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志·司法行政志(2006—2015)》(稿)评审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8-11-28 点击数:1471
2018年11月2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志·司法行政志(2006—2015)》(以下简称《司法行政志》)(稿)评审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自治区司法厅原巡视员王耀学,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孟秀芳出席评审会。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自治区志业务处副处长、“三全目标”第二攻坚专项组组长孟国荣,第二攻坚专项组副组长何晓伟、成员李向兵,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自治区志业务处处长、第一攻坚专项组组长张晓虹,第一攻坚专项组副组长芙蓉、成员赵婧,自治区司法厅原调研员李平、原调研员王双虎、原调研员徐杰、办公室副主任马春明、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李业、基层工作处主任科员李朝辉参加评审会。会议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孟秀芳主持。
王耀学在会上介绍了《司法行政志》(稿)的编纂情况。与会专家对志稿的政治观点、结构体例、记述内容、行文规范及编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评审,一致认为该志稿遵循《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二轮《内蒙古自治区志》的各项规定要求,政治观点正确,结构比较合理,特色鲜明,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比较全面、完整、系统地记述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2006—2015年十年间的机构、监狱、劳教和戒毒、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司法行政等方面情况。同时,与会专家就该志稿的整体结构、体例体裁、行文规则、保密工作等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王耀学在会上介绍了《司法行政志》(稿)的编纂情况。与会专家对志稿的政治观点、结构体例、记述内容、行文规范及编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评审,一致认为该志稿遵循《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二轮《内蒙古自治区志》的各项规定要求,政治观点正确,结构比较合理,特色鲜明,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比较全面、完整、系统地记述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2006—2015年十年间的机构、监狱、劳教和戒毒、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司法行政等方面情况。同时,与会专家就该志稿的整体结构、体例体裁、行文规则、保密工作等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