笔者趁应赴港作学术访问之便,在港大冯平山图书馆翻阅了此书。现将这部鲜为人知的县志简单介绍如下,供有关的方志工作者参考。
撰者陈光烈,广东饶平人,生于一八八一年,清末秀才,民国间在广东通志馆任职六年,日本占领时期任岭东观察使。一九四一年罢官,从事著述,著有《韩公治潮事迹》四卷、《清代翰林更名考》二卷、《述德录》二卷、《饶平鸿埕黄氏传芳录》二卷。一九四三年应伪南澳县长许伟斋之聘主撰《南澳县志》。参加该县志撰写、征访、绘图和收掌的还有前南澳县长林元壁、饶平县长杨家略等二十九人。一九四五年全书完成,在汕头付印,仅印出十分之二,即因日寇投降而中辍。该书有正本和副本,正本先后移交伪县长许伟斋、陈汉英、教育科长杨世泽,一九五○年被作为“敌伪反动档案”而焚毁,仅剩八页。副本则保存于陈光烈处,以后续有修订。陈于日寇投降后移居江浙一带,广泛阅读江南各图书馆藏书。一九四九年赴香港定居,《南澳县志》副本也被携带至港,后由香港大学冯平山图书馆收藏。陈光烈赴港后开始重新撰修《饶平县志》,并曾往日本查阅内阁文库和东洋文库所藏资料,于一九五三年写成《饶平县志补订》廿二卷。该志目前藏于冯平山图书馆,在内地出版的各种地方志目录中也未见收录。
民国三十四年《南澳县志》除“卷首”外,计二十五卷,三十六万字,线装八册。卷一前九页已刻,板心镌“榴香别墅”;其余楷书手抄,每页竖写二十行,每行二十四字,板心镌“榴香别墅”或“伟斋书屋”字样,或涂去。每卷第一行盖有“陈光烈印”和“许伟斋”印记。
考虑到内地读者目前还较少有机会读到此书,故不避累赘,按顺序将各卷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卷首包括序、(温延敬、许伟斋、陈光烈各一篇)、旧序(乾隆《南澳志》的序和后序)。纂修职名,凡例和目录。原来还应有“图像”一页,现已不存。
卷一、卷二为輿地和建置,包括沿革、星野、疆域、山川、形胜、区乡、气候、风俗、岁时、方言、城池、衙署、园圃等内容,大多数与乾隆志相同。“区乡”一项是关于民国年间南澳县行政区划的记载。
卷三至卷九分别为驻跸、职官、选举、褒扬、宦绩、寓贤和人物。职官部分以表格形式开列了从明代到民国南澳的地方行政官员,对民国年间官员的记载尤其详细。宦绩、寓贤、人物三卷收录了从宋代到民国共一百六十二位人物的小传,对清末和民国的人物也有较多介绍。
卷十经政,包括了户口、田赋、禄饷、积贮、盐法、渔课和杂税等有关地方政府财政的内容。
卷十一、卷十二为学校和祀典,记载了儒教、教育和宗教的情况。“祀典”部分有教堂一项,反映了基督教会的活动,这在一般方志是较少收录的。
卷十三,卷十四为兵备和征抚。兵备分军制、海防、陆防、关隘、营垒、炮台、烽堠、风信、潮汐、海上占验、警察(附警卫队、人民团等细目),其中“海上占验”一项记载了大量的民间看天经验及谚语。征抚部分记载了从宋代到民国在南澳及其附近海域活动的十二个“海盗”或“土匪”的情况。
卷十五“社团”,记录了民国时期南澳县议会、党部、商会、公所、善堂、市场和通讯社(包括警钟、新闻、南针、民众四个通讯社)的情况。
卷十六、卷十七为实业和交通,主要记叙民国时期南澳的经济和交通情况,包括农业、渔业、商业、林业、工业、畜牧、金融、县道、航路、邮递、电讯、津渡、桥梁、堤陂和灯塔等内容,其中渔业部分对当时捕鱼作业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方法有详细介绍。
卷十八和卷十九是关于“古迹”,“金石”的记载,大多数与乾隆《南澳志》相同。金石部分有关于民国时期南澳石刻的记载。
卷二十“产物”,主要介绍南澳的农副产品和水产品。
卷二十一和卷二十二为艺文,分门别类地收录了南澳历代官员、文人的各种诗文,共六万四千余字。
卷二十三至二十五为灾祥,事纪和丛谭。“灾祥”部分记载了宋代至一九四四年南澳的主要自然灾害;“事纪”以编年形式记载了汉代至民国有关南澳和南澳发生的大事,但止于一九二八年,对十年内战及抗日战争时期的情况没有记载;“丛谭”则记叙了宋代到清代的各种传闻、逸事。
据作者称,该志是在参考二百多种文献的基础上完成的。由于作者是文人出身,又多年从事《广东通志》的编纂工作,所以该志的体例比较合理,既继承乾隆《南澳志》的编撰结构,又根据时代的变化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而且行文冼炼、文笔流畅。
从内容上看,民国三十四年《南澳县志》的最大特点就是在于记载了许多清中叶至民国末年南澳县的情况,保存了大量地方史料,填补了乾隆以后长达一百六十年南澳方志记载的空白。对该志的利用有助于加深人们对这一时期南澳乃至粤东地区社会各方面情况的了解,为方志工作者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材料。
当然,作为一部完成于日本统治时期,作者又出身旧官吏的方志,该志的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也是明显的,这一点读者当会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