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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志(1990~2010)》通过终审

发布时间:2018-06-15 点击数:1618

5月22日,《延安市宝塔区志(1990~2010)》终审会在宝塔区召开。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雷湛,副主任吴玉莲,副巡视员李保国、张世民,延安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刘占平,副主任高建菊、杨丽华,宝塔区委书记刘景堂,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聂涛生,省、市地方志办公室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和区志档案局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吴玉莲主持。


《宝塔区志(1990~2010)》志稿设27编,共170万字,较全面、客观地记述了宝塔区21年间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历程。


评审会上,刘景堂致辞。区志档案局局长马保平汇报志书编纂情况。特邀审稿专家、宝鸡市志办原主任刘改荣,省志办副巡视员张世民,市县志处处长潘斌、副处长随成伟,出版发行处处长鲁文分别对志稿进行评审发言;省志办副主任吴玉莲、副巡视员李保国,延安市志办主任刘占平进行了评审讨论。会议决定,《延安市宝塔区志(1990~2010)》原则通过终审。


雷湛在肯定宝塔区修志工作的基础上,对志书出版和今后地方志工作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强化质量,规范修志。区志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宝塔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的结晶,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质量意识。二是要强化职责,依法治志。要进一步提高对新时代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治志工作职责,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的工作任务之中,切实做到"一纳入、八到位"。三是要强化转型,繁荣发展。希望宝塔区在做好修志编鉴、地情网站建设的同时,谋划好方志馆建设、地方史编写、村镇志编纂等多项事业。要结合时代精神,利用好宝塔区红色革命文化的沃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陕西故事,扩大方志文化影响,进一步营造地方志工作助力追赶超越的正能量。


最后,聂涛生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区委、区政府将按照"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全力保障修志工作开展;要认真研究、归纳、梳理和吸纳终审会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制定出问题清单和修改方案,加快修改完善;要按照地方志质量标准,用心修志,用情著书,使志书成为一部客观、公正、详实的高质量的精品,成为一部经得起历史检验、无愧当代后世的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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