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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志】于都下放知青那些事

发布时间:2018-12-04 点击数:1447
于都下放知青那些事您知道吗?

下放知青,广义泛指下放到农村、掌握一定知识的青年,一般指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特定历史时期的称谓,指从1968年代开始一直到1978年代末期为止自愿或被迫从城市下放到农村做农民的年轻人,这些人中大多数人实际上只获得初中或高中教育。

1964年3月,于都县成立县城镇下放职工和青年学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干部3人。1964年10月,于都县首次动员城关镇、盘古山镇、铁山垄镇3镇的146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排在于阳公社林场21人,靖石公社林场20人,渔翁埠公社插队落户16人,沙心公社插队落户49人,丰田公社插队落户2人,县水保专业队8人,西郊公社蔬菜场28人,投亲靠友2人。1966年,于都县革命委员会和各公社分别成立“五七”大军办公室。1968年10月全县下乡知识青年867人(含地区和省下放的),安排在24个公社(镇)148个大队308个生产队插队落户。

1970年1月,县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接受和安置上海市静安区69级应届毕业生来于都插队落户任务分配的通知》,同年5月底将该区下放知识青年381人分别安排在祁禄山、靖石、黄龙、沙心、曲洋、宽田等公社,县配备带队干部60余人,集体插队,集中劳动,集体生活。是年12月,县“五七”大军办公室组成于都赴沪家访汇报小组,前往上海市静安区汇报下放知识青年成长情况和征求对知青工作意见。

到1978年底,全县共有下放知识青年2685人(含地区、省和上海下放数),其中,分布在24个公社(镇)插队落户的2045人;厂社挂勾,系统包干,集体劳动,兴办以农、林、茶为主的知青场(队)33个,640人。各知青场(队)成立由贫下中农、带队干部、知青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办得较好的有利村公社马岭岽知青农场,曲洋公社知青农科所,罗江公社筀竹大队知青林场,梓山公社潭头大队知青农业队,西郊公社新地大队知青林场,铁山垄镇河迳青年农业队,仙下公社石陂大队知青农业队。

1979年始执行1978年12月中共中央转发《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纪要》和国务院《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县内不再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980年开始贯彻中共江西省委转发省知青办公室党组《关于当前知青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全县有1531名知识青年和其中在农村已婚245户504名子女,转为城镇户口和商品粮。12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劳动力就业工作》文件精神,开始收回与安置下乡知识青年就业,实行劳动部门介绍,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分期分批安置知识青年就业。1982年止,共安置知识青年1404人(含上海市收回数),占应安排的91.7%。1983年又安置57人;另有70人因年龄偏大,自谋职业,每人发给知青脱钩补助费200元。

国家为了解决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生活、生产上的困难,到1982年全县共发放43.15万元,其中生活费3.12万元,困难补助1.12万元,建房费13.57万元,农、家具添置费0.72万元,生产经费和流动资金16.35万元,扶助各知青场队购置大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榨油机、碾米机、水泵等支出7.28万元,其它(学习材料费、医疗费办公会议费)0.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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